公告编号:2023-058证券代码:873703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2021年3月26日,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环能”、“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辅导机构”)签署了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企业板(后并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
(三) 完成辅导备案
北京证监局已于2021年3月29日受理公司提交的辅导备案申请,辅导备案日期为2021年3月29日,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
(四) 变更拟上市场所或上市板块
了更改辅导备案板块的申请材料,公司将拟申报板块由深圳交易所主板更换为北交所。公司与辅导机构报送变更辅导备案申请后,广厦环能将进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阶段,辅导机构仍为中信建投。
(五) 通过辅导验收
2023年5月16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北京证监局关于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京证监发〔2023〕367号),公司在中信建投的辅导下已通过北京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19,221,132.75元、125,014,913.4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3.16%、26.03%,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京证监发〔2023〕367号)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