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九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8号》等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至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含认缴与实缴的差额)的财务性投资金额460万元,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扣减完成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119,540万元。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已进行了调减,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再次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且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11,161,666股(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测算);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19,540万元,且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11,161,666股(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测算);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2)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金额 |
1 | 年产9.7亿米高档拉链配套织带搬迁及服饰辅料技改项目(一期) | 47,460 | 42,000 |
2 | 年产2.2亿米高档拉链扩建项目 | 34,620 | 32,760 |
3 | 越南服装辅料生产项目 | 44,640 | 30,24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 | 15,000 |
合计 | 141,720 | 120,000 |
若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上述投资项目的募投金额等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9,5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金额 |
1 | 年产9.7亿米高档拉链配套织带搬迁及服饰辅料技改项目(一期) | 47,460 | 42,000 |
2 | 年产2.2亿米高档拉链扩建项目 | 34,620 | 32,760 |
3 | 越南服装辅料生产项目 | 44,640 | 30,24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4,540 | 14,540 |
合计 | 141,260 | 119,540 |
若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上述投资项目的募投金额等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已进行了调减,公司董事会修订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已进行了调减,公司董事会修订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已进行了调减,公司董事会修订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已进行了调减,公司董事会修订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意见
本次调减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调减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文件。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