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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胜电子: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7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兴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全面注册制相关制度及配套规则,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发行,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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