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5月16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耿建明先生同日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廊坊开发区荣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更新)》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发布情况
2023年4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截至2023年5月16日,耿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且上述临时提案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公司董事会核查后认为,耿建明先生关于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四、备查文件
股东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