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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7
证券代码:002809证券简称:红墙股份公告编号:2023-041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3年6月7日(周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6月7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7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6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6、7、8为等额选举
6.00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 人
6.01关于选举刘连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2关于选举赵利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3关于选举何元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4关于选举范纬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5关于选举封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6关于选举孙振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0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7.01关于选举李玉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2关于选举陈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3关于选举王桂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8.01关于选举唐世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8.02关于选举关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6、7、8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议案7为选举独立董事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师海霞女士、王桂玲女士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4、特别说明: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

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6月5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红墙股份证券部,邮编:516127,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752-6113901。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5日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增成 联系电话:0752-6113907

传真号码:0752-6113901 电子邮箱:public@redwall.com.cn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9”,投票简称为“红墙投票”。

2.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提案8.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7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弃权反对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6.00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6.01关于选举刘连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2关于选举赵利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3关于选举何元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4关于选举范纬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5关于选举封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6关于选举孙振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0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7.01关于选举李玉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2关于选举陈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3关于选举王桂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8.01关于选举唐世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8.02关于选举关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注: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处划“√”,作出投票指示。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为2023年 月 日,本次受托期限至2023年6月7日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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