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4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述问题逐项进行核实并回复。鉴于本次《问询函》所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完成回复工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