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重庆城投集团申请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向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申请为公司不超过10.99亿元的公开市场融资(包括公司债3.79亿元、中期票据7.2亿元)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超股比实际担保额度为基数、按年费率0.1%支付担保费,拟支付担保费不超过550万元的事项构成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论证分析,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2、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降低公司债、中期票据发行成本,有效地控制了公司融资成本,未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
4、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袁林、余剑锋、陈煦江、曾德珩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