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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生物: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6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3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伟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62,061,1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3228%。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6,281,1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437%。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32,250,4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653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9,810,7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690%。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1,968,17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5%;反对60,92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3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188,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0%;反对60,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6%;弃权3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1,968,17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5%;反对60,92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3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188,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0%;反对60,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6%;弃权3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1,975,63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反对60,92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24,64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195,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1%;反对60,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6%;弃权24,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61,991,81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67,48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211,7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1%;反对67,4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8%;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1,975,63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反对60,92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24,64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195,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1%;反对60,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6%;弃权24,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1,990,55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反对69,38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弃权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210,5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4%;反对69,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9%;弃权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8,327,86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774%;反对23,733,3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22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547,8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192%;反对23,733,3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2,000,27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60,92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220,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4%;反对60,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王颖律师、潘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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