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595号迪普科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郑树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468,158,0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71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11,041,272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84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7,116,8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871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78,160,0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13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66,189,2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28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1,970,7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593%。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郑树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8,138,48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140,399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郑树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邹禧典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8,153,29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155,20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邹禧典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钱雪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8,153,29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155,20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钱雪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徐卫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8,138,58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140,499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徐卫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李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8,153,29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155,209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李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黄海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8,153,29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155,209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黄海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王匡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8,153,19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155,109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王匡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谭晓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8,153,29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155,20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谭晓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杨汉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8,153,29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155,20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杨汉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关巍先生为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68,153,29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155,209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关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02选举陈忠良先生为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68,138,49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140,400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陈忠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009,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1%;反对2,055,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391%;弃权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011,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510%;反对2,055,6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301%;弃权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5.逐项审议《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5.01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5,974,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6%;反对2,148,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89%;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76,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066%;反对2,148,5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90%;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5.0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5,974,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6%;反对2,148,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89%;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76,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066%;反对2,148,5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90%;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5.03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5,974,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6%;反对2,148,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89%;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76,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066%;反对2,148,5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90%;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5.04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5,974,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6%;反对2,148,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89%;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76,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066%;反对2,148,5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90%;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5.05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5,974,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6%;反对2,148,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89%;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76,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066%;反对2,148,5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90%;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5.06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5,974,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6%;反对2,148,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89%;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76,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066%;反对2,148,5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90%;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8,153,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155,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上作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8,153,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155,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8,153,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155,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8,153,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155,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8,153,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155,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11.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8,153,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155,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8,153,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155,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13.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8,153,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155,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李波、张子夜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