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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6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3-028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浩先生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6幢12层公司会议室。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04,052,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6.01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6,683,89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67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77,368,30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9.340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4,252,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5,000,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9,251,8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7.3128%。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保荐机构代表人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4,0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251,2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0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4,0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251,2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0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4,0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251,2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0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4,0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251,2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0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4,0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251,2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0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4,0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251,2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0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4,0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251,2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0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4,0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251,2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0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以上议案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晖、徐欣竹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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