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作为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审议的《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相关事项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宜。
二、《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人员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建平、胡庆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