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3-023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2: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金塘西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CHEN KAI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8名,代表股份263,272,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5%。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223,571,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2人,代表股份39,701,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宗红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675,0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3%;反对1,582,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257,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2%;反对1,582,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1%;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宗红女士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林文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0,934,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2%;反对2,323,2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7,516,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33%;反对2,323,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9%;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
监事候选人林文华先生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1,657,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6%;反对1,590,4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弃权2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239,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7%;反对1,590,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1%;弃权2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
4、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1,657,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6%;反对1,588,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3%;弃权2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239,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7%;反对1,58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6%;弃权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
5、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1,658,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7%;反对1,604,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弃权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240,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9%;反对1,604,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弃权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
6、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0,934,6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4%;反对12,336,0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6%;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517,0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43%;反对12,336,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52%;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7、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61,658,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7%;反对1,602,6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弃权1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240,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9%;反对1,602,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1%;弃权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8、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674,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3%;反对1,596,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256,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89%;反对1,596,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6%;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66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8%;反对1,602,6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弃权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242,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4%;反对1,602,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1%;弃权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昌正有限公司、CHEN KAI先生、林文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3,417,608股,属于关联人,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8,234,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4%;反对1,620,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234,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4%;反对1,620,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林文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72,880股,属于关联人,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60,279,1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1%;反对1,620,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234,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4%;反对1,620,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综合信贷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641,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0%;反对1,631,4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223,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06%;反对1,631,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071,3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46%;反对16,201,2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53,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50%;反对16,201,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2023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50,936,6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4%;反对12,335,9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519,0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48%;反对12,335,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818,5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09%;反对9,454,1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0,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79%;反对9,454,1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全文已经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奥旗及邰恬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