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明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269,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6,259,96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69,9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2022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工作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69,9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三)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根据2022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工作情况,以及对2023生产经营的预测和计划,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69,9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2022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工作情况,以及对2023生产经营的预测和计划,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工作开展的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69,9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工作开展的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五)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69,9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2022年度工作开展的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2年度工作开展的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69,9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2年度工作开展的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七)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69,9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3〕2500号)。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八)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3〕2500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69,9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3〕2500号)。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九)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69,9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拟聘请其继续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十)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不影响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于2023年度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本次可用于投资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年度发生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69,9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续期及新增银(十一)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2023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含新增及续展),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与银行签订协议后1年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69,9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2023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含新增及续展),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与银行签订协议后1年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决定。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十二)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51,600,0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1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9,979,60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69,9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十三)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69,9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四)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269,9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3-043)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十五)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十二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10,00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梦泽、邵婷婷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国浩(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