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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华内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华内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负责澳华内镜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澳华内镜签订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澳华内镜业务情况,对澳华内镜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2年度澳华内镜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2年度澳华内镜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或违背承诺事项。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2022年度,保荐机构督导澳华内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澳华内镜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澳华内镜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澳华内镜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澳华内镜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澳华内镜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2年度,澳华内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2年度,澳华内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2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澳华内镜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2年度,澳华内镜未发生相关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2年度,澳华内镜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澳华内镜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509.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01%,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1.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1.93%。主要系因为我国软性内镜的发展受市场需求和内镜制造技术发展的双轮驱动,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营销体系建设等,同时为新产品AQ-300产品后期能销售至高等级医院做了较多前期推广工作,2022年费用大幅上升,导致净利润下降。公司始终致力于医用电子内窥镜设备及内镜下手术诊疗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2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创新和研发失败的风险

医用电子内窥镜是集精密加工制造、图像处理算法、软件开发应用、光学系统设计等技术为一体的综合交叉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是要准确把握市场发展的技术趋势,不断开发出符合临床应用需求的创新产品。新产品从研发到注册成功周期较长,一般流程包括立项、原材料研究、生产工艺研究、样机试制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都关系着研发的成败,研发风险较高。如果未能准确把握市场趋势,未能找到合适的原材料,新产品未能满足临床应用需求,将会影响到新产品的研发、注册和市场推广,从而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产品的持续创新和优化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在长期研发和生产实践中,公司形成了高清图像处理、内窥镜镜体设计与集成、安全隔离等软性内窥镜领域方面主要的核心技术,构成了公司的核心机密和核心竞争力。出于保护核心竞争力的需要,公司对部分关键技术申请了专利,但部分技术并不

适合采用专利技术予以保护。假如公司保密及内控体系运行出现瑕疵,公司相关技术机密泄露,或专利遭恶意侵犯,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研发人员流失的风险

电子内窥镜是一种集精密加工制造、图像处理算法、软件开发应用、光学系统设计等技术于一体的医用设备。多学科背景融合的高素质研发团队是公司持续保持市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稳定的研发队伍和技术人员是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如果未来公司对研发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激励水平在同行业中不具备竞争力和吸引力,将难以引进更多的高端技术人才,甚至导致现有研发人员大量流失,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市场拓展和市场竞争风险

以奥林巴斯、富士胶片、宾得医疗为代表的日系企业在医用软性电子内窥镜设备制造领域以先进的加工能力、领先的技术水平占据了全球和国内软性电子内窥镜医疗器械市场较高的市场份额,三家企业合计国内市场占有率90%以上,与行业龙头相比,公司国内市场占有率不足5%,市场占有率较低,如果将来公司不能持续扩大市场份额,将面临较大的市场拓展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同时,该行业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经济回报正在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2、部分进口原材料采购受限的风险

公司内窥镜设备的镜头、光源等部分原材料的主要供应商系美国、日本原厂商的代理商或贸易商,未来如因特殊贸易原因导致相关国外供应商停止向国内企业出口上述原材料,将可能在短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销售模式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经销和代销模式,保持经销和代销网络的稳定与健康发展是公司业务持续壮大的关键,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对代理商的管理能力,

可能出现部分代理商市场推广活动与公司品牌宗旨和经营目标不一致的可能,或者代理商出现自身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品牌及声誉受损或产品区域性销售下滑,对公司市场推广产生不利影响。

4、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电子内窥镜设备及内窥镜诊疗手术耗材产品直接应用于临床诊断和手术治疗,其性能和质量不仅会影响诊断的精准性和手术的治疗效果,更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如果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不能与公司发展相适应,或在质量控制环节出现失误,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医疗事故,从而对公司的市场声誉造成不利影响,甚至可能使公司面临医疗诉讼、失去市场准入许可,从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税收优惠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及增值税税收优惠。若公司所享受的税优惠政策因期满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2,788.63万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8.76%。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和业务规模的增长,应收账款余额显著增加。若公司客户未来经营情况或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将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汇率波动风险

2022年,公司的外销产品收入为9,958.2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22.37%,主要分布在欧洲、亚洲、北美洲等地区,且主要以美元结算。若未来人民币进入升值通道,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资产重组及商誉减值的风险

为完善自身业务体系、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曾围绕内窥镜诊疗领域的相关技术和产品进行多轮资产重组,并形成了相关商誉,截至2022年末,商誉账面原值为7,793.37万元。公司对各收购子公司的业务进行了整合,但由于市场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影响,部分子公司以前年度经营未达预期,公司已相应计提商誉减值772.68万元。公司存在资产整合不达预期,商誉发生减值的风险。

(五)行业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医疗器械行业一方面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是受到国家重点监管的行业;另一方面,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医疗器械行业,尤其是国产医疗器械又是受到国家行业政策支持鼓励的行业。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及法律法规推动医疗器械行业的创新、升级、发展。未来,如果国家对于医疗器械行业的支持政策出现变化,将对公司主营业务或产品构成不利影响。

2、产品认证风险

我国医疗器械产品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在行业主管部门注册或备案后方可生产和销售;同样,国际上各主要市场对医疗器械也制定了严格的监管制度,公司产品进入国外市场需首先满足其市场准入要求。目前公司销售的产品已取得了不同消费国对产品的认证许可(如我国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欧盟CE认证等)。但由于不同国家的产品的注册认证程序和周期存在差异,部分国家对进口医疗器械准入门槛较高,注册周期较长。若未来国内外产品准入标准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新产品无法达到相应准入标准,则将对公司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医疗器械产业政策的综合影响,经济发展的周期波动、行业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445,258,964.58347,053,598.3028.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15,310.0257,037,117.09-61.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92,125.6447,716,221.63-79.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901,177.8266,152,976.40-163.34%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末2021年末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67,998,483.741,248,618,273.371.55%
总资产1,460,306,935.061,349,235,257.488.23%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增减变动情况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55-70.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0.55-70.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46-84.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39.25下降7.5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77.73下降6.96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1.6814.22增加7.46个百分点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8.30%,主要系公司持续布局国内营销,加大临床推广、完善渠道建设、扩大服务体系以及新产品AQ300上市;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61.93%和79.69%,主要系公司为铺设营销渠道,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期间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3、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63.34%,主要系购买原材料、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增加所致;

4、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较期初增长8.23%,主要系经营性负债相应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期初基本保持稳定;

5、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70.91%和84.78%,主要系公司2022年净利润下降所致;

6、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1.68%,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系职工薪酬和研发领料增长较多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研发技术优势

经过公司多年的发展,公司打造了一支多学科背景融合的高素质研发团队,围绕电子内窥镜构建了完整的技术研发体系,公司在全国设立4大研发中心,具备光学成像、图像处理、镜体设计、电气控制等方面的创新研发能力及电子内窥镜关键零部件和整机系统的制造能力。2022年公司以超过收入20%的研发费用投入产品研发和创新,产品线涵盖电子消化内镜、耳鼻喉镜、支气管镜及内镜诊疗耗材等,并应用于消化科、呼吸科、耳鼻喉科、妇科、急诊科等临床科室。

近年来,公司先后承担或参与了3项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及6项省市级科研项目,形成了图像处理、内窥镜镜体设计与集成、安全隔离等等3大类核心技术。公司的AQ-100和AQ-200系列产品被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列入优秀国产医疗设备名录、被上海市工信委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此外,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产品质量优势

为了提高公司产品的质量保障,公司建立了覆盖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质量管控体系。在采购环节上,严格按照公司的质量要求实施供应商筛选和动态管理,并对采购的物资进行仔细的质量检验,杜绝不良原材料进入生产过程;在生产环节上,公司建立了高质量的生产线,实时监控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并对产成品进行检验,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凭借严格的质量

管理和有效的质量控制,公司各类产品自上市以来市场反馈良好,得到了国内外临床医师的广泛认可。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ISO 9001和ISO 13485质量体系认证,产品外销德国、英国、韩国等市场,产品质量获得当地市场的广泛认可。

3、渠道和服务优势

公司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在国内外设立多个营销支持中心,为德国、英国、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公司通过广泛的营销网络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并获取临床对公司产品功能和性能的需求反馈,有助于生产团队加强生产环节的质量把控,以及研发团队针对临床需求对新代产品进行功能改进和升级。成熟的营销网络提升了终端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提高了公司的综合市场竞争力。

4、核心管理团队及人才储备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具有长期从事内窥镜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经验,对内窥镜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专业的判断能力,能高效制定适应市场变化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发展战略,管理团队人员稳定,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生产经营。在研发人才储备方面,公司注重对于高端技术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已形成一支技术覆盖全面、核心力量突出的技术研发队伍。

5、本土品牌优势

品牌是一个企业研发技术水平、产品质量、服务能力、管理水平等要素的集中体现,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软实力体现。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软性内窥镜制造商之一,通过长期的市场竞争和产品迭代,已经在国内外形成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品牌基础。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2年,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总体情况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总体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经过长期的研发创新,在软性内窥镜领域逐步掌握了内窥镜图像处理技术、内窥镜镜体设计与集成技术、安全隔离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2022年,公司继续坚持在上述核心技术平台基础上开展新产品研发工作。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为9,654.18万元,较2021年增长95.62%,主要系职工薪酬和投入研发材料增加所致。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1.68%,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授权26项,其中新增发明专利17项,新增实用新型专利6项,新增外观设计专利3项。新增授权专利将有效保护公司在内窥镜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提高公司的竞争实力。

(二)研发进展

2022年,公司在研项目推进顺利,取得了相应阶段性成果,公司主要在研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本期投入(元)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4K超高清软性内窥镜系统56,664,593.951.定焦系统国内发布上市; 2.放大内镜完成国内注册; 3.完成十二指肠型式检测; 4.完成双焦内镜、分体胃肠镜、支气管内镜、鼻咽喉内镜、泌尿内镜、外壳胆道内镜等产品设计开发,进入型式检测阶段国际领先水平AQ-300超高清光通内镜系统产品具有超高清4K图像处理和显示功能,攻克了4K图像处理的技术难题,搭配的多款多科室细镜具可满足消化科、泌尿科、呼吸科等多科室临床医生对病灶更细致的观察等多术式需求场景。
2AQ-200系统升级及配套开发3,791,064.491.完成AQL-200L多LED光源国内注册,MDR检测并申请注册; 2.完成AQ-200 智能多光谱系统国内发布上市; 3.新款5LED光源进入检测阶段国内领先水平提升AQ-200系统图像效果及性能,提高产品使用寿命
33D消化内镜开发1,706,884.77完成了设计开发,3D成像效果测试国际领先水平填补3D软性内窥镜市场空白,为临
序号项目名称本期投入(元)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床诊疗提供新技术手段。
4内窥镜机器人系统14,221,690.811.样机体模测试中; 2.主要设备已进入动物试验准备阶段;国际领先水平复杂、精密消化道内窥镜下手术实施及应用
5AQ-100系统升级及配套开发8,756,842.981.完成支气管电子内窥镜新增超细和大钳道型号,注册变更完成并上市; 2.多项升级方案已完成型式检测并递交注册国内领先水平AQ-100系统性能提升
6内窥镜耗材产品的研究与开发7,177,674.401.部分产品已完成注册 2.完成新产品调研工作和核心技术攻关。国内领先水平消化道内窥镜诊疗耗材
7动物镜内镜系统的研究与开发1,215,591.60新款动物镜平台已研发完成国内领先水平便携式全高清软硬镜兼容一体机解决方案
8其他3,007,451.27多款内镜产品设计开发中;部分产品进入量产阶段国内领先水平多科室内窥镜产品及相关手术诊疗耗材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9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22.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1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097.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917.80万元。由于存在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69,139.7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87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75,015.00
减:已用募集资金置换或支付的发行相关费用9,097.20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56,162.39
其中:募投项目支出金额16,162.39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4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76.8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0,432.26
其中:通知存款7,856.9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账户名称银行帐号余额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121912801210166936.96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121912801210806870.46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北京双翼麒电子有限公司8110201013601384338764.29活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澳华医疗科技(常州)有限责任公司9716007880190000358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971600788011000042493.62活期存款
银行名称账户名称银行帐号余额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971600788011000042497,856.93通知存款
合计10,432.26-

(二)募集资金是否合规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身份/职务持股情况
1顾康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1,695.0200万股
2顾小舟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2,174.0500万股;持有上海小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洲光电”)16.11%股权,小洲光电持有公司313.2100万股
3钱丞浩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持有小洲光电6.00%股权,小洲光电持有公司313.2100万股
4胡旭波董事-
5谢天宇董事、顾问直接持有公司515.8800万股
6周瑔董事通过苏州君联欣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High Flame 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万股。
7JUN WU董事-
序号姓名身份/职务持股情况
8胡旭宇董事-
9潘文才独立董事-
10劳兰珺独立董事-
11廖洪恩独立董事-
12吕超独立董事-
13徐佳丽监事-
14蔡洪德监事-
15沈小寅监事-
16刘海涛监事-
17朱正炜监事通过深圳市招商招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君联欣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万股
18陈鹏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小洲光电6.00%股权,小洲光电持有公司313.2100万股
19龚晓锋副总经理持有小洲光电6.00%股权,小洲光电持有公司313.2100万股
20包寒晶副总经理持有小洲光电6.00%股权,小洲光电持有公司313.2100万股
21施晓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2刘力攀副总经理-
23王希光副总经理-

注:董事胡旭波、胡旭宇、JUN WU,监事蔡洪德、沈小寅已于2023年1月10日离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澳华内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权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峰林慎利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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