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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材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7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19.5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授予登记情况与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内容一致,主要内容如下:

1、预留授予日:2023年5月4日

2、预留授予数量:119.5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24人

4、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4人)119.54.10%0.13%

5、预留授予价格:5.98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授予,则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4、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授出,则解除限售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考核年度2023年2024年
净利润增长率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目标值(A)85%135%
触发值(B)50%90%
净利润增长率的实际完成度(X)
2023-2024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M)
当X≥AM=100%
当A>X≥BM=(1+X)/(1+A)
当X<BM=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并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考评结果(S)S≥9090>S≥8080>S≥60S<60
评价标准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
标准系数(N)1.00.80.6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M)×标准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8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510C000211号】,认为:截至2023年5月6日止,贵公司已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普通股1,195,000股,授予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5.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6,100.00元,所有募集股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存入贵公司在成都银行绵阳分行开立的1111300001000561账户中。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加注册资本(股本)1,195,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5,951,1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5万股,公司已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于2023年5月16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5日。

五、授予前后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16,515,612股增加至917,710,612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为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9.90%;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9.87%。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限制性股票(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8,095,0003.07%+1,195,00029,290,0003.1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88,420,61296.93%0888,420,61296.81%
三、股本总数916,515,612100.00%+1,195,000917,710,61210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此次因授予权益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九、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5月4日,将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774.36万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2023年 (万元)2024年 (万元)2025年 (万元)
119.5774.36382.50325.7766.09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其带来的费用增加。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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