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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7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3-017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16日 下午1点30 分召开地点: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56号青岛啤酒厂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全体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批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4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5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660万元
6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198万元
7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本公司负责处理因上述修订所需的各项有关申请、报批、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2日、2023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及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

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600青岛啤酒2023/6/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监票人及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代理人须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3、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手续规定文件之原件,验证入场。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和本公司网站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告。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本公司联系方式: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5号青啤大厦1106室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电话:0532-85713831 传真:0532-85713240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人:张瑞祥、王志良电子信箱:secretary@tsingtao.com.cn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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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 ,是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兹委托大会主席(注2)或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按以下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所载的决议案投票。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的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A股账户名称:委托人持股数(于股权登记日):
委托人 A 股股东账号或一码通账号: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受托人联系电话: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批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4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
5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660万元
6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198万元
7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本公司负责处理因上述修订所需的各项有关申请、报批、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备注:

1. 请您委派代表前,首先审阅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 如拟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阁下拟委派之代表之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表代其出席会议,并于表决时代为投票。受委派代表无须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派超过一位代表的股东,其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签字方可。

3. 就大会审议的议案,委托人可在“同意”或“反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除非阁下在本授权委托书另有指示,否则除股东大会通知所载的决议案外,阁下之授权代表亦有权就正式提呈股东大会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项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效票数处理,不计入表决结果。

4. 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以正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法人印章,或经由其董事或获正式授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亲笔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5. A股股东最迟须于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送达至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5号青啤大厦1106室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方为有效。

6.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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