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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5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66号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公告》显示,你公司对2016年至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涉及应收账款、其他流动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交税费、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等项目,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包括《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XX生态园一期、一期分项和二期项目应于2015年核减净利润3,644.86万元、2018年调减净利润2,672.80万元等。

(1)请按财务报表项目逐项说明对2016年至2021年度进行会计差错的具体原因、金额、依据、会计处理方式及其合规性。

(2)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补充说明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是否对2016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具有广泛性影响,年审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而非全面审计报告的合理性,同时披露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显示,根据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中,重大缺陷标准包括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2022年2月8日,你公司对2021年三季度报告进行差错更正;2022年2月25日,你公司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差错更正;2022年4月29日你公司对2016年至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2023年4月27日,你公司对2016年至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1)请你公司逐项对照你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说明你公司认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的相关表述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情形,同时说明是否还存在其他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形。

(2)请说明你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过程、时

间及人员安排,包括不限于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履行的审议程序等情况,是否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则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报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明文件。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进行评估的过程和结论,对以上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你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处置子公司重庆金点园林有限公司、重庆高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重庆金点乔田花木有限公司、内蒙古三盛公小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金点景观设计有限公司、重庆金点睿鸿园林有限公司,注销上海花景园艺有限公司。请结合前述子公司的成立日期、收购或设立原因、注册资本、经营状况等,具体说明处置前述公司股权的原因,交易对手方及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发生时间,对你公司损益的影响及计算过程,会计处理方式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置后是否还存在与前述公司的往来款项,如是,请说明清理相关往来款项的具体安排。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你公司重要非全资子公司无锡市古庄现代农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农业园”)、无锡木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趣科技”)、江苏绿之源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之源”)、陈巴尔虎旗草原产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生态”)、泸州美尚学士山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士山”)连续亏损,其中现代

农业园已资不抵债,2022年现代农业园、木趣科技、绿之源、产业生态、学士山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6.67万元、18.67万元、46.52万元、0.93万元、0,净利润分别为-5,199.10万元、-1,015.15万元、-4,074.84万元、-6,446.16万元、-305.44万元,亏损较去年进一步扩大。

(1)请结合现代农业园、木趣科技、绿之源、产业生态、学士山成立时间、经营范围、穿透至最终出资人的股权结构、成立以来你公司增资入股的时间及金额、相关项目预计总投入、建设进展、预计完工时间等,说明现代农业园、木趣科技、绿之源、产业生态、学士山营业收入较小且亏损持续扩大的具体原因。

(2)木趣科技年初和年末净资产分别为179.68万元、6,544.54万元,而报告期内,木趣科技亏损1,015.15万元。请结合木趣科技报告期内经营状况,说明其净资产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以上问题,说明对现代农业园、木趣科技、绿之源、产业生态、学士山进行现场走访的时间、项目投入及建设进展情况、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情况及其充分、适当性,并发表明确意见。

5.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你公司募投项目罗江县2017年城乡设施提升改善工程项目已累计使用24,999.78万元,该项目公司主要依据专业分包合同将项目建设款项支付给公司原子公司重庆金点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点园林”)。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3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公司收到的告知书,金点园林在罗江县2017年城乡设施提升改善工程融资+EPC总承包项目中,存在通过虚增施工成本的方式,虚增项目完工进度,提前确认合同收入,虚增净利润的情形。上述提前确认收入,虚增净利润等情形,公司2022年4月已完成了差错调整。

(1)请说明金点园林虚增施工成本、提前确认合同收入、虚增净利润的具体期间和对应金额,你公司差错更正的具体期间、科目和对应金额,罗江县2017年城乡设施提升改善工程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及完工进度,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向,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你公司于2022年处置金点园林股权,请说明前述会计差错更正对确认处置金点园林收益、往来款项的影响。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年报显示,募投项目陈巴尔虎旗中国草原产业集聚区PPP项目、泸州学士山市政道路及公园绿化旅游建设EPC项目、罗江县2017年城乡设施提升改善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分别为45,000万元、16,812.05万元、25,000万元,投资进度分别为100.06%、99.99%、100.00%,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0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陈巴尔虎旗中国草原产业集聚区PPP项目、泸州学士山市政道路及公园绿化旅游建设EPC项目未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工作,尚未进入运营期,导致

项目收款情况和运营收入情况不及预期。罗江县2017年城乡设施提升改善工程项目已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工作,目前已进入回购期。

(1)请结合约定完工时间,说明竣工验收滞后的具体原因,以及预计竣工验收完成时间。同时,结合前述三个项目的完工进度,说明合同金额是否发生调整,如是,说明调整后的合同金额,以及相应会计处理。

(2)截止报告期末,前述三个项目累计实现的效益分别为8,172.24万元、3,988.29万元、4,604.92万元,报告期实现的效益均为0,而2021年末累计实现的效益分别为11,139.36万元、4,827.63万元、7,509.53万元。请分别说明前述三个项目实现效益的方式、会计处理及各年度对利润表影响具体金额,以及截至2022年末累计实现收益低于2021年末的原因和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728.61万元,较年初下降98.11%,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杭州链杭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所致。货币资金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535.00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前述借款的原因、资金到账的具体日期、本金金额、借款期限、利率、借款担保情况、违约条款、相关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并披露相关协议的内容,报备相关银行凭证。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对财务报表与审计意见的影响,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公司银行存款执行的审计

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函证金额及比例、回函金额及比例、回函不符情况、执行的具体替代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其有效性等。

8.报告期末,你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2,536.49万元,本年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为4,231.09万元,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占本年计提金额的59.95%。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变动、货币资金受限情况及具体原因等,说明是否存在欠薪情况,如是,是否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并说明你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年报显示,因公司为原全资子公司金点园林向相关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根据(2021)渝01民初3444号、(2021)渝01民初3831号、(2021)渝05民初3826号、(2021)鲁02民初1498号、(2021)渝0112民初45965号、(2021)渝

(01)执1601号之七、(2021)川01民初6965号、(2021)渝0104民初8335号判决书,公司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公司计提预计负债44,275.93万元。你公司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4月,你公司持有的金点园林100%股权被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你公司对金点园林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3,950.69万元,预计该担保由上市公司承担和履行责任,计提预计负债33,950.69万元。请说明你公司为金点园林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提供担保的时间、本金、利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违约金、担保期限、担保形式、担保物及其价值(如有)等,并说明年

末因对金点园林提供担保计提预计负债金额与半年报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年报、半年报计提预计负债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报告期末,你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为5.28亿元。2023年4月28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显示,公司及子公司诉讼涉及金额累计18.99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74.76%。

(1)请列示公司所有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说明针对涉诉金额(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的会计处理方式及相应会计科目金额,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

(2)请核实你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如是,请补充说明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及进展。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92.43万元,营业成本13,067.30万元,毛利率1.69%。

(1)请按具体项目列示2022年确认收入的项目全称、提供服务的公司全称、客户全称、项目开始时间、完工进度、原定完工时间、预计完工时间、合同总额、各年度确认收入、成本金额及确认依据、各年度毛利率、各年末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余额、各年末累计结算金额及回款情况,并结合同行业情况,说明各年度毛利率大幅波动或毛利率为负数的原因,各年度确认的收入、成本金额是否准确。

(2)请按具体项目列示仍未完工的项目全称、提供服务的公司全称、客户全称、项目开始时间、完工进度、原定完工时间、预计完工时间、各年度确认收入、成本金额及确认依据、各年度毛利率、各年末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余额、各年末累计结算金额及回款情况,说明仍未完工项目2022年进展情况,各年度确认的收入、成本金额是否准确,以前年度确认的收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是否真实。

(3)2022年度第一、二、三、四季度,你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33.11万元、2,662.25万元、4,378.78万元、5,818.30万元,其中,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94%、43.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3,979.51万元、50,942.52万元、-11,157.75万元、-104,503.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3,985.30万元、39,128.26万元、-7,073.64万元、-101,651.3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2.48万元、5,669.23万元、891.30万元、-785.04万元。请你公司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各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生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费用、现金流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详细说明针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函证金额及比例、回函金额及比例、回函不符情况、执行的具体替

代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其有效性等,是否向客户函证相关的特定合同条款以及是否存在背后协议。

1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非经常性损益4,883.43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100.66万元,债务重组损益-2,325.00万元,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44,496.36万元,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5,138.81万元,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880.53万元。请你公司按项目说明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交易对手方及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发生时间、交易事项、确认的损益金额及计算过程、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等。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3.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85,339.72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9,590.67万元,收回或转回4,573.01万元,其他减少41,444.08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25,085.09万元,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64,911.79万元,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14.43%,较去年下降

8.72个百分点;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0,427.93万元,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76.95%。

(1)说明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10大客户的全称、欠款金额、账龄、坏账计提金额及比例、相关交易内容,是

否为报告期内新增,相关客户是否属于你公司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主体范围。

(2)说明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中属于报告期内新增部分的金额及对应客户名称,你公司对相关客户的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以及新增的应收款项是否基于真实发生的业务活动。

(3)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8,295.60万元,同比增长4.12%。请说明2022年回款的项目及客户名称,是否主要来源于当年确认收入的项目。

(4)请按客户列示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其他减少的应收账款余额、报告期回款金额、坏账准备减少金额,说明收回或转回、其他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5)报告期末,账龄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分别为2.83亿元、2.67亿元、1.43亿元、

1.60亿元,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66.80%。请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确认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较去年大幅变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应收账款逾期、客户回款和经营情况等,说明以前年度确认的应收款项是否真实,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6)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

76.95%,请按客户名称说明相关合同金额、累计回款金额、应收账款账龄、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催款措施,说明单

项计提比例的确认依据,相关应收账款确认是否真实、准确。

(7)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应收客户1账面余额为5,885.24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0.00%,计提理由为仲裁。请说明客户1的全称,你公司向其提供服务的内容,服务时间,应收账款账龄,仲裁进展,并结合客户1的注册资本、企业规模、盈利能力、资金状况等说明其是否具备偿付能力以及历史坏账计提比例,说明20.00%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详细说明针对应收账款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函证金额及比例、回函金额及比例、回函不符情况、执行的具体替代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其有效性等,是否向客户函证相关的特定合同条款以及是否存在背后协议,是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真实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4.你公司根据工程项目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超过已办理结算价款的被重分类为合同资产。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合同资产余额分别为109,322.26万元、152,661.43万元,较年初分别变动12.28%、-41.39%;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8,069.69万元,较年初减少77.91%,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4,212.58万元,年初余额为0。

(1)年报显示,合同资产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系报告

期内将其他非流动资产重分类至合同资产所致。请结合你公司会计政策,详细说明前述重分类的具体标准,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大幅变动且与减值准备变动趋势相反的原因及合理性。

(2)合同资产属于流动资产,2021年末合同资产余额为97,365.58万元,请说明2021年末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的金额,未完全转为应收账款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相关科目的列示是否准确。

(3)分别说明两类合同资产前十大金额的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订立对方经营状况、偿债能力、项目动工时间、工期、款项支付安排、项目完工进度、约定完工时间,近3年的完工金额、结算金额及回款情况,说明相关项目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合同资产本期转销/核销减值准备42,939.54万元,请按客户名称说明相关合同金额、合同资产确认时间等,说明本期转销/核销减值准备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前年度确认相关合同资产是否真实、准确。

(5)请分类说明报告期内减值准备计提的测算过程、依据及合理性;结合合同订立对方经营状况和资金现状、是否出现债务危机、履约能力和意愿、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的情形、尚需投入资金及其来源等因素,说明相关项目继续推进的可行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6)你公司的会计政策显示,针对未完工项目,你公

司评估无收回风险,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而即使获取收款权利转为应收账款,历史回款情况较差,你公司计提了大额坏账准备。请结合合同资产客户应收账款的回款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详细说明直至2022年才对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本年及以前年度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详细说明针对合同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函证金额及比例、回函金额及比例、回函不符情况、执行的具体替代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其有效性等,是否向客户函证相关的特定合同条款以及是否存在背后协议,是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合同资产的真实性,减值准备测算过程,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5.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金额为4,049.38万元,较年初下降87.43%,本年计提坏账准备1,678.83万元,其他变动-23,880.23万元。

(1)请按客户名称说明长期应收款大幅下降、坏账准备其他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前年度确认长期应收款是否真实、准确。

(2)请补充披露长期应收款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说明上述长期应收款对应的项目名称、金额、付费主体、是否存在回款履约保障措施,并结合客户的资信能力、是否存在逾期情形等补充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3)请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补充披露你公司长期应

收款折现率,并说明其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详细说明针对长期应收款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函证金额及比例、回函金额及比例、回函不符情况、执行的具体替代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其有效性等,是否向客户函证相关的特定合同条款以及是否存在背后协议,是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真实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6.年报显示,截至拍卖日2022年4月26日,公司存在经营性应付金点园林10,881.68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往来款项。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金点园林余额373.37万元。请核查你公司与金点园林的往来款项余额,处置金点园林股权后与其发生往来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7.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余额为9,189.92万元,本年计提跌价准备490.40万元,年初跌价准备余额为0,存货账面价值余额为8,699.52万元,其中5,375.12万元因抵押受限,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61.79%。请你公司说明对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报告期末存货的盘点情况,具体抵押权人、抵押物及金额、抵押事由,抵押存货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你公司存货是否账实相符,直至2022年你公司才开始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测算过程、依据及合理性,本年及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具体说明存货盘点、减值测试等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获取审计证据及其充分、适当性。

18.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设备余额为0,年初余额为1,230.00万元;项目投资款余额为51,970.93万元,较年初下降0.21%。预付款项余额为0,年初余额为1,016.21万元。

(1)请按交易对手方列示年初预付设备款、预付款项的金额、付款时间、账龄、交易对手方是否为你公司、董监高人员及其关联方,并结合合同交易总价格、付款条件、设备等其他货物或服务交付时间等说明预付设备款、预付款项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报告期末预付设备款、预付款项余额为0的原因。

(2)请按交易对手方列示项目投资款的金额、付款时间、账龄、交易对手方是否为你公司、董监高人员及其关联方,并结合合同交易总价格、付款条件、投资项目进展、项目完工程度、项目预期完工时间等说明项目投资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相关投资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9.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16,612.23万元,较年初下降16.39%,由资产减值准备产生,而年初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可抵扣亏损、递延收益、预计负债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95.03 万元、5,208.43 万元、

26.25 万元、1,150.46万元。

(1)请详细说明各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项目的确认计

算过程,金额与相关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说明是否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请说明可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标准,结合相关亏损主体的历史和预计经营状况,说明是否存在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未弥补亏损。

(3)请说明你公司以前年度确认因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可抵扣亏损、递延收益、预计负债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判断依据及其合理性,以前年度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虚假记载。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0.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1,502.47万元,较年初下降92.82%,其中,转债待收票进项税余额为0,年初余额为3,153.84万元。请你公司按项目说明相关其他流动资产的形成原因及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他流动资产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1.公司与无锡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集团”)、无锡山水城科技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山水城”)于2020年3月签署《江苏绿之源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分别将持有的江苏绿之源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之源”)5.291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105.8201万元)以2000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文旅集团、无锡山水城。公司向文旅集团、无锡山水城出具《回购承诺函》,承诺若发生双方约定的回购触发事件,文旅集团、无锡山水城有权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绿之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回购价格=股权转让价款+股权转让价款*8%*n(n=自股权转让之日起至回购价款支付完成之日为止实际经历的日历天数/365)。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回购承诺函》约定的股权回购条件,预期文旅集团、无锡山水城很可能行使上述回购权,故公司计提预计负债3,603.72万元。请说明回购触发事件的具体约定,你公司转让绿之源股权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你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具体计算过程,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2.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13,327.02万元,较年初下降70.10%,其中,其他借款5,570.01万元,较年初下降81.94%;其他往来款1,770.49万元,较年初下降

81.87%。

(1)请按应付对象逐项说明其他应付款余额下降的原因。

(2)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诉讼及违约金利息余额1,362.05万元,年初余额为0。请列示对应诉讼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原告、诉求、涉诉金额、诉讼及违约金利息余额、法院判决及作出时间等,并结合你公司涉及的所有诉讼进展情况,说明相关其他应付款确认是否完整。

(3)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股权回购款余额1,290.00

万元,年初余额为0,请具体说明股权回购款的形成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3.报告期末,你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0,年初余额为7,465.51万元,为预收工程款。请按具体客户、具体工程项目、提供服务内容等说明合同负债大幅减少的原因,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4.报告期内,你公司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减少870.14万元,请说明资本公积减少的原因,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5.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财务费用22,176.21万元,同比增长28.40%。报告期末,你公司短期借款余额121,623.16万元,长期借款余额17,000.00万元。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40,285.13万元,其中借款利率、逾期利率最高达24.00%。

(1)请列示你公司有息负债的借款人、出借人及与你公司的关联关系、本金、发生日期、借款期限、借款利率、逾期利率、本年确认的财务费用金额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请结合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说明你公

司有息负债是否存在违反前述规定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6.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发生折旧摊销费用1,009.88万元,同比增长88.92%,租赁装修费729.33万元,同比增长

119.23%。

(1)请按具体列示折旧摊销相关资产的明细,包括不限于资产名称、类别、用途、原值、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残值、折旧摊销年限、报告期内折旧摊销金额等,说明折旧摊销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结合租赁装修费的具体内容及会计处理方式,说明租赁装修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7.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分别为130万、150万、170万。请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合并范围变化、进场开展审计工作时间、项目人员配备及具体分工等,说明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8.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营业外支出49,766.45万元,同比增长862.21%。请你公司按项目详细说明营业外支出的形成原因及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9.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信用减值损失-17,662.58万元,远小于去年-66,792.17万元。请按项目说明信用减值损

失与往来科目计提坏账的勾稽关系,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0.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8,295.60万元,去年为27,176.83万元,同比增长4.1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359.90万元,去年为85,192.99万元,较去年减少72,833.09万元,同比下降

85.49%。

(1)请按列示2021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客户供应商名称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采购内容及用途、采购发生时间及付款条款等说明2021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远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说明2022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1.报告期内,你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收到受限货币资金5,600.00万元,同比下降6.1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企业间借款归还的资金32,178.60万元,同比增长969.06%。请你公司说明收到受限货币资金的资金来源和具体事由,列示支付企业间借款归还的资金的出借人名称、本金、借款起始日期、期限、利率等主要条款。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2.请结合相关报表科目的主要构成内容,逐项说明报

告期末以下母公司报表科目大于合并报表科目的具体原因,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存在差错。

(1)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分别为71,012.25万元、22,232.47 万元、105,998.55万元、19,655.07万元、69,282.02万元,而合并报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分别为60,254.63万元、3,063.31万元、101,252.57万元、16,612.23万元、29,247.26万元。

(2)利润表:母公司利息收入、资产处置收益、所得税费用分别为2,723.82万元、1,790.77万元、46,496.64万元,而合并报表利息收入、资产处置收益、所得税费用分别为680.55万元、1,251.91万元、3,328.10万元。

(3)现金流量表:母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4,497.21万元,而合并报表投资支付的现金为794.95万元。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3.年报第七节“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显示,王迎燕、徐晶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分别为本人、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而第十节“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显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王迎燕和徐晶夫妇。请你公司核查前述实际控制人认定存在差异的原因,相关表述是否存在错误,如是,请予以更正并披露更正后年报。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9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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