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8 证券简称:东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西B333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永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78,549,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972%。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277,015,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344%;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1,533,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7,820,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01%。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6,287,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3%;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1,533,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8%。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20.01 选举马永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
表决结果:该候选人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总选举票数,马永涛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2 选举罗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表决结果:该候选人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总选举票数,罗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3 选举夏炎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
表决结果:该候选人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总选举票数,夏炎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4 选举马汇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
表决结果:该候选人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总选举票数,马汇洋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21.01 选举黄志雄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
表决结果:该候选人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总选举票数,黄志雄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02 选举李伯侨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表决结果:该候选人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总选举票数,李伯侨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03 选举郭葆春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
表决结果:该候选人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总选举票数,郭葆春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22.01 选举张在满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
表决结果:该候选人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总选举票数,张在满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02 选举马彩媚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278,548,71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7,820,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
表决结果:该候选人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总选举票数,马彩媚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赫敏、覃正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