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三)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根据其在公司任职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中填列,提交董事会审议确认。
(四)发放方式
1、基本薪酬福利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采取年度考评方式,围绕公司业绩、突出责任、职责履行、全局观念等方面进行考核。
2、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为税前收入,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由公司在发放薪酬时代扣代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五)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