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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6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方案概述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三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

二、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64,265,077.35元/430,889,256

股=0.1491452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股数=128,530,154股/430,889,256股=0.2982904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元)=(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491452)/(1+0.2982904)。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三期)》,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0.1491452元/股)÷(1+0.2982904)=(16元/股-0.1491452元/股)÷1.2982904=12.21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3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在回购价格上限12.21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380,016股,约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559,419,410股)的

2.93%;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190,008股,约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559,419,410股)的1.4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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