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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6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23-45债券代码:123165 债券简称:回天转债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30,889,256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455,407股。因此,公司可参与本次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428,433,849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4,265,077.35元(含税),转增128,530,154股。

3、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64,265,077.35元/430,889,256股=0.1491452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股数=128,530,154股/430,889,256股=0.2982904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元)=(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491452)/(1+0.2982904)。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如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及转增总股数。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回天转债,债券代码:123165)自2023年5月4日进入转股期,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发生了变化。本次权益分派期间,回天转债已于2023年5月12日起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回天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30,889,256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2,455,407股。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455,407股后的428,433,8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30,889,25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59,419,410股。

三、权益分派相关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9日;

2、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2日;

3、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5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23年5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074章 锋
200*****840杨莲花
301*****443章力
408*****206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500*****217刘 鹏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2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11,538,3062.68%3,461,49114,999,7972.68%
高管锁定股11,538,3062.68%3,461,49114,999,7972.6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9,350,95097.32%125,068,663544,419,61397.32%
三、总股本430,889,256100.00%128,530,154559,419,410100.00%

注:若本表格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

舍五入造成,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法

公司可参与本次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428,433,849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0,889,25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455,407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4,265,077.35元(含税),转增128,530,154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及转增股数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64,265,077.35元/430,889,256股=0.1491452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股数=128,530,154股/430,889,256股=0.2982904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元)=(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491452)/(1+0.2982904)。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559,419,410股摊薄计算,2022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2元。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20.21元/股调整为

15.4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三期)》的回购价格上限将由16元/股调整为12.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关羽路1号

咨询联系人:章宏建 张彦

咨询电话:0710-3626888-8068

传真电话:0710-3347316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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