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2 证券简称:上海瀚讯 公告编号:2023-038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4幢6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卜智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05,373,0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28,635,340 股的 32.669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96,349,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267 %。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9,023,8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429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6,349,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267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96,349,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267 %。
(4)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870,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5%;反对5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84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789%;反对502,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521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870,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5%;反对5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84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789%;反对502,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1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870,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5%;反对5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84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789%;反对502,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1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870,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5%;反对5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84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789%;反对502,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1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870,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5%;反对5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84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789%;反对502,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1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870,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5%;反对5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84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789%;反对502,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1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870,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5%;反对5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84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789%;反对502,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1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618,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6%;反对754,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4%;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594,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69%;反对754,5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83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870,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5%;反对5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84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789%;反对502,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1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870,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5%;反对5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84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789%;反对502,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1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612,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7%;反对760,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3%;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588,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07%;反对760,5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89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618,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6%;反对754,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4%;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594,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69%;反对754,5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83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618,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6%;反对754,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4%;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594,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69%;反对754,5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83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876,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4%;反对496,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853,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51%;反对496,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4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876,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4%;反对496,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853,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51%;反对496,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4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204,618,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6%;反对754,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4%;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594,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69%;反对754,5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83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赵泽铭、李瑞鹏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