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永证专字(2023)第31009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2023年3月13日下发的《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发行人会计师”)对相关内容和问题进行了核查,对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货币单位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万元列示,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1:
申报文件显示,发行人工程咨询业务集中在甘肃省内,收入占比约为95%。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6,000万元(含本数),拟投向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对于项目一,发行人预计新增工程检测合同数量2,833个,合同金额17.5万元/个,实现营业收入49,577.50万元,毛利率为31.82%;对于项目二,发行人预计新增监理合同284个,合同金额95万元/个,新增全过程咨询合同283个,合同金额46万元/个,合计实现营业收入39,998.00万元,毛利率为28.67%。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收入地域性特征、区域内主要竞争对手、行业市场需求、市场竞争格局、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工程检测、监理及全过程咨询的合同数量和金额的变动情况、现有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募投项目的覆盖地域等情况,说明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的谨慎性和合理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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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募投项目的功能、定位等,说明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以及募投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形,并说明项目建成后与现有业务的整合安排;(4)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与可比公司同类项目投资支出是否存在较大差异;(5)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金投入,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非资本性支出比例是否符合规定;(6)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或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2)(6)的相关风险。请保荐人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结合收入地域性特征、区域内主要竞争对手、行业市场需求、市场竞争格局、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发行人收入地域性特征
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工程咨询业务 | 甘肃省内 | 211,136.66 | 93.34% | 244,240.94 | 94.99% | 230,854.92 | 93.57% |
甘肃省外 | 14,943.76 | 6.61% | 12,723.46 | 4.95% | 15,805.08 | 6.41% | |
国外 | 114.69 | 0.05% | 167.81 | 0.07% | 68.61 | 0.03% | |
合计 | 226,195.11 | 100.00% | 257,132.21 | 100.00% | 246,728.61 | 100.00% |
从销售区域来看,发行人以甘肃省内业务为主。报告期内,工程咨询省内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57%、94.99%及93.34%,公司持续巩固深耕省内市场,着力构建省、市、县全覆盖经营网络,推动公司业绩稳步增长。
工程咨询服务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发展不平衡,地理环境也有很大差异。当地的工程咨询服务企业相较外地机构更为熟悉本地的历史文化地理背景,同时往往也具备一定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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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项目经验和人才等优势。对于一些工程咨询业务,客户基于服务的及时性、便利性和成本等因素考虑,往往倾向于选择本区域内的咨询企业。因此,工程咨询服务相关的细分领域业务具有一定的服务半径。
(二)市场竞争格局及区域内主要竞争对手
1、市场竞争格局
工程咨询行业受到资质等级、经营业绩、专业注册人员规模、技术能力和产品质量等诸多因素影响,随着行业资质管理改革的深入,行业市场化进程进一步推进。目前,工程咨询服务行业企业众多,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充分,随着客户对品牌、资质、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企业之间的竞争。未来,随着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具备较强技术创新水平以及业务技术能力的企业将进一步做大做强,实现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在现有行业竞争格局中,主要包括国家级设计企业和地方级设计院。国家级设计企业主要有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地方设计院较国家级设计企业相比一般规模比较小,优势是专注于固定地域范围内相对稳定的业务领域,拥有相对稳固的人脉关系和市场资源,并具有一定的地缘优势。各地方性设计院皆为公司在其区域内开展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地方级主要设计院有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区域内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在甘肃省内开展业务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1)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建科院”)成立于2006年8月1日,注册资本13,9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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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北滨河西路516号。甘肃建科院是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研发板块的技术支撑单位,是甘肃省从事建筑科学研究和科技研发的综合性咨询与技术服务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
(2)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设计院”)成立于1994年9月30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定西路459号。西北设计院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外工程咨询、规划、设计、监理、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等方面。
(3)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设股份”)成立于2003年12月17日,注册资本18,28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交设股份是甘肃省公路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2018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代码:872665)。交设股份业务覆盖公路、市政、建筑等行业工程咨询、勘察、设计,交通综合运输规划、咨询审查、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及处治、道路养护技术研究、试验检测、智能交通研究、机电施工、工程监理及代建等领域。
(4)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设计院”)成立于2003年9月16日,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设计院前身为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是集流域和区域规划、工程勘察、设计、科研、咨询、监理、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及投资运营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勘察设计企业。
(5)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水北方设计院”)成立于2003年1月7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中水北方设计院是水利部直属综合性科技型企业,前身是水利部天津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是全国百强设计单位、全国水利优秀企业、国家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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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企业。发行人与区域内主要竞争对手在主要经营范围、经营资质、经营规模、经营状况、业务扩展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甘肃建科院 | 西北设计院 | 交设股份 | 黄河设计院 | 中水北方设计院 | 甘咨询 | |
主要经营范围 |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交通水运工程检测;建筑、岩土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勘察;市政工程、房建工程监理 |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城市防洪、公路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工程综合勘察、城市规划及以上领域的工程咨询 | 许可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工程勘察;认证服务;测绘服务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测绘服务 | 工程设计、测绘;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技术检测、技术推广服务;工程总承包;城乡规划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监理 | 从事规划咨询、咨询评估、工程设计、检测认证、项目管理、管理咨询等咨询服务业务 |
主要经营资质 | 设计资质 |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工程设计(公路、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建筑行业甲级、水利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甲级 | |
勘察资质 | ||||||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甲级 |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
监理资质 | ||||||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甲级 |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甲级 |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甲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施工)甲级 | |
建筑业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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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建科院 | 西北设计院 | 交设股份 | 黄河设计院 | 中水北方设计院 | 甘咨询 |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检测资质 |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检测甲级)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公路水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金属结构类和机械电气类甲级)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金属结构类甲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岩土工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检测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混凝土工程甲级;岩土工程甲级) | |||
经营规模(营业收入) | 2022年 | 完成经济总量3.13亿元 | — | 16.03亿元 | — | — | 25.20亿元 |
2021年 | 完成经济总量2.80亿元 | — | 15.53亿元 | — | 约50亿元 | 25.82亿元 | |
2020年 | 完成产值3亿元 | 16.54亿元 | 15.67亿元 | 42.68亿元 | 35.83亿元 | 24.81亿元 | |
经营状况(利润) | 2020年实现利润1,989万元 | — | 2020年至2022年,净利润分别为2.94亿元、2.69亿元、3.13亿元 | 2020年利润总额1.22亿元 | — | 2020年至2022年,净利润分别为3.09亿元、3.27亿元、2.26亿元 | |
业务扩展情况(新签订单) | 2022年 | 4.52亿元 | — | 14.51亿元 | 在甘肃省陆续承接张掖黑河(甘州段)综合提升和高质量发展项目全过程勘测设计服务工程等项目,参与甘肃水利 | 在甘肃省陆续承接白龙江引水工程等项目,参与甘肃水利项目建设 | 42.97亿元 |
2021年 | 3.97亿元 | — | 13.36亿元 | 45.78亿元 | |||
2020年 | 3.6亿元 | — | 12.30亿元 | 40.1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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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建科院 | 西北设计院 | 交设股份 | 黄河设计院 | 中水北方设计院 | 甘咨询 | |
项目建设 |
数据来源:WIND咨询、竞争对手公司官网、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注:竞争对手的部分经营数据无法自公开信息获取,故在上表中未做列示。
与区域内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处于甘肃省内市场领先地位:
(1)经营资质方面:公司为跨行业领域、高资质等级的综合大型工程咨询集团,拥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等100余项资质,公司资质较为齐全、资质等级较高,具备竞争优势。
(2)经营规模及经营状况方面:与区域内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经营规模及经营状况具有明显优势,市场占有率处于甘肃省领先地位。
(3)业务扩展方面:与区域内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新增订单规模较大且总体增长,公司业务扩展情况良好,区域竞争力较强。
3、发行人竞争优劣势和市场地位
(1)竞争优势
1)资质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相比区域内主要竞争对手,公司在工程咨询行业取得了较为齐全的业务资质,可有力支持公司在规划编制、工程咨询、勘察(勘测)设计、工程监理等领域的业务发展。公司持有的资质序列覆盖了公路、市政、建筑、水利等行业的多个领域,具备提供覆盖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试验检测、施工、总承包、监理、项目管理、运营服务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够为不同业主提供工程建设所需的“一站式”工程技术服务。
2)区域规模优势
①市场占有率处于甘肃省领先地位
公司2018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甘肃省内工程咨询行业优质资产,成为甘肃省工程咨询行业领先企业。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2020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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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单位营业收入100强(不含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工程咨询单位营业收入水平,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处于甘肃省工程咨询企业首位(公司未申报参与排名),领先于西北设计院、交设股份。根据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信息统计,经备案的甘肃省工程咨询企业共869家,行业竞争较为分散。2019年-2021年,公司工程咨询业务在甘肃省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83%、4.64%、5.27%,处于甘肃省市场领先地位。根据华设集团、设计总院招股说明书披露数据,其在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前列,省内市场占有率在5%左右,与公司在省内市场占有率情况相似,符合行业特征。
②相比区域竞争对手,公司新增订单规模较大且持续增长
2020年-2022年,公司新签订单分别为40.10亿元、45.78亿元、42.97亿元,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在25亿元左右,相比省内竞争对手,公司新增订单规模较大且总体增长,公司业务扩展情况良好。
③相比区域竞争对手,公司经营规模及经营状况方面具备明显优势
A、与省内竞争对手总体经营规模、经营状况的比较
相比甘肃建科院、西北设计院、交设股份省内主要竞争对手,公司在经营规模及经营状况方面具备明显优势。
B、与省内竞争对手检测业务经营规模的比较
甘肃建科院、交设股份拥有检测业务资质并开展检测业务。经查询公开信息,甘肃建科院未披露检测业务经营数据。2020年-2022年,甘肃建科院实现经济总量/产值平均为2.98亿元(含检验检测、咨询服务、特种施工等);交设股份检测业务收入分别为6,268.45万元、6,363.77万元、4,664.54万元;公司检测业务收入分别为8,203.20万元、9,713.05万元、8,024.76万元。公司检测业务经营规模具有相对优势。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有检验检测机构51,949家,2021年收入在1亿元以上机构有579 家,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机构有1,379家;2021年,甘肃省检测机构平均实现收入为338.25万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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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检测业务收入为9,713.05万元,经营规模处于行业前部并显著高于甘肃省平均水平。
C、与省外竞争对手经营规模、经营状况的比较黄河设计院及中水北方设计院为省外企业,在甘肃省与公司主要在水利工程项目方面存在竞争。公司子公司水电设计院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规划、设计等业务,为甘肃省内水利工程项目工程咨询领先企业。水电设计院成立以来,全面承担了省内各个时期水利水电工程技术重任,从目前省内水利建设项目统计分析,省级重点规划、重大工程的勘察设计基本由水电设计院承担,勘察设计市场占有率在75%以上。根据水利部《关于2021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水电设计院监理、质量检测、勘察、设计四个专业均获得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最高等级AAA级,根据《2022年度甘肃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水电设计院勘察设计、监理、检测专业获得甘肃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最高等级AAA级且处于首位。水电设计院在承担甘肃省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方面具有综合绝对优势。
3)人才优势发行人所属工程咨询服务业属于技术密集型、智力密集型的生产性服务业,人才是本行业经营发展的重要资产和关键资源要素。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专业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术过硬、项目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梯队。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涵盖建筑、水利水电、市政交通等工程咨询领域,各业务团队核心成员均在公司服务多年,对本行业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丰富从业经验。公司依靠高素质的从业人员,尤其是从业人员对市场的开发和服务能力得到了客户的一致认可,在行业内形成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
4)技术优势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具有在业内覆盖规划、建筑、水利、市政、公路等领域全产业链的综合服务能力,以设计为龙头,包括规划、咨询、勘察、设计、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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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和项目管理,直至工程总承包,在全过程咨询及总承包方向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优势和潜力,在高烈度地区抗震设计、大跨度大空间结构抗震设计、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寒冷地区绿色建筑能耗综合处理等技术处于全国先进水平,积累形成了以“高扬程大流量提灌工程、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大型灌区及移民综合开发工程、长距离穿越沙漠调水工程、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及生态治理、高面板堆石坝、梯级电站建设、新能源”等为代表的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优势技术,在湿陷性黄土地区地基处理、极软岩土体的勘察和处理、超深厚层的钻探、建筑和设备防腐蚀、建筑物结构耐久性诊断治理、新型建筑材料研发生产、建筑物纠偏平移等方面的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优势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工程咨询领域取得了较为齐全的业务资质,累积了较为丰富的业务经验、专业技术及人才,取得了较好的市场口碑,形成了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的产业链。随着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为行业新的业务模式,公司多类型的业务资质、丰厚技术及人才储备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竞争优势。
(2)竞争劣势
1)省外市场客户关系和市场资源相对不足目前,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竞争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的不断完善,整个工程咨询行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另外,在科研设计单位的改制转型,以及中国对外开放进程加快的背景下,我国工程咨询行业正面临国内外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
从地域范围来看,发行人业务仍主要集中在甘肃省,在甘肃省以外市场的影响力有待提高。公司在甘肃省外地区拓展业务时,相较于当地的设计院,在客户关系和市场资源方面不具备明显优势。公司虽正积极向外部市场扩张,但目前全国性业务布局的进度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3)市场地位
发行人工程咨询业务在甘肃省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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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甘肃省工程监理营业收入 | 419,165 | 453,330 | 401,189 |
甘肃省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 | 4,455,562 | 4,867,795 | 3,752,932 |
合计 | 4,874,727 | 5,321,125 | 4,154,121 |
发行人工程咨询收入 | 257,132.21 | 246,728.61 | 200,632.40 |
发行人所在市场占有率 | 5.27% | 4.64% | 4.83%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注:发行人工程咨询收入数据为主营业务收入扣除精纺呢绒收入后的数据。
2019年-2021年,在行业竞争较为分散情况下,公司工程咨询业务在甘肃省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83%、4.64%、5.27%,处于甘肃省市场领先地位。
公司整合了甘肃省内工程咨询领域的主要优质企业,所属子公司历史悠久,积累了雄厚的科技实力,创新创造了众多特色优势技术。1)在规划咨询领域:
承担了众多城乡、国土空间、水利水电等行业领域的重大规划,是全省不可替代的重要技术智库;2)在建筑市政领域:高烈度地区抗震设计、大跨度大空间结构抗震设计、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寒冷地区绿色建筑能耗综合处理等技术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具备承担大、中型建筑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综合勘察设计企业的技术实力;3)在水利水电领域:积累形成了以“高扬程大流量提灌工程、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大型灌区及移民综合开发工程、长距离穿越沙漠调水工程、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及生态治理、高面板堆石坝、梯级电站建设、新能源”等为代表的勘察设计优势技术,以及水生态、水环境、水景观、智慧水利等技术服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4)在土木工程领域:在湿陷性黄土地区地基处理、极软岩土体的勘察和处理、超深厚层的钻探、建筑和设备防腐蚀、建筑物结构耐久性诊断治理、新型建筑材料研发生产、建筑物纠偏平移等方面的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5)在监理检测领域:具有综合监理资质,在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公路交通等领域的施工监理处于省内领跑、全国领先地位,在工程建筑(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抗震加固等领域技术实力雄厚,具有国家检验机构认可资质、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资质、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资质、甘肃省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等资质,具备参与国际间合格评定机构认可的双边、多边合作业务交流资格,试验能力居于同行业领先水平;6)在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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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代理方面:子公司招标咨询集团建立了集信息化、数字化为核心要素的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对招标采购业务开展全过程、全流程管控,行业综合实力和信息化水平省内领先。公司的子公司在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城乡规划等领域是省内市场的排头兵,监理检测、公路交通等领域也有较好的市场基础,总体奠定了公司在甘肃省内工程咨询市场的“领头羊”地位。
(三)行业市场需求
1、随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的扩大,我国工程咨询服务业市场前景广阔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增大,建筑市场蓬勃发展,我国建筑开工面积迅猛增长,工程建设进入热潮,并且建设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和安全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为工程咨询服务行业发展提供了动力。城市基础设施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实现经济转型的重要支撑,“十三五”期间,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十四五”时期,将以建设高质量城市基础设施体系为目标,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从增量建设为主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与增量结构调整并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将由2020年的6.65%提升至2025年的8%以上,该类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推动工程咨询服务行业发展。
此外,随着时间推移,部分基础设施当下进入维修期,既有建筑改造、城市更新将是未来一个新的发展方向,对应的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存在较大发展潜力。
工程咨询行业是为建设工程提供咨询服务的行业,工程咨询收费一般以项目投资额为基准,通过专业系数、项目复杂系数、附加调整系数等进行调节,属于固定资产投资,因而本行业市场规模与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紧密相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572,138亿元,比上年增长5.1%。在国内宏观环境趋稳和经济运行形势下固定资产投资稳步提升,预期会给我国工程咨询行业带来持续的市场需求,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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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城市群、现代化都市圈的发展,将继续推动工程咨询服务业市场空间的扩大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发展主要的潜力所在。目前,我国粗放式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时期已经过去,城市化进程进入了精细化发展的新阶段,城市建设增量空间向城市群、现代化都市圈和中西部地区转移。国家加大培育和发展地区城市群的力度,将为工程咨询服务业的发展带来增量空间。
城市群是新型城镇化主体形态,国务院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提出,具有集聚效率高、辐射作用大、城镇体系优、功能互补强的特征,未来的城镇化建设要发展城市群,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根据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我国将建立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等,推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融合发展,构建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的新模式。
综上所述,从国家到甘肃省相继出台的政策均为发行人业务开拓、发展提供有力支持。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和国家培育发展地区城市群力度不断加强,发行人所处的行业环境和市场需求将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保障。
3、甘肃省内工程咨询市场需求将保持提升
《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加大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基础测绘、民生保障等领域投资,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发挥工业化和城镇化巨大发展潜力,加快推进强基础、增功能、惠民生、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区域经济的发展和投资空间的拓展将为公司工程咨询业务发展提供良好机遇。
(1)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将保持增长,为发行人业务发展提供良好基础
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与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密切相关。根据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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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数据,2019年-2022年,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为6.6%、7.8%、
11.1%及10.1%,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2022年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国第4位,全年项目投资增长15.6%、建筑业投资增长11.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长19.0%。2023年,甘肃省重点推进8大领域287个省列重大项目建设,总投资16,51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12亿元,较去年增长13%,项目数量和年度计划投资再创新高。2023年一季度,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3.4%,增速比全国高8.3个百分点,居全国第7位。
甘肃省仍处在主要依靠投资拉动的发展阶段,以有效投资撬动经济发展回升提速、整体好转依然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之一。根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期间,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预期为6.5%。未来,甘肃省将发挥投资拉动作用,“十四五”期间,将围绕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备、支撑有力的基础设施体系,在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物流枢纽、水利、能源等方面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并将围绕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全省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含铁路)约5,000亿元、水利投资约1,0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预计稳步增长,为发行人工程咨询业务发展提供良好市场基础。
(2)甘肃省城镇化进程将快速发展,带动建设工程市场需求
甘肃全省总体上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发展空间足,发展潜力大,发展动力强,大量农业人口向城镇集聚,城镇化将为全省经济增长提供持续动力。2019年-2022年,甘肃省城镇化率分别为50.70%、52.23%、53.33%及54.19%,预计到2025年,城镇化率达到58%以上。
在城镇化进程的推动下,将相应带动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工程(优化医疗卫生设施、教育设施、养老托育设施、文旅体育设施等)、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工程(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市政交通设施、市政管网设施、配送投递设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等),甘肃省建设工程需求有望长期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
2-14
(四)在手订单情况
经过多年来在行业内的积累,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公司与下游客户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拥有一批长期稳定的客户资源,积聚了良好的市场发展潜能。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在手订单金额合计85.49亿元,在手订单保持增长且储备情况良好。公司在手订单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增长率 |
检测业务订单 | 1.30 | 1.15 | 13.16% |
工程咨询业务(不含检测)订单 | 84.19 | 71.13 | 18.36% |
在手订单合计 | 85.49 | 72.28 | 18.28% |
(五)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实现资质与业务升级,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我国市场化的检验认证行业发展历史较短,伴随着改革开放于上世纪 80-90年代形成市场化雏形,自2001年我国加入WTO,开始对外开放并与国际对接、2013年单独作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一类以来,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成长期,为全球增长最快、潜力最大的市场。2013-2021年,我国检验检测机构营业收入逐年增长,增速保持在10%以上,年复合增长率14.4%。作为战略新兴产业的检测行业未来将保持快速发展并不断提升创新与技术服务能力、市场化集约化水平。为适应新的工程建设要求,目前国家出台了多项指导性文件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营的全过程,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满足建设单位一体化服务需求,有利于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全面提升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全过程工程咨询未来将成为行业发展新引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对工程咨询企业在技术、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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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面有着更高要求。同时工程咨询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需要企业不断提升研发及信息化水平。
公司将通过本次募投项目促进具有高成长性前景的检测业务的发展,增加经验丰富的高级技术人员数量以及购买先进检测设备来提高检测能力和效率、实现试验室资质升级、拓宽服务范围,以应对市场下游需求的增长和行业集约化、创新发展趋势,有利于提升公司检测业务综合竞争力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将打造全过程咨询业务线,促进传统优势主业升级发展,扩大业务规模、升级业务流程,进一步强化各子公司间协同效应,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工程咨询业务的升级发展和公司品牌建设,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影响力。公司将提升研发水平、实现信息化和数字化管理,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进行强化、拓展与提升,提高公司管理效率、质量和决策的科学性。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兰州新区,兰州新区自成为国家级新区以来,区域经济得到了全面发展,聚集产业的能力不断增强。面对兰州新区强劲的发展势头,公司积极参与新区建设布局,2020年与兰州新区签定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兰州新区管委会的支持下,以募投项目为依托,公司可为新区项目建设提供检测及规划、可研、勘察、设计、造价、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同时,以兰州新区为基础,可以辐射周边和其他省区,促进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提升。
(2)在分散竞争中巩固先发竞争优势,打造区域检测品牌,提升区域市场占有率
截至2022年10月,甘肃省获证检验检测机构1,310家。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2021年度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营业收入排名前十位的省份,机构年度平均营业收入为1,200万元,甘肃省检测机构平均实现收入为338.25万元,甘肃省检测市场竞争分散、集中度较低特征更为显著。2020年-2022年,公司检测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8,203.20万元、9,713.05万元、8,024.76万元,经营规模处于行业前部并显著高于甘肃省平均水平。在目前市场竞争较为分散的情况下,公司经营规模已具有相对竞争优势,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公司区域内主要竞争对手基于对检测市场的良好预期进行业务扩展。交设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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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检测业务订单在2020年-2022年保持增长,甘肃建科院成立全资子公司“甘肃省建设工程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承继甘肃建科院全部检验检测资质、业务及业绩,于2023年3月22日完成检验检测业务分立并正式运营。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在当前分散竞争情况下巩固先发竞争优势,利用现有业务基础,提升业务规模和竞争力。2021年度,公司检测业务省内市场占有率为2.16%。截止2022年年底,甘肃省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实现营业收入44.92亿元,与2017年年底相比,营业额增长47.9%,本项目正常年营业收入为49,577.50万元,假设本项目实施后1-5年,甘肃省检测业务收入增长率保持近五年业务收入增长率水平,本项目正常年营业收入占甘肃省检测市场收入的比例为7.46%。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打造区域检测品牌。
(3)提高公司业务规模,继续保持工程咨询业务省内行业领先地位2020年-2022年,公司工程咨询业务(不含检测)收入分别为238,525.41万元、247,419.16万元、218,170.35万元,公司工程咨询业务2019年-2021年在甘肃省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83%、4.64%、5.27%,处于甘肃省市场领先地位,相比省内主要竞争对手,公司在经营规模及经营状况方面具备明显优势。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将健全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线,保证公司在资质、业务、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领先地位,持续巩固和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践行公司长远战略规划。
(4)优化公司服务能力,加强技术研发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建设以综合管理为目的的综合服务中心,将实现以项目管理为核心的职能、流程、综合整合,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持续提升管理线与业务线流程协同性;有助于营造长期稳定的工作环境,公司目前部分经营场地系租赁取得,尤其是集团本部办公地点全部为租赁场所,且未来需要不断增加研发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支撑部门人员,募投项目实施将满足业务拓展空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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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引进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或研发团队,开展工程技术领域的研发创新,更好的应用于项目管理,给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同时,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开发新技术。公司将推动信息从业务端到管理端的全面集成,不仅可实现信息的快速收集、实时传递,而且通过系统所提供的各种工具和业务分析模型进行信息的加工和处理,提高信息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甘肃省内市场空间较大,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工程咨询行业市场规模与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紧密相关。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将保持增长,十四五期间,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预期为
6.5%。加之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甘肃省将陆续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预计稳步增长,为公司工程咨询业务及检测业务发展提供良好市场基础。
(2)公司深厚的技术及人才积累,为项目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公司工程咨询业务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资质种类齐全,在区域市场竞争中具有优势。公司在建筑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检测、水利工程检测、公路工程检测以及岩土工程检测领域具有平台优势以及技术优势。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为公司多个新产品技术研究及试验提供了关键数据和依据,大大提高了公司新产品技术研究的水平。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为从事相关工作多年的专业性人才,未来公司将进行人才队伍拓宽和优化,以增强公司核心人才竞争力,助力公司的业务创新和持续发展。深厚的技术及人才积累能够为本次募投项目提供良好保障。
(3)充足的在手订单及丰富的实践经验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公司在手订单充足,能够为公司业务发展及募投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撑。此外,公司已完成大量项目的工程咨询工作并积累丰富的工程咨询项目经验,公司在各个领域工程检测服务也均具有丰富的经验,先后承担了多项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咨询以及检测项目。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公司培养了大批技术骨干,为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上所述,在工程咨询行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行业市场需求稳步向好、在手订单储备充足的背景下,公司作为甘肃省内工程咨询市场的“领头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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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结合自身在资质、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在行业及区域的影响力,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针对募投项目实施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和“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的投资建设。上述项目的实施进度和盈利情况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虽然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详细的论证,但仍存在因政策环境、市场供求关系、市场竞争情况、甘肃省内市场需求情况和竞争情况、公司市场业务获取能力及订单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导致项目无法按照预计的进度进行或者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报告期内分地区销售情况,了解收入地域性特征。
(2)查阅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协会网站、区域竞争对手公司网站、在手订单数据、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市场竞争格局、区域竞争对手情况、发行人竞争优势及市场地位、行业市场需求及在手订单等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目前工程咨询行业市场竞争充分,发行人主要市场区域集中在甘肃省,在区域内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领先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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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在手订单储备充足,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发行人所处甘肃省建设工程需求预计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工程检测、监理及全过程咨询的合同数量和金额的变动情况、现有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募投项目的覆盖地域等情况,说明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的谨慎性和合理性
(一)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效益测算依据及过程
(1)营业收入
根据公司历史数据显示,公司现有工程检测业务营业收入与合同数量成正相关,且技术人员数量是合同承接数量的直接影响因素,因此,本项目预计营业收入将根据未来人员数量匹配相应的合同承接数量,从而预测未来营业收入。本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12年,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
根据公司历史年(2019年-2021年上半年)数据整理可得,2019年-2020年检测项目营业收入增长率为51.99%,2019年-2021年上半年平均合同额为17.59万元。公司的工程检测业务属于公司的新兴业务,项目建成后,预期运营期第1-5年相关技术人员数量与合同数量将有较大幅度增长,第5年后将保持稳定。考虑到未来工程检测市场竞争逐渐激烈,平均单个合同额将小幅度下滑至17.50万元。项目正常年营业收入为49,577.50万元(不含税)。
项目运营期第1-5年人员数量、合同数量与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项目 | T3 | T4 | T5 | T6 | T7 |
预计技术人员增长率 | 70% | 55% | 35% | 20% | 10% |
合同数量增长率 | 80% | 65% | 40% | 25% | 15% |
新增确认收入合同数量(个/年) | 455 | 1,121 | 1,797 | 2,389 | 2,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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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额(万元/个) | 17.50 | 17.50 | 17.50 | 17.50 | 17.50 |
新增收入合计(万元) | 7,962.50 | 19,617.50 | 31,447.50 | 41,807.50 | 49,577.50 |
注:1、本项目假设建设期不产生效益,预测基年(T2)确认收入合同数量参考2020年全年确认收入合同数量,即569个;
2、合同数量增长率为运营期每年相比上一年的增长率,新增确认收入合同数量为运营期每年相比预测基年(T2)确认收入合同数量即569个的增长数量,T3新增确认收入合同数量455=569*(1+80%)-569、T4新增确认收入合同数量1,121=569*(1+80%)*(1+65%)-569,以此类推。
(2)总成本费用
项目正常年总成本费用为40,515.34万元,其中:固定成本35,776.51万元,可变成本4,738.83万元,正常年经营成本39,067.05万元。
项目新增定员为865人,工资金额参考公司历史水平确定,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估算,正常年工资总额及福利费总额为20,841.62万元。
项目正常年外购检测耗材14,873.25万元,燃料动力费61.64万元。
项目的折旧摊销政策与公司现有政策基本保持一致。
项目的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0.3%估算,正常年为68.00万元。
该项目正常年其他管理费用按营业收入的5.0%估算,研发费用按营业收入的1.0%估算,其他销售费用按年营业收入的0.5%估算。
(3)所得税
项目所得税税率以15%计算,项目正常年所得税额为1,339.03万元。
预计通过本项目建设,正常年营业收入为49,577.50万元,毛利率为31.82%,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5.11%。
2、发行人报告期内工程检测业务的合同数量和金额的变动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工程检测业务合同数量及金额变动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工程检测业务合同数量及金额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平均 | 本项目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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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同数量(个) | 892 | 831 | 652 | - | 569 |
人均合同数量(个/人) | 5.10 | 4.24 | 3.58 | 4.31 | 3.47 |
合同单价(万元/个) | 14.41 | 13.18 | 12.81 | 13.47 | 17.50 |
合同金额(万元) | 12,854.90 | 10,950.74 | 8,349.72 | - | |
确认收入增长率 | 51.99% | 18.41% | -17.38% | 17.67% | 项目运营期第1-5年平均为52.7% |
注:本项目假设建设期不产生效益,预测基年(T2)确认收入合同数量参考2020年全年确认收入合同数量,即569个;本项目预测人均合同数量为稳定运营年(T7)指标。
1)本项目预测单个合同额为17.50万元/个,高于公司2020年-2022年工程检测业务单个合同额平均值13.47万元/个。2)本项目运营期第1-5年的收入平均增长率为52.7%,高于2020年-2022年检测业务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7.67%。
本项目预测单个合同额、收入平均增长率高于公司2020年-2022年期间内相应水平的主要原因为:受宏观环境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开展有所受限,特别是2022年该等影响加剧,导致公司2021年、2022年工程检测业务单个合同额降低、收入增长率下降。宏观环境影响单个合同额具体表现为:为应对宏观环境影响,行业竞争加剧,单个合同额有所下降;区域单个项目投资规模下降,根据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2019年-2022年,甘肃省申报单个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申报投资项目总数)分别为2.36亿元、1.75亿元、
1.28亿元及1.49亿元,总体呈下降趋势、2022年有所回升,但项目建设相关合同签订相比项目申报存在滞后性。工程检测业务合同金额与项目投资规模紧密相关,故受该影响公司2021年、2022年工程检测业务单个合同额降低。
3)本项目预测人均合同数量为3.47个,低于公司2020年-2022年的平均值
4.31个,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发行人现有检测业务试验区域面积及人员数量不足,人均工作量较为饱和,通过本项目实施,人均工作量将小幅下降至稳定水平;此外通过本项目实施,将拓宽检测业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因此单个合同的工作量也将有所提升,预计人均合同数量将有所下降。
4)本项目运营期第1-5年的收入平均增长率预测的谨慎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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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检测市场竞争较为分散,公司业务增长拥有较大提升空间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2021年我国就业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占比达到96.31%,绝大多数检验检测机构属于小微型企业;2021年,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中,规模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数量达到7,021家,营业收入达到3,228.30亿元,规模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数量仅占全行业的13.52%。2021年度公司检测业务省内市场占有率为2.16%,2021年公司检测业务技术人员数量为196人,业务规模已具有相对竞争优势,仍具有较大提升空间。在市场竞争分散情况下,公司将借助募投项目实施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持续提升业务规模。
②行业将实现集约化发展,大型检测机构将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优势地位
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市场参与企业数量较多、竞争较为分散,未来伴随行业的进一步成熟,市场集中度将逐步提高。由于中小检测认证机构在技术水平、管理经验和经营方式以及品牌公信力等方面与大型机构存在较大差距,参与竞争能力较弱。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检测能力,巩固和提升自身竞争优势,实现规模效应。
③公司在检测市场拥有良好的公信力和品牌优势,具备检测一站式服务能力
公司凭借着强大的技术实力、规范的管理模式、完善的机构设置、良好的服务质量,以及多年在建工建材检测服务领域所树立的市场公信力,在市场开拓方面具有品牌优势。公司作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建材类商品指定检测实验室,协助消协进行建材类产品检验和比较实验,为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咨询和检验数据等服务。
公司是甘肃省可检测项目及参数最齐全的企业之一,因而公司可提供客户一站式的检测服务,可降低客户多重选择的沟通成本、管理成本,从而有助于与重要的下游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社会公信力、丰富的管理经验和项目实施能力能够保证本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④甘肃省市场前景广阔,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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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场需求情况详见本回复“问题1”之“一、结合收入地域性特征、区域内主要竞争对手、行业市场需求、市场竞争格局、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之“(三)行业市场需求”相关内容。
综上所述,公司目前检测业务已具有相对竞争优势,业务规模提升具有较大空间。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市场竞争较为分散,大型检测机构规模效应显著,将在行业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公司具备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社会公信力、丰富的管理经验和项目实施能力,甘肃地区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已在甘肃地区具有良好的客户基础,能够保障本项目收入的预计增长。
(2)本项目预测效益的历史基础数据情况
本项目于2021年11月25日取得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下发的《甘肃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新经审备[2021]313号)。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历史年检测项目合同数量及金额的统计区间为2019年-2021年上半年(公司于2019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注入现有工程咨询业务),期间检测业务平均单个合同额为17.59万元,高于本项目预测单个合同额;2019年-2020年检测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为51.99%,与项目运营期第1-5年52.7%的平均增长率基本一致。
本项目收入预测与公司历史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预测合理、谨慎。
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比,报告期内2021年及2022年,公司检测业务合同单价下降、检测业务收入增长率下降。
(3)关于2021年、2022年效益预测基础变动及影响分析
自2021年,公司工程检测业务单个合同额降低、收入增长率下降,主要原因为受宏观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开展有所受限,且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持续发酵,对外出洽谈业务、承揽项目、合同签订等工作均有较大影响,特别是2022年公司属地宏观环境影响较大,项目承揽困难加剧,加大经营工作开展难度,导致单个合同额降低及收入增长率下降。
工程检测业务同行业上市公司2021年、2022年工程检测相关业务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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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 | 2022年工程检测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 | 2021年工程检测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 | 2022年检测相关业务营业收入(万元) |
招标股份 | -21.03% | -10.77% | 9,389.80 |
国检集团 | 11.00% | 34.27% | 73,941.69 |
交建股份 | -9.45% | -22.09% | 3,737.05 |
苏交科 | 9.90% | -0.87% | 116,226.59 |
建研院 | -1.71% | 24.17% | 57,778.86 |
上海建科 | 2.60% | 21.62% | 99,916.99 |
平均 | -1.45% | 7.72% | 60,165.16 |
甘咨询 | -17.38% | 18.41% | 8,024.76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工程检测相关业务2022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45%、2021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7.72%。受宏观环境影响,可比上市公司工程检测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总体呈下滑趋势,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变动情况一致。公司检测业务收入规模相比可比上市公司较小,本项目正常年营业收入为49,577.50万元,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检测相关业务营业收入的平均值。作为公司的战略发展业务,在行业总体增长的背景下,公司检测业务营业收入增长具有较大空间。工程检测为建筑市场必不可少的分支产业之一,拥有固定的市场需求来源。随着城市化的深入贯彻实行,我国推出一系列政策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有利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该类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推动工程检测行业发展。此外,老建筑物的定期检测业务和结构鉴定业务规模将逐步扩大。此外,本项目拟对现有工程检测业务进行升级,通过资质升级及业务扩展,强化盈利能力,具体情况详见本回复“问题1”之“三、结合募投项目的功能、定位等,说明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以及募投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形,并说明项目建成后与现有业务的整合安排”相关内容。目前,宏观环境影响已明显减弱,随着宏观环境影响持续减弱、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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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空间提升、检测资质升级、业务拓展,公司检测业务经营环境将逐步恢复,与本项目效益测算的基础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
3、发行人现有业务的毛利率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工程检测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毛利率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平均 | 本项目 |
工程检测业务 | 39.26% | 27.93% | 27.50% | 31.56% | 31.82% |
公司工程检测业务2020年-2022年平均毛利率为31.56%;本项目预测值为
31.82%,不存在较大差异。2021年-2022年,由于宏观环境的影响,公司工程检测业务单个合同额降低、毛利率下降。未来,随着宏观环境影响持续减弱,公司检测业务盈利能力预计将会逐步提升,与本项目效益测算的基础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检测业务2019年-2020年的平均毛利率为33.88%,高于本项目预测值。
4、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发行人的行业分类为M74专业技术服务业,为保持与检测业务的可比性,选择主要业务涉及工程检测业务的上市公司为可比公司。
工程检测业务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工程检测相关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 | 2022年工程检测相关业务毛利率 |
招标股份 | 25.12% |
国检集团 | 39.00% |
交建股份 | 15.58% |
苏交科 | 40.72% |
建研院 | 59.08% |
上海建科 | 38.66% |
平均 | 36.36% |
本项目 | 3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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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工程检测相关业务2022年平均毛利率为36.36%,本项目毛利率预测值低于2022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本项目预测具有合理性。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项目的效益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 | 时间 | 融资类型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 |
建研院 | 2017 | IPO | 综合性检测机构建设项目 | 18,470.13 | 42.94% | - |
国检集团 | 2016 | IPO | 华北(北京)基地建设项目 | 29,094.76 | 18.05% | 6.90 |
2016 | IPO | 华东(上海)基地建设项目 | 19,280.86 | 15.39% | 6.47 | |
2016 | IPO | 华南(广州)基地建设项目 | 11,752.03 | 17.34% | 7.23 | |
2023 | 再融资 | 湖南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11,004.73 | 12.31% | - | |
2023 | 再融资 | 河北雄安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13,419.88 | 12.46% | - | |
中设股份 | 2017 | IPO | 试验检测中心扩建项目 | 5,088.11 | - | 7 |
本项目 | 2022 | 再融资 | 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31,655.91 | 15.11% | 8.34 |
注:中设股份未在2021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工程检测相关业务数据,故未在前述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表格中列示。本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低于建研院2017年“综合性检测机构建设项目”,建研院“综合性检测机构建设项目”建设仅涉及办公场所装修,不涉及办公场所建设,因此与本项目相比,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较高;与国检集团2016年“华北(北京)基地建设项目”、“华东(上海)基地建设项目”、“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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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基地建设项目”、2023年“湖南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河北雄安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不存在较大差异。
本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与国检集团2016年“华北(北京)基地建设项目”、“华东(上海)基地建设项目”、“华南(广州)基地建设项目”及中设股份2017年“试验检测中心扩建项目”不存在较大差异。
与可比上市公司同类项目相比,本项目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不存在较大差异,本项目预测具有合理性。
5、募投项目的覆盖地域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发展不平衡,地理环境也有很大差异。当地的工程咨询服务企业相较外地机构更为熟悉本地的历史文化地理背景,同时往往也具备一定的市场资源、项目经验和人才等优势。对于一些工程咨询业务,客户基于服务的及时性、便利性和成本等因素考虑,往往倾向于选择本区域内的咨询企业。因此,工程咨询服务相关的细分领域业务具有一定的服务半径。同时,随着工程招投标制度开始广泛推行,工程咨询服务行业的市场化程度正在日益提高。
公司工程检测业务及本项目业务主要集中在甘肃省内。2018年,甘肃省政府出台《甘肃省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8〕145号),明确把检验检测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甘肃省检验检测监管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检验检测市场“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整体提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截止2022年年底,甘肃省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实现营业收入44.92亿元,向社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705.73万份,共有从业人员25,841人。与2017年年底相比,营业额增长47.9%、出具报告数增长82.5%、从业人员增长47.8%。良好的区域发展环境及政策支持,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及预计效益的实现。
甘肃全省总体上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发展空间足,发展潜力大,发展动力强,大量农业人口向城镇集聚,城镇化将为全省经济增长提供持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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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到2025年,常住城镇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以上,在城镇化进程的推动下,甘肃省建设工程需求有望长期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
为保障民生,促进省内经济内循环,扩大省内经济需求,甘肃省发布了如《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甘肃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甘肃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甘肃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等发展政策,确保甘肃省在市政工程、交通运输、水利发展等基础设施方面进一步完善。在政策的推动下,甘肃省建设工程将作为经济复苏和扩大内需的排头兵,为募投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条件和市场空间。
6、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的谨慎性和合理性
本项目预期通过新建大型综合试验室,购置先进的检测、设计专业设备,新增业务技术骨干,引进行业内技术人才,创建优秀的人才团队,对甘咨询的工程检测业务、技术服务业务及应用型技术研究咨询业务进行全方位服务升级,保证公司在核心技术、业务布局等方面都位居同行业领先地位,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在此过程,培养和锻炼一批本行业的技术骨干,壮大人才队伍,扩大公司业务的市场占有率,使公司在工程技术和检测行业内的业务开展能力不断得以提升。预计通过本项目建设,正常年营业收入为49,577.50万元,毛利率为31.82%,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5.11%。
本项目预测与公司报告期内相关情况的比较如下:
(1)主要受宏观环境影响,公司2021年、2022年检测业务单个合同金额、毛利率、收入增长率下降,目前该等影响已明显减弱,公司检测业务经营环境将逐步恢复,与本项目效益测算的基础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本项目预测人均合同数量低于公司报告期的平均值,具有合理性。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本项目毛利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与可比上市公司同类项目不存在较大差异。
(3)本项目业务主要集中在甘肃省内,区域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空间较大,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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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基于检测业务历史情况进行本项目相关预测,本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项目效益测算依据及过程
(1)营业收入
根据公司历史数据显示,公司现有工程咨询服务业务营业收入与合同数量成正相关,且技术人员数量是合同承接数量的直接影响因素,因此,本项目预计营业收入将根据未来人员数量匹配相应的合同承接数量,从而预测未来营业收入。此外,监理业务作为工程咨询中的重点及优势业务,因其收入较高,人数较多,故单列出来进行营收预测。本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12年,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
根据公司历史年(2019年-2021年上半年)数据整理可得,2019年-2020年监理项目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5.27%,2019年-2021年上半年平均合同额为94.42万元;2019年-2020年全过程咨询项目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7.23%,2019年-2021年上半年平均合同额为46.23 万元。综合公司监理项目过往年度业绩及市场未来发展,本项目监理业务预期运营期第1-5年营业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第5年后项目收入保持稳定;全过程咨询中其他各项业务现有市场较为成熟,预期运营期第1- 3年营业收入有小幅增长,第3年后项目收入保持稳定。
监理业务作为公司的优势业务,在本项目建成后会扩大业务规模,同时出于谨慎考虑,监理业务平均单个合同额仅略微提升为95.00万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除监理)在本项目建成后,制定业务流程,发挥平台优势,但同时也考虑到相关政策导向,全过程咨询企业会增多,市场竞争越发激烈,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平均单个合同额将小幅度下滑至46.00万元。项目正常年营业收入为39,998.00 万元(不含税)
项目运营期第1-5年人员数量、合同数量与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项目 | T3 | T4 | T5 | T6 | T7 |
监理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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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技术人员增长率 | 15% | 10% | 10% | 10% | 5% |
合同数量增长率 | 15% | 10% | 10% | 10% | 5% |
预测人均合同数量(个/人) | 0.44 | 0.44 | 0.44 | 0.44 | 0.44 |
合同额(万元/个) | 95.00 | 95.00 | 95.00 | 95.00 | 95.00 |
新增确认收入合同数量(个/年) | 70 | 124 | 183 | 248 | 284 |
营业收入(万元) | 6,650.00 | 11,780.00 | 17,385.00 | 23,560.00 | 26,980.00 |
全过程工程咨询(除监理) | |||||
预计技术人员增长率 | 2% | 2% | 2% | 1% | 1% |
合同数量增长率 | 2% | 2% | 2% | 1% | 1% |
预测人均合同数量(个/人) | 1.30 | 1.30 | 1.30 | 1.30 | 1.30 |
合同额(万元/个) | 46.00 | 46.00 | 46.00 | 46.00 | 46.00 |
新增确认收入合同数量(个/年) | 69 | 139 | 210 | 246 | 283 |
营业收入(万元) | 3,174.00 | 6,394.00 | 9,660.00 | 11,316.00 | 13,018.00 |
收入合计(万元) | 9,824.00 | 18,174.00 | 27,045.00 | 34,876.00 | 39,998.00 |
注:1、本项目假设建设期不产生效益,预测基年(T2)确认收入合同数量参考2020年全年确认收入合同数量,即监理业务468个,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除监理)3,426个;
2、合同数量增长率为运营期每年相比上一年的增长率,新增确认收入合同数量为运营期每年相比预测基年(T2)确认收入合同数量的增长数量,监理业务T3新增确认收入合同数量70=468*(1+15%)-468、T4新增确认收入合同数量124=468*(1+15%)*(1+10%)-468,全过程工程咨询(除监理)T3新增确认收入合同数量69=3,426*(1+2%)-3,426、T4新增确认收入合同数量139=3,426*(1+2%)*(1+2%)-3,426,以此类推。
(2)总成本费用
项目正常年总成本费用为33,704.09万元,其中:可变成本32,007.26万元,固定成本1,696.83万元。正常年经营成本33,232.10万元。
项目新增定员为964人,工资金额参考公司历史水平确定,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估算,正常年工资总额及福利费总额为23,973.06万元。项目正常年差旅成本为7,999.60万元,燃料动力费34.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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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折旧摊销政策与公司现有政策基本保持一致。项目的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0.3%估算,正常年为24.90万元。该项目正常年其他管理费用按营业收入的1.5%估算,研发费用按营业收入的1.0%估算,其他销售费用按年营业收入的0.5%估算。
(3)所得税
项目所得税税率以15%计算。项目正常年所得税额为908.24万元。预计通过本项目建设,正常年营业收入为39,998.00万元,毛利率为28.67%,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8.18%。
2、发行人报告期内监理及全过程咨询的合同数量和金额的变动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监理及全过程咨询的合同数量和金额的变动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合同数量及金额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平均 | 本项目预测(T1-T2、T3) |
监理业务 | |||||
签约合同数量(个) | 496 | 466 | 497 | - | 468 |
人均合同数量(个/人) | 0.50 | 0.39 | 0.41 | 0.43 | 0.44 |
合同单价(万元/个) | 83.39 | 92.72 | 78.36 | 84.82 | 95.00 |
合同金额(万元) | 41,360.43 | 43,206.92 | 38,945.09 | - |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除监理) | |||||
签约合同数量(个) | 6,026 | 7,039 | 6,908 | - | 3,426 |
人均合同数量(个/人) | 2.53 | 2.69 | 2.43 | 2.55 | 1.30 |
合同单价(万元/个) | 57.54 | 57.35 | 55.36 | 56.75 | 46.00 |
合同金额(万元) | 346,738.56 | 403,679.86 | 382,447.10 | - |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确认收入增 | 22.17% | 3.73% | -11.82% | 4.69 % | 项目运营期第1年-第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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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率 | 年平均为4.55% |
注:本项目假设建设期不产生效益,预测基年(T2)确认收入合同数量参考2020年全年确认收入合同数量,即监理业务468个,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除监理)3,426个;人均合同数量为稳定运营年(T7)指标。1)本项目预测监理业务单个合同额为95.00万元/个,高于公司2020年-2022年平均单个合同额84.82万元/个,主要原因为:受宏观环境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开展有所受限,特别是2022年该等影响加剧,导致公司监理业务单个合同额降低。宏观环境影响单个合同额具体表现为:为应对宏观环境影响,行业竞争加剧,单个合同额有所下降;区域单个项目投资规模下降,根据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2019年-2022年,甘肃省申报单个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申报投资项目总数)分别为2.36亿元、1.75亿元、1.28亿元及1.49亿元,总体呈下降趋势、2022年有所回升,但项目建设相关合同签订相比项目申报存在滞后性。监理业务合同金额与项目投资规模紧密相关,故受该影响公司监理业务单个合同额降低。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除监理)单个合同额为46.00万元/个,低于公司2020年-2022年平均单个合同额56.75万元/个。
3)本项目运营期第1-5年的平均增长率为4.55%,低于2020-2022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4.69%。
4)本项目预测监理业务人均合同数量为0.44个,与公司2020年-2022年的平均值基本一致;预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除监理)人均合同数量为1.30个,低于公司2020年-2022年的平均值2.55个,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发行人现有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订单较多且持续增长,人均工作量较为饱和,通过本项目实施,人均工作量将小幅下降至稳定水平;同时通过本项目实施,业务范围将做拓展,服务内容丰富,因此单个合同的工作量将会提升,预计人均合同数量将有所下降。
(2)本项目预测效益的历史基础数据情况
本项目于2021年11月22日取得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下发的《甘肃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新经审备[2021]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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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历史年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合同数量及金额的统计区间为2019年-2021年上半年(公司于2019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注入现有工程咨询业务),期间监理业务平均单个合同额为94.42万元,略低于本项目预测单个合同额;期间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除监理)平均单个合同额为
46.23万元,与本项目预测单个合同额基本一致。2019年-2020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2.17%,高于项目运营期第1-5年4.55%的平均增长率。
本项目收入预测与公司历史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预测合理、谨慎。
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比,报告期内2021年及2022年,公司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合同单价下降、收入增长率下降。
(3)关于2021年、2022年效益预测基础变动及影响分析
自2021年,公司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合同单价下降、收入增长率下降,主要受宏观环境影响较大,公司项目承揽、合同签订等经营工作开展有所受限,导致公司2021年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收入增长率下降,特别是2022年公司属地宏观环境影响较大,项目承揽困难加剧,加大经营工作开展难度,导致单个合同额降低、收入增长率下降。
本项目拟对现有业务能力进行提升,通过发挥监理业务优势、扩大业务规模、探索监理业务新模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有利于单个合同额的增加及收入增长,具体内容详见本回复“问题1”之“三、结合募投项目的功能、定位等,说明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以及募投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形,并说明项目建成后与现有业务的整合安排”相关内容。
目前,宏观环境影响已明显减弱,未来项目业务的经营环境将得以恢复,且结合行业发展空间、本项目对现有业务的升级发展等因素,本项目效益测算的基础预计不存在较大变化。
3、发行人现有业务的毛利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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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报告期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平均 | 本项目 |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 | 27.45% | 31.84% | 28.25% | 29.18% | 28.67% |
公司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2020年-2022年平均毛利率为29.18%;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2019年-2020年的平均毛利率为28.95%;本项目预测值为28.67%,低于报告期内平均水平及前述历史平均水平,本项目毛利率与公司历史情况及报告期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4、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工程咨询服务业务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工程咨询服务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 | 2022年工程咨询服务业务毛利率 |
苏交科 | 37.49% |
华设集团 | 37.01% |
勘设股份 | 33.66% |
设计总院 | 31.74% |
中设股份 | 33.83% |
设研院 | 32.61% |
华蓝集团 | 36.09% |
建研设计 | 29.65% |
中衡设计 | 25.15% |
华建集团 | 23.81% |
平均 | 32.10% |
本项目 | 28.67%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工程咨询服务业务2022年平均综合毛利率为32.10%,本项目预测值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本项目预测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项目的效益对比情况如下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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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
公司名称 | 时间 | 融资类型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 |
建研设计 | 2021 | IPO | 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 | 16,741.50 | 24.29% | 6.22 |
新城市 | 2021 | 再融资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心项目 | 17,105.78 | 17.53% | - |
华建集团 | 2022 | 再融资 | 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 81,809.59 | 16.68% | 6.74 |
本项目 | 2022 | 再融资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16,091.34 | 18.18% | 8.32 |
本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及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项目不存在较大差异,本项目预测具有合理性。
5、募投项目的覆盖地域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业务将主要集中在甘肃省。近年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布局,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重要的经济地带,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未来,黄河流域将推进实施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工程,西北地区监理市场空间广阔。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发布的《甘肃省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甘建建[2021]2号)提出“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项目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阶段,积极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以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促进投资决策科学化,以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推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各市州引导一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工程决策和建设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提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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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行业认知度和影响力”。地方各项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发展和市场培育,在市场和政策的双重驱动下,公司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募投项目覆盖地域的其他情况详见前述“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募投项目的覆盖地域”相关内容。
6、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的谨慎性和合理性
本项目通过新建工程咨询业务大楼及配套道路、广场、绿化等,购置专业设备,新增业务技术骨干,引进行业内技术人才,创建优秀的人才团队,重点发展优势监理业务,并以此为中心,集合部分相关业务,新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线,保证公司在资质、业务、核心技术等方面都位居甘肃省领先地位,据此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在充分利用已有业务经验的前提下扩大咨询市场份额,提升盈利能力,践行集团持久的战略规划。预计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正常年可实现营业收入为39,998.00万元,项目毛利率为28.67%,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18.18%。
本项目预测与公司报告期内相关情况的比较如下:
(1)主要受宏观环境影响,自2021年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合同单价下降、收入增长率下降,目前该等影响已明显减弱,项目业务经营环境将逐步恢复,与本项目效益测算的基础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
(2)本项目毛利率与公司报告期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本项目预测监理业务人均合同数量与报告期的平均值基本一致;预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除监理)人均合同数量低于报告期的平均值,具有合理性。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本项目毛利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与可比上市公司项目不存在较大差异。
(4)本项目业务主要集中在甘肃省内,区域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空间较大,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基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历史情况进行本项目相关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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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三)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针对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无法实现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效益无法实现风险”和“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效益无法实现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已综合考虑当前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募投项目经过了充分论证和审慎的财务测算,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依据的公司历史数据期间为2019年-2021年上半年,公司以2020年-2022年基础数据进行重新测算,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稳定运营年营业收入为42,147.00万元、相比前次测算下降14.99%,毛利率为29.92%、相比前次测算下降1.90个百分点,内部收益率为12.06%、相比前次测算下降3.05个百分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稳定运营年营业收入为38,170.00万元、相比前次测算下降4.57%,毛利率为28.61%、相比前次测算下降0.06个百分点,内部收益率为16.99%、相比前次测算下降1.19个百分点。受宏观环境波动影响,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计算基础发生一定变化,经重新测算,相关收益指标出现下降,下降幅度可控。宏观环境波动影响为当时阶段暂时性的表现,并非持续影响因素,目前该等影响已明显减弱,公司经营环境将逐步恢复,预计上述影响因素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前次测算仍具有合理性。但是若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区域市场需求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市场开拓未达预期、无法获得充足订单、订单金额或单个合同金额下降、相关业务毛利率不达预期,可能导致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四)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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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阅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行人定期报告及财务资料、甘肃省地方产业政策及发展数据。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报告期内工程检测、监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合同数量和金额的变动情况、现有业务毛利率情况、效益测算的参数和过程、区域发展情况、报告期内相关业务的变化情况及原因。
(3)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并与募投项目对比分析。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充分考虑了现有业务开展情况、市场竞争情况、未来业务提升情况等因素,合同数量及金额等相关参数和指标设定合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三、结合募投项目的功能、定位等,说明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以及募投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形,并说明项目建成后与现有业务的整合安排
(一)募投项目的项目功能、定位
1、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预期通过新建大型综合检测中心,购置先进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引进行业内技术人才,创建优秀的人才团队,对公司的工程检测业务、技术服务业务及应用型技术研究咨询业务进行全方位服务升级,保证公司在核心技术、业务布局等方面都位居同行业领先地位,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培养和锻炼一批本行业的技术骨干,扩大公司业务的市场占有率,使公司工程技术和检测业务能力不断提升。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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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通过新建工程咨询业务大楼及配套道路、广场、绿化等,购置专业设备,新增业务技术骨干,引进行业内技术人才,创建优秀的人才团队,以监理业务为中心,集合规划咨询、勘察设计、工程技术服务等业务,健全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线,保证公司在资质、业务、核心技术等方面都位居领先地位,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在充分利用已有业务经验的前提下扩大咨询市场份额,提升盈利能力,践行公司长远战略规划。
3、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本项目主要围绕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进行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研发中心建设、信息化建设。其中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主要关注公司未来综合服务能力和培训中心的搭建,推动公司战略、价值观的形成;研发中心建设将着手于与业务相关技术研发课题的投入,打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改善研发办公环境,参与产业集群化发展,为公司现有业务和未来业务的发展,提供技术基础,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信息化建设分为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业务信息化建设,以上建设可以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和业务协同能力,促进公司的设计理念和方法的创新。
(二)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以及募投项目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形,并说明项目建成后与现有业务的整合安排
1、募投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募投项目之间的主要联系与区别如下:
项目 | 项目一(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项目三(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
主要联系: | |||
是否围绕主营业务开展 | 是 | 是 | 是 |
建设地点 | 兰州市兰州新区 | 兰州市兰州新区 | 兰州市兰州新区 |
实施主体 | 发行人 | 发行人 | 发行人 |
主要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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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定位 | 项目拟在公司现有检测业务的基础上,购置先进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引进行业内技术人才,对公司现有检测业务资质进行升级,提高已有检测业务的服务能力 | 项目拟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新增专业设备及软件,吸引优秀技术人才,顺应行业发展,升级业务流程,打造全过程咨询业务线,扩大业务规模 | 项目主要围绕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进行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研发中心建设、信息化建设 |
业务内容 | 建筑及市政工程检测、水利工程检测、公路工程检测等 | 工程监理、规划咨询、勘察设计、工程技术服务(不含检测业务) | - |
本次募投项目“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募投项目之间在功能及定位、业务内容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
2、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主要联系与区别如下:
项目 | 项目一(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项目三(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
主要联系: | |||
业务类别 | 以现有检测业务为基础,围绕主营业务开展 | 以现有规划咨询、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技术服务业务(不含检测)为基础,围绕主营业务开展 |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研发中心建设、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围绕主营业务开展 |
主要区别: | |||
资质升级/能力提升 | 建筑及市政工程检测业务:拟新增人防工程检测、环境检测、消防检测等类别检测资质 水利工程检测业务:拟新增量测、金结、饮用水水质、水环境、 | 将原有各单项资质升级,并按照国家规定在更多新兴领域获取更多的专业资质 | 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水平;致力于工程咨询及施工相关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计软件等方面的研究,为勘察设计、加固改造、工程施工提供技术支撑;建设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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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治理等检测资质 公路工程检测业务:拟新增工程综合甲级检测资质、公路工程桥隧专项资质和交通工程专项资质 | 敏捷、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全面提升数据与应用的整合能力 | ||
业务扩展 | 建筑及市政工程检测业务:拟将公司服务的行业扩展至铁路、机场、国防、特种设备、新能源、石油化工等行业 水利工程检测业务:拟增设量测、金结、饮用水水质、水环境、环保治理等检测业务 公路工程检测业务:桥梁支座、预应力用钢材及锚具夹具连接器、桥梁伸缩缝、预应力波纹管、桥梁结构、隧道等 | 成立西北工程咨询中心、甘肃生态环境研究院、航测中心、兰州新区招标中心,开展新的咨询服务业务 | 实施管理信息化建设(包括数据平台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发、系统软件的开发与升级、云服务器系统建设、网络与安全系统建设等)和业务信息化建设(包括 BIM 协同平台建设、GIS 应用建设、航测应用建设、智慧工地搭建) |
流程升级 |
公司检测业务实现集中办公与管理,在业务专业化运行流程基础上,完善市场开拓、协调管理、考核等流程
对原有业务流程进行升级,并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流程,未来将细分为以下四种业务:工程建设项目前期业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业务、项目风险管理与信息管理业务及工程项目监理业务 | 实现以项目管理为核心的职能、流程、综合整合,提升管理线与业务线流程协同性 |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公司基于对公司发展、现有业务及行业发展趋势综合评估所作出的投资决策,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提升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升级业务流程,扩大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实现信息化和数字化管理,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进行强化、拓展与提升。募投项目实施将促进公司品牌建设,提高公司综合影响力,不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
3、募投项目建成后与现有业务的整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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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8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新增工程咨询业务,并于2019年完成原毛纺业务置出。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工程咨询业务经营稳健,并已完成业绩承诺。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注入公司的经营主体为八家子公司,业务领域涵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交通工程、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和城乡规划等多个行业。但整体而言,虽各子公司业务板块已有经验,但各业务之间联系需要加强,目前尚未形成较成熟的一体化或集成部分业务的业务链,在细分业务方面,部分业务流程较为笼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综合竞争力,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下游需求、公司发展战略等并考虑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的经营整合计划,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建设涉及公司整体经营管理、业务运营支持(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传统优势主业升级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具有高成长性前景的业务发展(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等三个层面,募投项目的实施及相关整合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产业链聚合发展、公司整体高质量发展。
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采取“统一建设、集中管理、立足新区、服务全省、发展壮大、形成产业优势”的发展设想,通过检测设备、技术升级和下属各子公司检测资源的整合,提高现有子公司检验检测业务覆盖度,增强检测业务能力,增加新的业务增长点,促进集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增加试验区域面积,下属子公司检测实验室将利用新建场地和新增设备,以现有检测业务为基础,进行检测资质升级和业务拓展,实现公司检测业务的升级发展。各子公司检测业务实现集中办公,提升内部管理、协同运作、业务交流和资源使用效率。未来公司将提供客户一站式的检测服务,建设区域检测品牌,提升检测服务效能。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重点部署公司主营业务规划咨询、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和工程技术服务业务的升级改造项目,项目通过建设新建工程咨询业务大楼及配套设施,着重提升监理业务的服务能力,不断拓宽公司服务内容,顺应行业发展,以监理业务为中心,集成部分相关业务,发展全过程或部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公司资质种类可全面覆盖全过程工程咨询产业链,通过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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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将促进各子公司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产业链的前后协调和各子公司业务的共同发展,从而促进公司整体业务的做强做优做大。未来,发行人将坚持“管战略、管投融资、管高端客户、管新业务培育”及子公司专业化的发展定位,为子公司开拓市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全产业链建设步伐。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起与公司业务发展速度相匹配的咨询服务所需的人才及技术储备,建设一套适合跨区域经营、服务所需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增强公司跨区域服务能力,实现公司全过程咨询业务覆盖西部区域乃至全国的目标。公司将强化各子公司间协同效应,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线,扩充新的业务资质,扩宽服务范围,提升在建筑、市政、水利、交通等行业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拟实施综合服务中心、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的建设,通过协同设计平台、业务运营管理系统,实现集团架构模式下公司总部、各子公司之间的资源共享、业务协作、信息传递,提升集团管理水平、质量控制精度、业务协同效率,从而更进一步地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公司将加强对规划勘察设计新领域前沿技术的深度研究,不断增强规划、设计创意技术水平,从而提升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公司在BIM、GIS及大数据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将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三)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资料、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并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本次募投项目之间及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募投项目建成后与现有业务的整合安排。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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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制订募投项目建成后与现有业务的整合安排。本次募投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开展,不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
四、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与可比公司同类项目投资支出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6,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1 | 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31,655.91 | 30,100.00 |
2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16,091.34 | 15,900.00 |
3 | 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 30,516.12 | 30,000.00 |
合计 | 78,263.37 | 76,000.00 |
(一)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投资概算的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万元) | 占比 |
1 | 建设投资 | 26,958.14 | 85.16% |
1.1 | 建筑工程费 | 14,221.57 | 44.93% |
1.2 |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 9,962.88 | 31.47% |
1.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264.10 | 7.15% |
1.4 | 预备费 | 509.60 | 1.61%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4,697.77 | 14.84% |
合计 | 31,655.91 | 100.00% |
1、建筑工程费投资明细及依据
本项目拟新建检测科研中心楼3栋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37,318.00 m
。项目建筑工程费合计为14,221.57万元。人均使用面积、建设及装修单价结合办公、会议及研发等功能区要求、市场价格、公司建设经验估算。建筑工程费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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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建设单价(元) | 投资额(万元) |
1 | 主体建筑 | ||||
1.1 | 检测科研中心楼1#楼 | 平方米 | 14,518.00 | 3,700.00 | 5,371.66 |
1.2 | 检测科研中心楼2#楼 | 平方米 | 14,136.00 | 3,700.00 | 5,230.32 |
1.3 | 检测科研中心楼3#楼 | 平方米 | 4,265.00 | 3,700.00 | 1,578.05 |
* | 小计 | 32,919.00 | 12,180.03 | ||
2 | 辅助建筑 | ||||
2.1 | 地下建筑 | 4,399.00 | 3,600.00 | 1,583.64 | |
* | 小计 | 4,399.00 | 1,583.64 | ||
3 | 总图工程 | ||||
3.1 | 道路广场及其他 | 平方米 | 4,785.80 | 600.00 | 287.15 |
3.2 | 绿化 | 平方米 | 2,845.82 | 600.00 | 170.75 |
* | 小计 | 457.90 | |||
** | 合计 | 14,221.57 | |||
其中:进项税额 | 1,174.26 |
2、设备及软件购置费投资明细及依据
项目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合计为9,962.88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为9,346.11万元,软件购置费为616.76万元,增值税进项税税率为13%,进项税额为1,146.17万元。基于公司当前软硬件设备的使用情况,公司为本次募投项目购置的软硬件设备具体考虑适用性、先进性原则以及性价比原则。
设备购置费明细如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合计(万元) |
一 | 水利工程检测 | 989 | 674.29 |
二 | 土木工程检测 | 472 | 4,888.96 |
三 | 交通工程检测 | 361 | 2,972.37 |
四 | 办公设备 | 779 | 506.10 |
五 | 办公设备 | 5 | 30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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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2,134 | 9,346.11 |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明细
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为2,264.10万元。
(1)本项目土地使用费968.63万元。
(2)建设单位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经费等,取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1.6%,建设单位管理费计393.48万元。
(3)项目前期工作费130.00万元。
(4)勘察设计费是指建设单位为进行项目建设而发生的勘察、设计费用,取工程费用的1.1%,勘察设计费计262.77万元。
(5)临时设施费按建筑工程费的0.6%估算,计85.33万元。
(6)工程监理费取工程费用的0.6%,计141.84万元。
(7)工程保险费取工程费用的0.3%,计72.55万元。
(8)职工培训费按人均1,422.00元/人估算,计123.00万元。
(9)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按1,000.00元/人计算,计86.50万元。
4、预备费
项目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取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费、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2.0%,基本预备费计509.60万元。其中:允许预备费进项税抵扣额为42.08万元。
(2)涨价预备费
涨价预备费参照《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中“价差预备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投资[1999]1340号)精神,投资价格指数按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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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流动资金按照分项详细估算法进行估算,基于公司历史年各项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周转率,估算项目流动资金需用额为15,659.2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4,697.77万元(占流动资金的30%)。
6、与可比公司同类项目投资支出比较
(1)“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与可比上市公司同类项目的投资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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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本项目 | 建研院-综合性检测机构建设项目 | 国检集团-华东(上海)基地建设项目 | 国检集团-华北(北京)基地建设项目 | 国检集团-湖南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国检集团-河北雄安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1 | 建筑工程费(场地购置费) | 44.93% | 10.75% | 57.59% | 41.01% | 60.05% | 66.10% |
2 |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 31.47% | 54.50% | 35.41% | 27.86% | 15.83% | 18.74%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7.15% | 29.31% | - | 1.68% | 19.09% | 11.70% |
其中: | 土地使用费 | 3.06% | - | - | 24.81% | - | - |
4 | 预备费 | 1.61% | - | 4.65% | 2.86% | - | -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14.84% | 5.44% | 2.35% | 1.79% | 5.03% | 3.47%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本项目主要投资构成的建筑工程费、设备及软件购置费投资占比与国检集团2016年“华东(上海)基地建设项目”、“华北(北京)基地建设项目”不存在较大差异。因建研院2017年“综合性检测机构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为装修,同时将人力资源投入计入总投资(上表中计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故其建筑工程费、设备及软件购置费投资占比与本项目存在差异。因国检集团2023年“湖南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河北雄安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所需场所主要为购置,故其场地购置费投资占比较高,与本项目存在差异。
(2)“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与可比上市公司同类项目的单位投资规模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时间 | 融资类型 | 投资总额(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单位投资规模 |
1 | 建研院 | 综合性检测机构建设项目 | 2017 | IPO | 18,470.13 | 24,475.91 | 0.75 |
2 | 国检集 | 华东(上海) | 2016 | IPO | 19,280.86 | 18,055.68 |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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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 基地建设项目 | ||||||
3 | 华北(北京)基地建设项目 | 2016 | IPO | 29,094.76 | 25,409.37 | 1.15 | |
4 | 湖南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2023 | 再融资 | 11,004.73 | 7,616.17 | 1.44 | |
5 | 河北雄安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2023 | 再融资 | 13,419.88 | 9,872.06 | 1.36 | |
平均值 | 1.15 | ||||||
本项目 | 甘咨询 | 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2022 | 再融资 | 31,655.91 | 49,577.50 | 0.64 |
本项目单位投资规模为0.64,低于上述可比上市公司同类项目平均值,主要原因为项目建设地点所在区域不同、设备选取不同、项目场所取得方式不同等综合因素的影响。
建研院2017年“综合性检测机构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包括人力资源投入,金额为5,414.50万元,本项目未将人力资源成本计入总投资。如将建研院该项目剔除人力资源投入金额影响,则该项目的单位投资规模为0.53,低于本项目,同时考虑该项目建筑工程为装修,单位投资规模相比具有合理性。
国检集团2016年“华东(上海)基地建设项目”、“华北(北京)基地建设项目”分别选址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新科技园国家信息安全成果产业化(东部)基地、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业园,所在地域建造成本相比本项目较高,单位投资规模高于本项目。
国检集团2023年“湖南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河北雄安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所需场所主要为在长沙市岳麓区、河北省雄安新区购置,本项目为建造取得,其项目场所取得成本较高,单位投资规模高于本项目。
本项目投资总额与国检集团2016年“华北(北京)基地建设项目”相近;高于建研院2017年“综合性检测机构建设项目”、国检集团2016年“华东(上海)基地建设项目”、2023年“湖南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河北雄安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主要原因为:项目投资总额主要受项目工程量和设备采购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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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与项目收入相匹配。本项目与可比上市公司同类项目在项目收入、项目工程量和设备采购量等方面存在差异。公司基于现有业务开展情况、市场竞争情况、未来业务提升情况等因素合理、谨慎的对本项目进行相关测算,本项目投资总额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同类项目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投资相比,“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投资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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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本项目投资概算的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万元) | 占比 |
1 | 建设投资 | 11,290.34 | 70.16% |
1.1 | 建筑工程费 | 5,002.78 | 31.09% |
1.2 |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 5,141.58 | 31.95% |
1.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928.21 | 5.77% |
1.4 | 预备费 | 217.78 | 1.35%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4,800.99 | 29.84% |
合计 | 16,091.34 | 100.00% |
1、建筑工程费投资明细及依据
本项目拟新建工程咨询业务大楼,建筑面积为13,026.00m
。人均使用面积、建设及装修单价结合办公、会议及研发等功能区要求、市场价格、公司建设经验估算。项目建筑工程费合计为5,002.78 万元,建筑工程费估算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建设单价(元) | 投资额(万元) |
1 | 主体建筑 | ||||
1.1 | 工程咨询业务大楼 | 平方米 | 13,026.00 | 3,700.00 | 4,819.62 |
* | 小计 | 13,026.00 | 4,819.62 | ||
2 | 总图工程 | ||||
2.1 | 道路广场及其他 | 平方米 | 1,914.32 | 600.00 | 114.86 |
2.2 | 绿化 | 平方米 | 1,138.33 | 600.00 | 68.30 |
* | 小计 | 183.16 | |||
** | 合计 | 5,002.78 | |||
其中:进项税额 | 413.07 |
2、设备及软件购置费投资明细及依据
项目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合计为5,141.58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为3,590.16万元,软件购置费为1,551.42万元,增值税进项税税率为13%,进项税额为591.51万元。基于公司当前软硬件设备的使用情况,公司为本次募投项目购置的软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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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具体考虑适用性、先进性原则以及性价比原则。设备购置费明细如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合计(万元) |
一 | 业务设备 | 12,243 | 2,182.98 |
二 | 办公设备 | 1,005 | 679.60 |
三 | 公辅设施 | 17 | 727.58 |
** | 合计 | 13,265 | 3,590.16 |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明细
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为928.21万元。
(1)本项目土地使用费为183.80万元。
(2)建设单位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经费等,取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0.8%,建设单位管理费计81.15万元。
(3)项目前期工作费60.00万元。
(4)勘察设计费是指建设单位为进行项目建设而发生的勘察、设计费用,取工程费用的1.5%,勘察设计费计152.17万元。
(5)临时设施费按建筑工程费的0.6%估算,计30.02万元。
(6)工程监理费取工程费用的1.0%,计101.44万元。
(7)工程保险费取工程费用的0.3%,计30.43万元。
(8)职工培训费按人均2,000.00元/人估算,计192.80万元。
(9)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按1,000.00元/人计算,计96.40万元。
4、预备费
项目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取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费、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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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2.0%,基本预备费计217.78万元。其中:允许预备费进项税抵扣额为17.98万元。
(2)涨价预备费
涨价预备费参照《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中“价差预备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投资[1999]1340号)精神,投资价格指数按零计算。
5、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流动资金按照分项详细估算法进行估算,基于公司历史年各项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周转率,估算项目流动资金需用额为16,003.3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4,800.99万元(占流动资金的30%)。
6、与可比公司同类项目投资支出比较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与可比上市公司同类项目的投资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本项目 | 新城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心项目 | 建研设计-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 | 华建集团-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
1 | 建筑工程费(场地购置费) | 31.09% | 20.37% | 55.11% | 56.24% |
2 |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 31.95% | 76.72% | 23.25% | 30.13%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5.77% | - | 12.41% | |
其中: | 土地使用费 | 1.14% | - | - | |
4 | 预备费 | 1.35% | 2.91% | 4.09% | 3.39%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29.84% | - | 5.14% | 10.25%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本项目投资占比与新城市2021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心项目”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本项目新建建筑,而新城市2021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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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用租赁办公楼装修的方式,故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筑工程费占比较低,此外该项目未考虑铺底流动资金;与建研设计2021年“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该项目总投资包含人才引进费;与华建集团2022年“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该项目采用购置及租赁办公场地并装修的方式,场地购置费占比较高。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与可比上市公司同类项目的单位投资规模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时间 | 融资类型 | 投资总额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单位投资规模 |
1 | 新城市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心项目 | 2021 | 再融资 | 17,105.78 | 28,751.38 | 0.59 |
2 | 建研设计 | 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 | 2021 | IPO | 16,741.50 | 32,808.58 | 0.51 |
3 | 华建集团 | 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 2022 | 再融资 | 81,809.59 | 209,118.73 | 0.39 |
平均值 | 0.50 | ||||||
本项目 | 甘咨询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2022 | 再融资 | 16,091.34 | 39,998.00 | 0.40 |
本项目的单位投资规模为0.40,低于上述可比上市公司同类项目平均值。主要原因为新城市2021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心项目”设备及软件购置以进口为主,设备及软件投资金额较大;建研设计2021年“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投资包含人才引进费,金额为1,512.00万元,如将建研设计该项目剔除人才引进费金额影响,则该项目的单位投资规模为0.46,与本项目的单位投资规模不存在较大差异;本项目的单位投资规模与华建集团2022年“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相近。
综上所述,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投资相比,“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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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项目”投资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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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本项目投资概算的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万元) | 占比 |
1 | 建设投资 | 30,516.12 | 100.00% |
1.1 | 建筑工程费 | 13,059.50 | 42.80% |
1.2 |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 15,178.98 | 49.74% |
1.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686.73 | 5.53% |
1.4 | 预备费 | 590.91 | 1.94% |
合计 | 30,516.12 | 100.00% |
1、建筑工程费投资明细及依据
本项目拟新建综合办公大楼、信息化建设中心及会议中心等主体建筑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建筑,建设面积合计为32,283.50m
。人均使用面积、设备占地面积、机房占地面积建设及装修单价结合办公、会议及研发等功能区要求、市场价格、公司建设经验估算。项目建筑工程费合计为13,059.50万元,建筑工程费估算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建设单价(元) | 投资额(万元) |
1 | 主体建筑 | ||||
1.1 | 综合办公大楼 | 平方米 | 13,026.00 | 3,700.00 | 4,819.62 |
1.2 | 信息化建设中心 | 平方米 | 5,496.00 | 3,700.00 | 2,033.52 |
1.3 | 会议中心 | 平方米 | 2,465.00 | 3,700.00 | 912.05 |
* | 小计 | 20,987.00 | 7,765.19 | ||
2 | 辅助建筑 | ||||
2.1 | 地下食堂 | 平方米 | 926.00 | 4,000.00 | 370.40 |
2.2 | 地下车库及人防 | 平方米 | 10,370.50 | 3,600.00 | 3,733.38 |
* | 小计 | 11,296.50 | 4,103.78 | ||
3 | 总图工程 | ||||
3.1 | 道路广场及其他 | 平方米 | 12,443.07 | 600.00 | 746.58 |
3.2 | 绿化 | 平方米 | 7,399.12 | 600.00 | 443.95 |
2-57
* | 小计 | 1,190.53 | |||
** | 合计 | 13,059.50 | |||
其中:进项税额 | 1,078.31 |
2、设备及软件购置费投资明细及依据
项目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合计为15,178.98 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为7,325.18万元,软件购置费为7,853.80万元。基于公司当前软硬件设备的使用情况,公司为本次募投项目购置的软硬件设备具体考虑适用性、先进性原则以及性价比原则。
设备购置费明细如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合计(万元) |
一 | 业务设备 | 243 | 4,071.18 |
二 | 办公设备 | 601 | 1,813.00 |
三 | 公辅设施 | 57 | 1,441.00 |
** | 合计 | 901 | 7,325.18 |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明细
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为1,686.73万元。
(1)本项目土地使用费为379.79万元。
(2)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建筑面积80.00元/平方米估算,合计225.91万元。
(3)建设单位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经费等,取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0.8%,建设单位管理费计225.91万元。
(4)项目前期工作费80.00万元。
(5)勘察设计费是指建设单位为进行项目建设而发生的勘察、设计费用,取工程费用的1.5%,勘察设计费计423.58万元。
(6)临时设施费按建筑工程费的0.6%估算,计78.36万元。
(7)工程监理费取工程费用的1.0%,计282.38万元。
2-58
(8)工程保险费取工程费用的0.3%,计84.72万元。
(9)职工培训费按人均2,000.00元/人估算,计88.00万元。
(10)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按1,000.00元/人计算,计44.00万元。
4、预备费
项目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取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2.0%,基本预备费计590.91万元。
(2)涨价预备费
涨价预备费参照《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中“价差预备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投资[1999]1340号)精神,投资价格指数按零计算。
5、与可比公司同类项目投资支出比较
“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与可比上市公司同类项目的投资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本项目 | 上海建科-企业科创中心和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 | 华设集团-华设创新中心项目 |
1 | 建筑工程费 | 42.80% | 53.73% | 68.39% |
2 |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 49.74% | 29.25% | 12.10%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5.53% | 12.87% | 15.33% |
其中: | 土地使用费 | 1.24% | - | 7.03% |
4 | 预备费 | 1.94% | 4.15% | 4.19%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
投资额(万元) | 30,516.12 | 25,597.00 | 34,527.25 |
同行业可比投资项目的平均投资额为30,062.13万元,与本项目相近。本项
2-59
目投资占比与上海建科2023“企业科创中心和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该区域建设单价高于本项目所在区域,其建筑工程费投资占比较高;与华设集团2023“华设创新中心项目”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该区域建设单价高于本项目所在区域,其建筑工程费投资占比较高;且该项目建设内容仅包含研发中心建设,未包括信息化中心及培训中心建设,相应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占比较低。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投资相比,本项目投资规模测算具有合理性。本项目为非盈利性项目,单位投资规模方面不具有可比性。
综上所述,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为根据业务实际需求测算,投资规模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等具有合理性,与可比公司同类项目投资支出不存在较大差异。
(四)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复核项目投资概算明细表及相关测算过程。
(2)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并与募投项目对比分析。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做出了详细安排,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谨慎、合理,与可比上市公司同类项目投资支出不存在较大差异。
五、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金投入,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非资本性支出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2-60
(一)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31,655.91万元,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占比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 | 建设投资 | 26,958.14 | 85.16% | - | - | 25,402.23 |
1.1
1.1 | 建筑工程费 | 14,221.57 | 44.93% | 是 | 是 | 14,221.57 |
1.2 |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 9,962.88 | 31.47% | 是 | 是 | 9,962.88 |
1.3
1.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264.10 | 7.15% | 是 | 是 | 708.18 |
1.4
1.4 | 预备费 | 509.60 | 1.61% | 否 | 是 | 509.60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4,697.77 | 14.84% | 否 | 是 | 4,697.77 |
合计
合计 | 31,655.91 | 100.00% | - | - | 30,100.00 |
项目投资构成中,建筑工程费、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属于资本性支出,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额为16,091.34万元,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占比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 | 建设投资 | 11,290.34 | 70.16% | - | - | 11,099.01 |
1.1
1.1 | 建筑工程费 | 5,002.78 | 31.09% | 是 | 是 | 5,002.78 |
1.2
1.2 |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 5,141.58 | 31.95% | 是 | 是 | 5,141.58 |
1.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928.21 | 5.77% | 是 | 是 | 736.87 |
1.4
1.4 | 预备费 | 217.78 | 1.35% | 否 | 是 | 217.78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4,800.99 | 29.84% | 否 | 是 | 4,800.99 |
合计
合计 | 16,091.34 | 100.00% | - | - | 15,900.00 |
2-61
项目投资构成中,建筑工程费、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属于资本性支出,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三)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额为30,516.12万元,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占比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 | 建设投资 | 30,516.12 | 100.00% | - | - | 30,000.00 |
1.1 | 建筑工程费 | 13,059.50 | 42.80% | 是 | 是 | 13,059.50 |
1.2
1.2 |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 15,178.98 | 49.74% | 是 | 是 | 15,178.98 |
1.3
1.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686.73 | 5.53% | 是 | 是 | 1,170.61 |
1.4
1.4 | 预备费 | 590.91 | 1.94% | 否 | 是 | 590.91 |
合计 | 30,516.12 | 100.00% | - | - | 30,000.00 |
项目投资构成中,建筑工程费、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属于资本性支出,预备费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四)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情况如下:
投资类型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比例 |
非资本性支出 | 10,817.05 | 14.23% |
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 | 65,182.95 | 85.77% |
合计
合计 | 76,000.00 | 100.00% |
根据《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本次发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合计为10,817.05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23%,占比未超过30%,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2-62
(五)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与投资明细,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对比《适用意见第18号》,判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是否合规。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募投项目投资构成中,建筑工程费、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属于资本性支出,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属于非资本性支出;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23%,占比未超过30%,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或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
1、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 内容 | 月进度 |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4 |
1 | 前期工作 | △ | △ |
2 | 设计、施工招标 | △ |
3 | 土建施工及装修 | △ | △ | △ | △ | △ | △ |
4 | 设备及软件购置 | △ | △ | △ | △ | ||||||||
5 | 试运行 | △ | △ |
2-63
6 | 竣工验收 | △ |
(1)“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要求,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建设投资于建设期全部投入,第1年投入45%,第2年投入55%。铺底流动资金根据各年运营情况的安排投入,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第5年 | 第6年 | 第7年 | 合计 |
1 | 建设投资 | 12,131.16 | 14,826.98 | 26,958.14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766.69 | 1,105.42 | 1,121.25 | 977.14 | 727.27 | 4,697.77 |
3 | 总投资 | 12,131.16 | 14,826.98 | 766.69 | 1,105.42 | 1,121.25 | 977.14 | 727.27 | 31,655.91 |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要求,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建设投资于建设期全部投入,第1年投入45%,第2年投入55%。铺底流动资金根据各年运营情况的安排投入,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第5年 | 第6年 | 第7年 | 合计 |
1 | 建设投资 | 5,080.65 | 6,209.69 | 11,290.34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1,180.51 | 1,002.82 | 1,062.32 | 941.31 | 614.04 | 4,800.99 | ||
3 | 总投资 | 5,080.65 | 6,209.69 | 1,180.51 | 1,002.82 | 1,062.32 | 941.31 | 614.04 | 16,091.34 |
(3)“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要求,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建设投资于建设期全部投入,第1年投入45%,第2年投入55%,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合计 |
1 | 建设投资 | 13,732.25 | 16,783.87 | 30,516.12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2-64
3 | 总投资 | 13,732.25 | 16,783.87 | 30,516.12 |
2、本次募投项目的折旧摊销政策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和生产设备等,相关资产的折旧摊销政策与公司现行的折旧摊销政策基本保持一致。公司现行折旧摊销政策如下:
类 别 | 折旧摊销方法 | 折旧摊销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0-5 | 2.38-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4 | 3-5 | 6.79-24.25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8 | 0-5 | 11.88-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12 | 0-5 | 7.92-23.75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5 | 19.00-31.67 |
土地使用权 | 年限平均法 | 30-50 | 0 | 2-3.33 |
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摊销政策如下:
类 别 | 折旧摊销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办公及公辅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0 | 20.00 |
软件 | 年限平均法 | 5 | 0 | 20.00 |
其他资产 | 年限平均法 | 5 | 0 | 20.00 |
项目土地使用权 | 年限平均法 | 40 | 0 | 2.50 |
2-65
(二)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或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建设规划,预计于2年建设期完成后正式投入使用。结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入、净利润预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折旧摊销额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T+11 |
1、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a) | - | - | 5,687.02 | 5,687.02 | 5,687.02 | 5,687.02 | 5,687.02 | 3,066.52 | 3,066.52 | 3,066.52 | 3,066.52 | 3,066.52 |
(1)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1,767.28 | 1,767.28 | 1,767.28 | 1,767.28 | 1,767.28 | 1,448.30 | 1,448.30 | 1,448.30 | 1,448.30 | 1,448.30 | ||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1,006.04 | 1,006.04 | 1,006.04 | 1,006.04 | 1,006.04 | 471.99 | 471.99 | 471.99 | 471.99 | 471.99 | ||
(3)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 2,913.70 | 2,913.70 | 2,913.70 | 2,913.70 | 2,913.70 | 1,146.24 | 1,146.24 | 1,146.24 | 1,146.24 | 1,146.24 | ||
2、对营业收入的影响 | ||||||||||||
2022年度营业收入(b) | 252,003.06 | 252,003.06 | 252,003.06 | 252,003.06 | 252,003.06 | 252,003.06 | 252,003.06 | 252,003.06 | 252,003.06 | 252,003.06 | 252,003.06 | 252,003.06 |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营业收入(c) | 17,786.50 | 37,791.50 | 58,492.50 | 76,683.50 | 89,575.50 | 89,575.50 | 89,575.50 | 89,575.50 | 89,575.50 | 89,575.50 | ||
(1)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7,962.50 | 19,617.50 | 31,447.50 | 41,807.50 | 49,577.50 | 49,577.50 | 49,577.50 | 49,577.50 | 49,577.50 | 49,577.50 | ||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9,824.00 | 18,174.00 | 27,045.00 | 34,876.00 | 39,998.00 | 39,998.00 | 39,998.00 | 39,998.00 | 39,998.00 | 39,998.00 | ||
(3)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 - | - | - | - | - | - | - | - | - | - |
2-66
预计未来总营业收入(d=b+c) | 252,003.06 | 252,003.06 | 269,789.56 | 289,794.56 | 310,495.56 | 328,686.56 | 341,578.56 | 341,578.56 | 341,578.56 | 341,578.56 | 341,578.56 | 341,578.56 |
新增折旧摊销占未来总营业收入比例(a/d) | 0.00% | 0.00% | 2.11% | 1.96% | 1.83% | 1.73% | 1.66% | 0.90% | 0.90% | 0.90% | 0.90% | 0.90% |
3、对净利润的影响 | ||||||||||||
2022年度净利润(e) | 22,565.15 | 22,565.15 | 22,565.15 | 22,565.15 | 22,565.15 | 22,565.15 | 22,565.15 | 22,565.15 | 22,565.15 | 22,565.15 | 22,565.15 | 22,565.15 |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净利润(f) | 294.26 | 3,654.55 | 6,953.94 | 9,943.02 | 12,060.18 | 12,734.52 | 12,734.52 | 12,734.52 | 12,734.52 | 12,734.52 | ||
(1)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225.36 | 1,954.40 | 4,067.81 | 5,968.96 | 7,367.42 | 7,587.83 | 7,587.83 | 7,587.83 | 7,587.83 | 7,587.83 | ||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519.62 | 1,700.15 | 2,886.13 | 3,974.05 | 4,692.75 | 5,146.69 | 5,146.69 | 5,146.69 | 5,146.69 | 5,146.69 | ||
(3)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 - | - | - | - | - | - | - | - | - | - | ||
预计未来总净利润(g=e+f) | 22,565.15 | 22,565.15 | 22,859.41 | 26,219.70 | 29,519.09 | 32,508.17 | 34,625.33 | 35,299.67 | 35,299.67 | 35,299.67 | 35,299.67 | 35,299.67 |
新增折旧摊销占未来总净利润比例(a/g) | 0.00% | 0.00% | 24.88% | 21.69% | 19.27% | 17.49% | 16.42% | 8.69% | 8.69% | 8.69% | 8.69% | 8.69% |
注:1、现有营业收入、净利润为 2022 年经审计数据,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该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
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2、“T”为项目开始实施的时间。
2-67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按募投项目预期效益,公司募投项目的新增收入、净利润可以有效覆盖新增资产带来的折旧摊销费用。本次募投项目运营的第一年,新增的折旧摊销占公司预计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2.11%、
24.88%,随着营业收入、净利润规模的扩大,预计新增折旧摊销占预计营业收入、净利润比重降低至0.90%、8.69%。因此,新增折旧摊销费用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针对募投项目新增资产折旧及摊销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九)新增资产折旧及摊销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和“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之“(三)新增资产折旧及摊销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大幅增加,公司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营的第一年,新增的折旧摊销占公司预计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2.11%、24.88%,随着营业收入、净利润规模的扩大,新增折旧摊销占预计营业收入、净利润比重将降低至0.90%、8.69%。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如果募投项目不能实现预计效益,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计划,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折旧摊销政策。
(2)取得并核查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影响的测算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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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募投项目的新增收入、净利润可以有效覆盖新增资产带来的折旧摊销费用,新增折旧摊销费用预计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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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
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67%,实现其他业务收入25,535.66万元,占比20.77%,主要系子公司水电设计院向内部职工销售的山水名园住宅小区确认收入。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2021年以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19年、2020年第一大客户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之一,且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往来款余额。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余额增速较快。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发行人最近一期业绩情况,说明目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结合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说明相关业务收入的持续性,是否对发行人整体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建立健全的资金管控、拿地拍地、项目开发建设、项目销售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闲置土地、悟盘惜售、炒地炒房、违规融资、违规拿地、违规建设等情况,是否存在因前述事项受到金融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等违法行为;(3)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存在投入或变相投入相关房地产项目、相关房产是否仅销售给公司职工、职工在职期间及调职若干年后是否可以对公司员工以外人员销售、是否仅以建筑成本作为销售价格、开发建设资金是否来源于员工集资等,尚未开工建设的相关地块是否用于其他房地产开发业务;(4)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同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5)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情形;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经营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情况等,说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6)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及主要收款对象,是否存在资金拆借、提供财务资助情形,是否构成财务性投资;公司与主要客户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往来款的合理性,与该客户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关系或异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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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往来;账龄较长的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回收风险,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充分;(7)合同资产中“工程项目合同资产”涉及的主要项目,竣工时点及预计确认收入时点、客户信用状况,是否存在竣工后长期未验收情形;结合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政策、账龄、期后结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等,说明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请发行人充分披露(1)(2)(5)(6)(7)的相关风险,请对(3)涉及相关事项进行承诺。请保荐人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2)(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结合发行人最近一期业绩情况,说明目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最近一期业绩情况
发行人最近一年业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额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52,003.06 | 258,203.97 | -6,200.91 | -2.40% |
营业成本 | 186,568.08 | 176,088.61 | 10,479.47 | 5.95% |
毛利 | 65,434.98 | 82,115.36 | -16,680.38 | -20.31% |
综合毛利率 | 25.97% | 31.80% | - | -5.83% |
期间费用 | 35,222.76 | 34,290.41 | 932.35 | 2.7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624.65 | 32,693.97 | -10,069.32 | -30.80% |
2022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0,069.32万元,降幅30.80%。发行人2022年业绩相较上年同期下滑,相关原因分析如下:
1、受属地宏观环境波动等因素影响项目执行进度,加之公司业务结构改变等因素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率下降
2022年,受属地宏观环境波动发行人生产经营受限导致部分存量项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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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放缓、客户无法及时召开评审会议导致部分项目成果已提交但客户验收滞后等因素的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0,937.10万元,降幅
12.03%;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下降3.47个百分点。发行人多数业务具有阶段性,业务合同约定了整个服务流程划分为各个业务阶段,每个业务阶段均对应相关的工作内容、交付成果和结算金额或结算比例。发行人业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在收入确认时点结转相应期间已发生的成本。发行人采用产出法确认履约进度,但受项目所处阶段、进展情况、政策变更、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同一项目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其毛利率会发生一定的波动。例如,在项目停工或延期期间,该等阶段可确认的工程产值通常较低,公司相应确认的收入较低,但随着项目工期延长,在可确认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公司执行项目投入的人工及其他成本持续增加。随收入确认结转相应期间已发生成本后,会出现相应阶段毛利率较低的情况。最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前期咨询、规划 | 29.53% | 23.83% | 38.06% |
勘察设计 | 36.68% | 39.60% | 34.14% |
工程监理 | 37.30% | 33.83% | 28.77% |
技术服务 | 40.13% | 51.99% | 44.18% |
工程施工 | 9.50% | 17.54% | 21.18% |
工程总承包 | 4.50% | 8.14% | 2.61% |
其他 | 10.28% | -3.79% | 13.11%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28.22% | 31.69% | 27.84% |
此外,在国家政策鼓励支持下,公司为了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将公司打造成工程咨询服务综合服务商,近几年加大了对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投入力度,总承包业务规模及收入占比总体呈升高趋势。最近三年,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收入分别为35,664.74万元、26,110.63万元及40,241.9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4.46%、10.15%及17.79%。由于工程总承包业务一般具有建设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及毛利率低的特点,会在一定程度上拉低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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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期间费用相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亦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2022年,发行人期间费用相较上年同期增加932.35万元,增幅2.72%,主要原因系为持续推进数字化生产体系建设及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增加研发投入,最近一年研发费用相较上年同期增加2,671.09万元,增幅68.52%。
(二)目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受前述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业绩相较上年同期存在一定程度下滑。随着2023年以来属地宏观环境波动影响已明显减弱,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均已得到恢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在手订单金额合计85.49亿元,在手订单储备情况良好。
随着我国宏观环境趋稳,发行人已采取积极组织复工复产、调整优化管理模式推动各运营环节降本增效等多种措施应对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并通过赶工等方式全力补齐项目进度,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在手订单充足。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和国家培育发展地区城市群力度不断加强,下游市场需求不断回暖,发行人所处的行业环境和经营需求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截至目前,影响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前述不利因素已明显减弱,未来随着该等影响的持续减弱,预计不会对公司后续的持续经营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针对业绩波动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五)业绩波动风险”和“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之“(三)业绩波动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30,865.03万元、32,733.87万元和22,565.15万元。2020年-2021年,随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发行人净利润呈增长趋势。2022年,受属地宏观环境波动导致部分存量项目执行进度放缓、公司业务结构改变等因素影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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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如果全国特别是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滑或者宏观环境出现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报告期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收入成本明细表、主要客户合同/订单等资料。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业绩下滑原因及未来影响、采取的应对措施,分析业绩下滑合理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最近一年业绩下滑主要受宏观环境波动影响,2023年以来属地宏观环境波动影响已明显减弱,预计不会对发行人后续的持续经营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结合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说明相关业务收入的持续性,是否对发行人整体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建立健全的资金管控、拿地拍地、项目开发建设、项目销售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闲置土地、悟盘惜售、炒地炒房、违规融资、违规拿地、违规建设等情况,是否存在因前述事项受到金融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等违法行为
(一)结合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说明相关业务收入的持续性,是否对发行人整体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工程咨询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规划咨询、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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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检测、招标和造价等)、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等类型。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收入 | 226,195.11 | 89.76% | 257,132.21 | 99.58% | 246,728.61 | 99.46% |
其他业务收入 | 25,807.95 | 10.24% | 1,071.76 | 0.42% | 1,328.32 | 0.54% |
合计 | 252,003.06 | 100.00% | 258,203.97 | 100.00% | 248,056.9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9.46%、99.58%及89.76%,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0.54%、0.42%及10.24%,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低。最近三年,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各子公司将其自有闲置房产向外出租产生的租赁收入,另包含部分晒图、打图业务收入。2022年度,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占比提升,主要系发行人子公司水电设计院完成山水名园住宅小区向内部职工全部销售而确认收入所致,共计24,944.26万元。
1、租赁业务收入持续性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中的租赁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租赁收入 | 817.39 | 990.22 | 1,119.56 |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中的租赁收入相对稳定且持续,同时,该等业务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发行人整体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房地产业务收入持续性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影响
(1)山水名园小区建设及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水电设计院持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贰级资质并开发建设科研设计基地及山水名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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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设计院于2010年开始筹备开发建设科研设计基地和职工住宅楼,主要系水电设计院当时使用的科研办公楼年限已久、内部设施严重老化、安全隐患日渐突出,已无法满足正常开展科研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基本需求。另外,水电设计院当时员工户均住房面积约为50平方米,住房面积需要提升,且第一分院、第二分院处在兰州区域外,需将一、二分院的主要技术力量整合到兰州集中办公,最大程度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技术力量的统一调度指挥。因此,水电设计院有必要新建职工住宅楼,改善员工住房条件,为职工持续为水电设计院工作消除后顾之忧,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效率。2010年,水电设计院向当时的主管单位甘肃省水利厅提交《关于申请建设我院鱼儿沟路19号水利科研设计基地的请示》(甘水电设计院发[2010]97号),根据该请示,项目内容包含科研设计基地和职工住宅楼建设。甘肃省水利厅于同年出具《关于同意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建设水利科研设计基地的批复》(甘水发[2010]865号),同意水电设计院开发建设该项目。
2017年3月,水电设计院完成科研设计基地投资备案,备案证号为城发改备[2017]8号;2018年4月,水电设计院完成职工住宅楼(山水名园)投资备案,备案证号为城发改备[2018]20号。
科研设计基地及山水名园系坐落于同一地块上。2018年7月,水电设计院取得该项目建设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甘(2018)兰州市不动产权第0029905号),证载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办公用地及城镇住宅用地。
该项目于2019年6月28日正式开工。
2021年12月10日,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兰州地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兰住建商预字[2021]第151号),准予水电设计院科研设计基地及山水名园项目预售。证载项目名称为“科研设计基地及山水名园项目”系初始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记项目名称,根据预售许可证证载明细,该预售许可证仅列明预售山水名园522套住宅楼,另有水电设计院自持的50套公寓不在预售范围内。科研设计基地为水电设计院自用,不对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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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山水名园项目销售已完成505套住宅的网签备案,员工已完成全部购房款缴纳,销售对象均为水电设计院内部员工。2022年5月27日,水电设计院召开2022年第六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山水名园住宅楼17套房屋处置事宜》。经会议研究决定,山水名园住宅楼未出售的17套房屋不再进行统一销售,作为人才公寓由水电设计院自持。
(2)房地产业务收入持续性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影响
2022年度,发行人子公司水电设计院完成山水名园住宅小区向内部职工全部销售而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24,944.26万元、毛利1,278.51万元,占发行人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9.90%、毛利的1.95%,占比较低,未对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除山水名园小区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未来也无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计划,发行人未来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该项业务不具有持续性,不会对发行人整体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最近三年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各子公司将其自有闲置房产向外出租产生的收入,该项收入具有持续性,但因规模较小、收入占比较低,不会对发行人整体业绩产生重大影响;2022年度,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中除租赁收入,新增水电设计院销售山水名园住宅小区确认的房地产业务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为9.90%、占毛利比例为1.95%,占比较低,未对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除山水名园小区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发行人未来无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计划且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该项收入不具有可持续性,不会对发行人整体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建立健全的资金管控、拿地拍地、项目开发建设、项目销售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1、发行人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相应的内部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1)发行人已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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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经理层工作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
为了确保企业财务管理合法合规,发行人了制定了关于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
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同时规范上市公司的日常运作,发行人陆续制定了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专项制度及规程,主要包括《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担保管理办法》、《敏感信息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等。
发行人根据战略目标、实施策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控制、法务审计体系及制度,相关制度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法务审核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
(2)发行人已科学合理设置相关内部控制环节机构及岗位
针对上述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已科学合理规划和设立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战略规划部、改革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董事监事管理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室、财务资金部、市场运营部、科技质量部、投资资产部、监事会办公室、审计法务风控部12个职能部门,涵盖了各相关流程环节,建立了相应的职责分工政策和制度,各司其职。且各项相关流程均经过决策、授权以及审批等对应的完整内部控制流程;各部门人员在各环节中均正常履行各自对应的职责。
(3)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永证专字(2021)第310101号、永证专字(2022)第310139号、永证专字(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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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0209号),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综上所述,发行人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监督和评价制度,在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各过程、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良好的控制作用,发行人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2、资金管控、拿地拍地、项目开发建设、项目销售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1)发行人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的资金管控、拿地拍地、项目开发建设、项目销售制度情况
针对资金管控相关事宜,发行人制定了包括《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设置了各相关环节的机构及岗位并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除子公司水电设计院“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开发建设项目外,发行人及其他所有子公司均未开发、经营过其他房地产项目,未来也无计划从事开发、经营房地产项目的相关业务。因此,发行人目前未制定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拿地拍地、项目开发建设、项目销售等相关内控制度。
(2)水电设计院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的资金管控、拿地拍地、项目开发建设、项目销售制度情况
针对资金管控和拿地拍地相关事宜:
由于水电设计院主营业务中并无房地产开发经营内容,除“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开发建设项目外,从未开发、经营过其他房地产项目,未来也无计划从事开发、经营房地产项目的相关业务。故并未专门就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资金管控、拿地拍地事宜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水电设计院统一执行发行人关于资金管控的相关制度。
“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所处宗地原系政府向其划拨使用的土地,为开发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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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水电设计院投融资决策程序后,水电设计院向相关主管机关履行了调整土地规划用地性质的相关报批程序,于2018年4月19日使用公司自有资金缴纳了97,687,000元土地出让价款及2,930,610元土地契税,于2018年7月5日取得了兰州市国土资源局换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载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水电设计院在上述拿地的全部流程中均符合我国关于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
针对“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的项目开发建设相关事宜:
水电设计院制定了《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其中对于房地产项目质量安全把控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制定了清晰严密的各项细化操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招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期管理制度、质量安全例会制度、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质量安全奖惩制度、建筑材料采购管理制度、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回访、投诉、保修管理制度、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并专门设置了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到人,严格考核。
针对“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的项目销售相关事宜:
由于“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为全部面向职工销售,不对社会公众对象销售,故水电设计院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建议后制定了《公司鱼儿沟基地住宅楼分房办法》(以下简称“《分房办法》”)并经水电设计院第一届第二次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在“山水名园”项目正式开工前,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分房办法》对于本次的分房次序、打分加分标准、资格确认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在全公司职工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后续销售过程中,水电设计院严格执行该《分房办法》开展工作,最终顺利完成了全部505套房产的销售工作。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闲置土地、悟盘惜售、炒地炒房、违规融资、违规拿地、违规建设等情况,是否存在因前述事项受到金融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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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闲置土地、悟盘惜售、炒地炒房、违规融资、违规拿地、违规建设等情况,不存在因前述事项受到过金融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等违法行为
发行人控股股东甘肃国投以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甘肃省国资委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等违法行为。
(五)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针对其他业务收入变动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十三)其他业务收入变动风险”和“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之“(七)其他业务收入变动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328.32万元、1,071.76万元及25,807.95万元,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各子公司将其自有闲置房产向外出租产生的租赁收入,另包含部分晒图、打图业务收入。2022年度,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增长,主要系发行人子公司水电设计院完成山水名园住宅小区向内部职工全部销售而确认收入所致,共计24,944.26万元,占发行人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90%、占毛利的比例为1.95%,该项房地产收入不具有持续性,未来发行人将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其他业务收入将因此变动,进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及各子公司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明细表;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内容及持续性。
(2)查阅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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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岗位设置;查阅最近三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了解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3)取得水电设计院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相关制度,以及“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从决策立项到开工建设、分房销售、商品房网签备案等全过程的各项决策、申请、批复文件及各类许可、证书。
(4)核查住建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就发行人及子公司水电设计院开具的合规证明文件;网络检索查询国家部委及所在地的金融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是否存在关于发行人及子公司水电设计院的违法失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通过网络搜索引擎检索水电设计院及山水名园项目是否存在土地闲置、捂盘惜售、炒地炒房、违规融资、违规拿地、违规建设的相关新闻、讯息或公众投诉信息;核查发行人就行政处罚情况的说明及承诺。
(5)取得发行人控股股东甘肃国投出具的关于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等违法行为的书面说明;网络检索查询国家部委及所在地各政府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是否存在关于甘肃国投、甘肃省国资委的违法、失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网络检索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关于甘肃国投、甘肃省国资委近三年的涉诉情况;检索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上述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关于单位犯罪的定义及相关规定。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最近三年,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各子公司将其自有闲置房产向外出租产生的收入,该项收入具有持续性,但因规模较小、收入占比较低,不会对发行人整体业绩产生重大影响;2022年度,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中除租赁收入,新增水电设计院销售山水名园住宅小区确认的房地产业务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为9.90%、占毛利比例为1.95%,占比较低,未对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除山水名园小区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发行人未来无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计划且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该项收入不具有可持续性,不会对发行人整体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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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发行人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资金管控的相关制度并有效执行。由于除子公司水电设计院“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开发建设项目外,发行人及其他所有子公司均未开发、经营过其他房地产项目,未来也无计划从事开发、经营房地产项目的相关业务。故发行人目前未制定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拿地拍地、项目开发建设、项目销售等相关内控制度。发行人各子公司目前统一执行发行人关于资金管控的相关制度。水电设计院主营业务中并无房地产开发经营内容,除“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开发建设项目外,从未开发、经营过其他房地产项目,未来也无计划从事开发、经营房地产项目的相关业务。故并未专门就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资金管控、拿地拍地事宜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就项目开发建设、项目销售相关事宜,水电设计院在“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开发实施过程中专门制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分房办法》并全流程严格遵守,该等内控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3)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闲置土地、悟盘惜售、炒地炒房、违规融资、违规拿地、违规建设等情况,不存在因前述事项受到过金融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4)发行人控股股东甘肃国投以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甘肃省国资委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等违法行为。
三、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存在投入或变相投入相关房地产项目、相关房产是否仅销售给公司职工、职工在职期间及调职若干年后是否可以对公司员工以外人员销售、是否仅以建筑成本作为销售价格、开发建设资金是否来源于员工集资等,尚未开工建设的相关地块是否用于其他房地产开发业务
(一)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入或变相投入相关房地产项目的情形
1、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6,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以下项目: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2-83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办公楼、配套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均与房地产业务无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有明确的投向安排,不会投入相关房地产项目。
2、本次三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发行人,发行人目前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均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亦不持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发行人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不会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或变相投入房地产项目。
3、根据《不动产权证书》(甘(2022)兰州新区不动产权第0001462号)证载内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用地的性质为科教用地,不属于商业或住宅用地。
4、发行人已出具承诺,本次募集资金不会投入或变相投入相关房地产项目。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存在投入或变相投入相关房地产项目的情形。
(二)相关房产是否仅销售给公司职工、职工在职期间及调职若干年后是否可以对公司员工以外人员销售、是否仅以建筑成本作为销售价格、开发建设资金是否来源于员工集资,尚未开工建设的相关地块是否用于其他房地产开发业务
1、水电设计院“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全部对公司职工销售,不对社会公众对象销售
水电设计院制定并印发的《分房办法》规定:“截至2019年1月1日在册的正式员工,且连续院龄1年以上者有资格分房”、“在办理房产证前,非组织原因调离的人员必须退还所分得的住房。在办理房产证前,只允许公司内部员工之间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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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分房对象时严格审查了购房者的各项资格条件,严格把控执行了全部对公司职工销售的原则及规定。根据《一房一价备案表》,全部505套住房均已销售完毕,销售对象均为水电设计院公司职工。综上所述,水电设计院“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相关房产全部销售给公司职工,已销售套数合计为505套;未销售套数合计为67套,为水电设计院预留的人才公寓,计划作为单身年轻员工和引进人才的居住房屋,该等房屋为水电设计院自持且不对外进行销售,发行人已出具自持且不对外销售该等房屋的承诺如下:“水电设计院‘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预留了共计67套房屋作为人才公寓由水电设计院自持,作为单身年轻员工和引进人才的居住房屋;将来该等房屋的产权登记将办理在水电设计院名下,且不对外进行销售”。
2、水电设计院未约定员工在职期间及调职若干年后不得对公司以外的人员销售
水电设计院与购房者签订的“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条款中未约定后续限制转让的相关内容;《分房办法》规定:“在办理房产证前,非组织原因调离的人员必须退还所分得的住房。在办理房产证前,只允许公司内部员工之间交易”,但并未对办理房产证之后的转让、处置予以约定。
水电设计院“山水名园”职工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目的在于为公司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提供生活便利,为职工工作消除后顾之忧。
在2022年6月水电设计院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项目所在地兰州市城关区实行住房限售措施。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兰房字〔2018〕09号)规定:“对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范围内(含高新区、经济区、九州开发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的住房实施限售。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个人在上述区域内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簿日期满三年方可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上注明‘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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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3年后方可转让’字样。”(2022年12月13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兰州市助企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取消了上述限购政策。)
当时基于上述限购政策,“山水名园”的购房职工本就必须遵循至少三年以上的限售约束,故水电设计院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对办理房产证之后的转让、处置予以约定。
3、水电设计院“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参照建筑成本并有少量合理盈余确定销售价格
经水电设计院公司2022年第六次总经理办公会议、水电设计院公司党委2022年第十次(扩大)会议、水电设计院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等程序充分研判讨论并决策通过,基于“山水名园”项目成本测算,在综合考虑建造成本、地理位置及周边配套等因素基础上合理确定每平方米5,150元人民币的售价,该售价将保证水电设计院收回成本并有少量合理盈余。
根据水电设计院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以及《一房一价备案表》,“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销售单价最终确定为5,150元每平方米。
4、水电设计院“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开发建设资金来源于员工预缴纳的购房款
根据水电设计院分三批下发的缴纳购房款的通知书,水电设计院在项目分房完毕、购房者名单确定后,于2019年6月15日下发通知,预收购房职工缴纳的首笔购房款;在住宅楼按原定计划施工至16层时,于2020年8月26日下发通知,收取第二笔购房款;在住宅楼满足网签条件时,于2022年5月31日下发通知,收取购房尾款。水电设计院将上述预付房款投入了项目开发建设资金的支出。
“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开发建设资金来源于员工预缴纳的购房款,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水电设计院,并非授权委托的商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其他社会公众法人主体,集资建房行为未对水电设计院的公司资金安全及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发行人及子公司目前无尚未开工建设的地块
目前,发行人及各子公司无尚未开工建设的闲置土地,不存在尚未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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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块用于其他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情形。
(三)发行人承诺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已出具承诺如下: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有明确拟投向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入或变相投入相关房地产项目的情况。
2、水电设计院“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相关房产仅销售给公司职工。水电设计院制定了《公司鱼儿沟基地住宅楼分房办法》,对于本次的分房次序、打分加分标准、资格确认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在全公司职工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后续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了该《分房办法》开展工作。
3、水电设计院“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预留了共计67套房屋作为人才公寓由水电设计院自持,作为单身年轻员工和引进人才的居住房屋;将来该等房屋的产权登记将办理在水电设计院名下,且不对外进行销售。
4、鉴于水电设计院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项目所在地兰州市城关区实行住房限售措施,水电设计院未约定员工在职期间及调职若干年后不得对公司员工以外的人员销售。
5、“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参照建筑成本确定销售价格,售价可保证水电设计院收回成本并有少量合理盈余。
6、水电设计院“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开发建设资金来源于员工集资。
7、经公司自查,目前合并范围内各主体不存在闲置的尚未开工建设的地块,不存在尚未开工建设的地块用于其他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情形。
8、截至本承诺出具日,除水电设计院外,公司及各子公司均不存在经营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情况,均未持有房地产业务开发资质,均无储备土地及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及各子公司未来亦无开展房地产业务的计划,未来不会再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四)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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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甘肃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访谈发行人管理层、水电设计院相关经办人员。
(2)查阅水电设计院提供的关于“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的《分房办法》、《分
房名单》、《网签人员资格确认表》、《山水名园住宅交款明细表》、水电设计院分三批下发的房款缴纳通知书、经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备案的《一房一价备案表》;根据分房名单及交款明细表随机抽样核查了部分购房者的《劳动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3)查阅水电设计院就“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成本核算的相关资料文件及确定销售价格的内部决策文件。
(4)查阅发行人及水电设计院关于“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出具的相关说明、承诺。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入或变相投入相关房地产项目的情形。
(2)水电设计院“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全部对公司职工销售。
(3)鉴于水电设计院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项目所在地兰州市城关区实行住房限售措施,水电设计院未约定员工在职期间及调职若干年后不得对公司员工以外的人员销售。
(4)“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参照建筑成本确定销售价格,售价可保证水电设计院收回成本并有少量合理盈余。
(5)“山水名园”职工住宅楼项目开发建设资金来源于员工预缴纳的购房款。
(6)发行人及子公司目前无尚未开工建设的闲置土地,不存在尚未开工建设的地块用于其他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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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同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一)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同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的经营活动形成的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49,342.00 | 237,834.41 | 239,077.4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5.33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746.77 | 49,115.77 | 55,510.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1,274.10 | 286,950.19 | 294,588.1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4,934.30 | 102,118.53 | 100,038.2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0,352.71 | 117,141.26 | 95,923.7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922.36 | 19,184.05 | 17,497.3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630.98 | 54,090.87 | 51,523.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4,840.35 | 292,534.70 | 264,983.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33.75 | -5,584.51 | 29,605.15 |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605.15万元、-5,584.51万元和6,433.75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1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减少35,189.66万元,主要系2021年公司新进员工增加,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此外,受宏观环境波动、客户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性回款相对减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2022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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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要系经营性回款同比增加以及支付的职工薪酬同比降低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间接法调整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2,565.15 | 32,733.87 | 30,865.0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26.42 | 497.09 | - |
信用减值损失 | 10,177.22 | 9,493.39 | 5,050.5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011.70 | 6,055.77 | 6,114.2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997.67 | 935.81 | - |
无形资产摊销 | 1,201.60 | 1,189.26 | 959.2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79.55 | 472.32 | 249.4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81 | -4.64 | -1.2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23 | 115.53 | -8.2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53.82 | 377.15 | 87.2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62.72 | -430.82 | -466.2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96.38 | -1,740.33 | -826.5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41.82 | -653.95 | -422.0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523.93 | -2,432.72 | -19,166.9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208.84 | -47,936.41 | -17,371.6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958.12 | -4,255.84 | 24,542.49 |
其他 |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33.75 | -5,584.51 | 29,605.15 |
如上表所示,2021年及2022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32,733.87万元和22,565.15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5,584.51万元和6,43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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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环境波动及客户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部分客户回款进度有所减缓,经营性回款相对减少,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较多所致。随着我国宏观环境趋稳及下游市场需求不断回暖,发行人所处的行业环境和经营需求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宏观环境波动对下游客户资金面的负面影响也在逐渐减弱。随着公司既有工程咨询项目持续顺利推进及加大对前期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预计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不具有可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简称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苏交科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212.26 | 8,744.36 | 78,461.39 |
净利润 | 63,522.76 | 50,138.35 | 41,474.9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 0.41 | 0.17 | 1.89 | |
华设集团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953.36 | 39,205.53 | 40,420.99 |
净利润 | 70,969.26 | 63,653.13 | 60,458.1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 0.69 | 0.62 | 0.67 | |
勘设股份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31.13 | 13,988.39 | 25,039.09 |
净利润 | 17,981.67 | 34,608.60 | 51,664.9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 1.20 | 0.40 | 0.48 | |
设计总院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434.07 | 17,013.08 | 40,469.88 |
净利润 | 44,446.34 | 39,036.08 | 36,385.9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 1.09 | 0.44 |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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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中设股份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86 | 2,622.73 | 10,074.47 |
净利润 | 6,514.78 | 7,077.94 | 7,807.3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 -0.03 | 0.37 | 1.29 | |
设研院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9.13 | 6,510.88 | 27,339.22 |
净利润 | 24,565.10 | 32,220.97 | 31,077.6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 0.13 | 0.20 | 0.88 | |
华蓝集团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80.19 | -4,459.22 | 12,767.68 |
净利润 | 5,323.64 | 12,899.06 | 12,370.6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 -1.39 | -0.35 | 1.03 | |
建研设计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4.97 | 1,134.88 | 5,745.06 |
净利润 | 9,036.83 | 6,815.81 | 7,913.3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 -0.13 | 0.17 | 0.73 | |
中衡设计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401.55 | 35,425.09 | 25,594.96 |
净利润 | 8,855.53 | -41,516.64 | 22,427.8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 2.98 | -0.85 | 1.14 | |
华建集团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90.64 | 78,145.44 | 121,618.18 |
净利润 | 44,397.13 | 39,101.20 | 23,755.2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 1.04 | 2.00 | 5.12 | |
甘咨询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33.75 | -5,584.51 | 29,605.15 |
净利润 | 22,565.15 | 32,733.87 | 30,865.0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0.29 | -0.17 | 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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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量净额/净利润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净利润的0.96倍、-0.17倍及0.29倍。同行业可比公司中,苏交科、中设股份、设研院、华蓝集团、建研设计及华建集团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大幅减少,其与净利润的比例也均有所下降,与公司趋势相同。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受宏观环境波动及客户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较多所致,具有真实业务背景,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三)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现金流量表及补充资料,分析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负及与净利润差异的原因,并判断其合理性。
(2)查阅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对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利润等科目进行对比分析。
(3)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同的原因。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同的主要原因为受宏观环境波动及客户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部分客户回款进度有所减缓,经营性回款相对减少,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有所增加,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相符,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2-93
五、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情形;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经营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情况等,说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2022年度 | 2021年末/2021年度 | 2020年末/2020年度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139,762.85 | 102,677.41 | 70,202.15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252,003.06 | 258,203.97 | 248,056.93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营业收入 | 55.46% | 39.77% | 28.30% |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0,202.15万元、102,677.41万元和139,762.8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8.30%、39.77%和55.46%,呈逐年升高趋势。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且持续增长的原因主要系:(1)公司经营规模逐年稳步增长,应收账款处于滚动结算过程中,应收账款同向增长;(2)公司主要客户为各级政府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开发企业等,该类客户资信情况较好,但受资金审批流程较长的影响,其应收账款回收周期较长;(3)受宏观环境波动影响,市场资金面紧张,部分项目存在延期情况,合同进度有所滞后,导致回款周期延长。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苏交科
苏交科 | 83.01% | 88.75% | 92.50% |
华设集团
华设集团 | 68.64% | 65.15% | 55.48% |
勘设股份
勘设股份 | 129.16% | 71.92% | 56.08% |
设计总院
设计总院 | 38.53% | 38.59% | 34.89% |
中设股份
中设股份 | 44.91% | 44.08% | 43.58% |
设研院
设研院 | 77.19% | 81.98% | 66.54% |
2-94
证券简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华蓝集团
华蓝集团 | 80.77% | 44.08% | 25.74% |
建研设计
建研设计 | 72.59% | 54.50% | 35.49% |
中衡设计
中衡设计 | 44.32% | 46.08% | 55.56% |
华建集团
华建集团 | 36.85% | 28.68% | 29.41% |
可比公司平均值
可比公司平均值 | 67.60% | 56.38% | 49.53% |
甘咨询
甘咨询 | 55.46% | 39.77% | 28.30% |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工程咨询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规模普遍较高且总体呈增长趋势,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变动趋势总体符合行业特点。
(二)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情形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亦呈增长趋势。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上升主要系受宏观环境波动影响,市场资金面紧张导致回款周期延长所致,不存在对主要客户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变化。
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主要指标 | 上市公司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苏交科 | 1.18 | 1.06 | 0.90 |
华设集团 | 1.50 | 1.72 | 1.43 | |
勘设股份 | 0.87 | 1.62 | 1.32 | |
设计总院 | 2.82 | 2.99 | 1.63 | |
中设股份 | 2.48 | 2.56 | 1.62 | |
设研院 | 1.39 | 1.40 | 1.29 | |
华蓝集团 | 1.42 | 2.92 | 3.43 | |
建研设计 | 1.74 | 2.14 | 3.16 | |
中衡设计 | 2.19 | 1.94 | 2.08 | |
华建集团 | 2.89 | 3.53 | 3.74 | |
平均值 | 1.85 | 2.19 | 2.06 |
2-95
主要指标 | 上市公司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甘咨询 | 2.08 | 2.99 | 3.84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变动趋势总体一致,具备合理性。综上所述,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变化,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且持续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逐年稳步增长及受宏观环境波动影响,市场资金面紧张导致回款周期延长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相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处于合理水平,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
(三)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经营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情况等,说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按账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占比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占比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93,930.46 | 54.50% | 73,122.54 | 58.15% | 44,738.43 | 52.84% |
1至2年 | 37,389.98 | 21.69% | 20,237.83 | 16.09% | 17,955.06 | 21.21% |
2至3年 | 14,403.96 | 8.36% | 13,722.51 | 10.91% | 13,291.41 | 15.70% |
3至4年 | 10,816.57 | 6.28% | 11,067.91 | 8.80% | 3,351.98 | 3.96% |
4至5年 | 8,558.84 | 4.97% | 3,012.87 | 2.40% | 2,811.81 | 3.32% |
5年以上 | 7,256.36 | 4.21% | 4,580.34 | 3.64% | 2,517.95 | 2.97% |
合计 | 172,356.17 | 100.00% | 125,744.00 | 100.00% | 84,666.6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账龄主要分布在2年以内,其中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52.84%、58.15%和54.50%,账龄2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74.05%、74.24%和76.19%。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各应收账款账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2-96
证券简称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3年 | 3至4年 | 4至5年 | 5年以上 |
苏交科 | 28.67% | 18.09% | 16.46% | 12.81% | 10.29% | 13.68% |
华设集团 | 45.05% | 23.61% | 13.52% | 7.75% | 4.22% | 5.85% |
勘设股份 | 54.28% | 22.42% | 9.74% | 4.68% | 3.15% | 5.73% |
设计总院 | 62.57% | 17.90% | 5.27% | 3.84% | 2.68% | 7.74% |
中设股份 | 32.64% | 20.79% | 21.70% | 12.92% | 3.99% | 7.95% |
设研院 | 41.44% | 27.29% | 9.01% | 6.76% | 5.10% | 10.40% |
华蓝集团 | 42.86% | 33.12% | 13.90% | 4.81% | 1.98% | 3.32% |
建研设计 | 61.57% | 25.42% | 5.94% | 2.63% | 1.43% | 3.00% |
中衡设计 | 42.71% | 18.85% | 21.37% | 9.79% | 2.76% | 4.51% |
华建集团 | 63.14% | 16.20% | 7.51% | 5.30% | 2.61% | 5.23%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47.49% | 22.37% | 12.44% | 7.13% | 3.82% | 6.74% |
甘咨询 | 54.50% | 21.69% | 8.36% | 6.28% | 4.97% | 4.21% |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账龄情况基本一致,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分布符合工程咨询行业特点,具有合理性。
2、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1)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172,356.17 | 125,744.00 | 84,666.63 |
期后回款金额
期后回款金额 | 35,254.55 | 59,452.02 | 46,714.37 |
回款比例
回款比例 | 20.45% | 47.28% | 55.17% |
注:期后回款以各报告期末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为限统计至2023年3月31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8.40万元、2,481.12万元和2,282.76万元,在剔除上述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后,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2-97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170,073.41 | 123,262.87 | 84,658.23 |
期后回款金额
期后回款金额 | 35,253.55 | 59,386.84 | 46,713.37 |
回款比例
回款比例 | 20.73% | 48.18% | 55.18% |
注:期后回款以各报告期末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为限统计至2023年3月31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55.17%、47.28%及
20.45%,剔除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后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55.18%、
48.18%及20.73%,符合行业特征及公司实际情况,总体回收情况良好。
发行人部分应收账款存在回收周期较长的情况,主要原因系:1)公司所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存在项目执行周期较长的特点,回款周期相对较长系行业内普遍现象,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实际情况;2)公司工程咨询业务客户主要为各级政府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开发企业等,相关客户的款项支付通常依赖于政府的财政拨款预算,资金的获得通常需经过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以及各职能部门的预算审批等多个环节,导致公司回款周期较长。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
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 期后回款情况 |
华建集团 | 截至2021年4月30日,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73.86%、67.42%及32.95% |
建研设计 | 截至2021年8月31日,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74.92%、71.21%、36.02%及10.57% |
新城市 | 截至2021年8月31日,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51.50%、35.40%、23.91%及6.45% |
深水规院 | 截至2022年8月31日,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55.50%、40.36%、17.23%及5.22% |
甘咨询 | 截至2023年3月31日,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55.18%、48.18%及20.73% |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并未要
2-98
求上市公司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数据,可比上市公司期后回款数据来自IPO及再融资信息披露文件。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符合行业特征。
(3)客户平均回款周期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平均回款周期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252,003.06 | 258,203.97 | 248,056.93 |
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 121,220.13 | 86,439.78 | 64,547.89 |
平均回款周期(天)
平均回款周期(天) | 173.17 | 120.52 | 93.68 |
注:平均回款周期(天)=360*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客户平均回款周期分别为93.68天、120.52天及173.17天。受宏观环境波动、市场资金面紧张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平均回款周期有所延长。
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回款周期情况如下:
主要指标 | 上市公司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应收账款平均回款周期 | 苏交科 | 305.90 | 338.60 | 398.49 |
华设集团 | 240.48 | 209.11 | 252.28 | |
勘设股份 | 415.00 | 222.37 | 273.08 | |
设计总院 | 127.85 | 120.35 | 221.08 | |
中设股份 | 145.29 | 140.82 | 222.25 | |
设研院 | 259.52 | 257.64 | 280.05 | |
华蓝集团 | 253.81 | 123.14 | 104.85 | |
建研设计 | 206.43 | 168.52 | 114.09 | |
中衡设计 | 164.30 | 185.28 | 172.72 | |
华建集团 | 124.48 | 101.98 | 96.30 | |
平均值 | 224.31 | 186.78 | 213.52 |
2-99
主要指标 | 上市公司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甘咨询 | 173.17 | 120.52 | 93.68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平均回款周期短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平均回款周期总体变动趋势一致,具备合理性。
(4)长期未回款客户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72,356.17万元。其中,账龄2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为41,035.73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23.81%。账龄2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账龄 | 坏账准备余额 | |
2年以内 | 2年以上 | ||||
1 | 会宁引洮工程建设管理局 | 1,779.84 | - | 1,779.84 | 550.75 |
2 | 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985.64 | 1,916.16 | 1,069.48 | 443.95 |
3 | 兰州高压阀门有限公司 | 970.97 | 3.60 | 967.37 | 772.16 |
4 | 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923.53 | 270.47 | 653.06 | 232.38 |
5 | 金昌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25.41 | - | 525.41 | 157.62 |
6 | 兰州新区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268.23 | 1,774.10 | 494.14 | 404.09 |
7 | 天水天宝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439.70 | - | 439.70 | 422.70 |
8 |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政策及技术研究中心 | 397.60 | - | 397.60 | 318.08 |
9 | 恒大地产集团兰州置业有限公司 | 510.99 | 124.81 | 386.19 | 332.20 |
10 | 兰州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43.52 | 1,069.40 | 374.11 | 208.01 |
合计 | 12,245.44 | 5,158.53 | 7,086.91 | 3,841.95 |
上述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中,除因部分项目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还未回款外,长期未回款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主要客户为各级政府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开发企业等,该类客户资信情况较好,但付款主要受财政年度预算、拨款资金到位情况、付款审批流程等因素影响,应收账款回收周期较长;2)受宏观环境波动等因素影响,市场资金面紧张,导致回款周期延长。
2-100
针对长期未回款客户,公司已结合客户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历史合作情况等因素,合理、充分的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此外,公司加大了对销售人员的回款情况考核力度,进一步强化应收账款回收;设置专门人员,采取协商、函告等多种手段催收长期未回款客户,提升回款率,减少坏账风险,整体不存在重大回款风险。
3、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余额排名 | 2022年末 |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当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比重 | |
第一名 | 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2,523.89 | 7.27% |
第二名 | 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829.28 | 4.54% |
第三名 | 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5,292.90 | 3.07% |
第四名 | 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866.16 | 2.82% |
第五名 | 兰州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097.92 | 2.38% |
合计 | - | 34,610.15 | 20.08% |
应收账款余额排名 | 2021年末 |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当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比重 | |
第一名 | 白银昌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7,270.00 | 5.78% |
第二名 | 兰州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051.88 | 3.22% |
第三名 | 天水市天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 | 1.99% |
第四名 | 甘肃省景泰川电力提灌管理局(水资源利用中心) | 2,456.20 | 1.95% |
第五名 | 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116.78 | 1.68% |
合计 | - | 18,394.86 | 14.63% |
应收账款余额排名 | 2020年末 |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当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比重 | |
第一名 | 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5,050.26 | 5.96% |
2-101
第二名 | 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106.78 | 2.49% |
第三名 | 会宁引洮工程建设管理局 | 1,782.93 | 2.11% |
第四名 | 兰州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744.29 | 2.06% |
第五名 | 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69.57 | 1.50% |
合计 | - | 11,953.83 | 14.12% |
截至2022年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的经营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经营情况 |
1 | 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注册资本568,466.11万元,系甘肃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的集公共服务、投融资和生产经营为一体的大型国有商业二类企业,主要承担全省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职责,负责为全省水资源开发建设提供投融资保障;负责省政府授权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运营及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城乡供水、污水处理、纯净水生产、水权交易,水生态、水文化建设,水利工程施工、代建,水利科技研发等业务。 |
2 | 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注册资本1,124,360万元,系兰州新区重点国有企业,主要承担新区城市建设、融资、经营等核心任务。 |
3 | 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下属机关单位,负责全区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工程报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
4 | 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3月,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是全省首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单位之一,肩负服务全省发展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的职责。公司拥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十多项一级资质,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全国荒漠化防治(机械治沙工程)试验示范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连年获评中国承包商80强企业和中国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牢牢占据甘肃省建筑业领军地位。 |
5 | 兰州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兰州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资本1,500万元, 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等。公司与兰州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开始合作,目前合作关系良好。 |
发行人主要客户大部分为国有企业、国有股东参股企业或机关单位,其他民营企业的当前回款进度符合预期或已做出妥善安排,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与主要客户均保持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形成一种稳定持续的业务关系,粘度较强,客户产生坏账的风险较低。
2-102
4、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82.76 | 1,687.09 | 595.67 | 2,481.12 | 1,640.91 | 840.21 | 8.40 | 8.4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0,073.41 | 30,906.23 | 139,167.18 | 123,262.87 | 21,425.68 | 101,837.20 | 84,658.23 | 14,456.08 | 70,202.15 |
合计 | 172,356.17 | 32,593.32 | 139,762.85 | 125,744.00 | 23,066.59 | 102,677.41 | 84,666.63 | 14,464.48 | 70,202.15 |
(1)账龄组合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对比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同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覆盖率如下:
证券简称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3年 | 3至4年 | 4至5年 | 5年以上 | |
苏交科 | 5.04% | 10.23% | 19.93% | 29.75% | 50.17% | 98.49% | |
华设集团 | 应收工程咨询款 | 8.21% | 14.32% | 21.89% | 35.95% | 40.50% | 50.03% |
应收工程承包款 | 5% | 10% | 20% | 40% | 70% | - | |
勘设股份 | 5% | 10% | 20% | 50% | 70% | 100% | |
设计总院 | 5% | 10% | 30% | 50% | 80% | 100% | |
中设股份 | 5% | 10% | 15% | 25% | 50% | 100% | |
设研院 | 7.12% | 12.94% | 24.44% | 39.70% | 65.02% | 88.48% | |
华蓝集团 | 5% | 10% | 30% | 50% | 80% | 100% | |
建研设计 | 5% | 10% | 30% | 100% | 100% | 100% | |
中衡设计 | - | - | - | - | - | - | |
华建集团 | 设计咨询业务 | 2.39% | 21% | 37% | 53% | 67% | 100% |
工程承包 | 1.76% | 16% | 30% | 46% | 69% | 100% |
2-103
证券简称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3年 | 3至4年 | 4至5年 | 5年以上 | |
业务 | |||||||
甘咨询 | 5% | 10% | 30% | 50% | 80% | 100% |
注: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覆盖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华设集团应收工程承包款,0-6个月账龄不计提减值准备,6-12个月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为5%;
3、中衡设计未披露不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华建集团1年以内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存在进一步细分,其中设计咨询业务0-6个月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60%,6-12个月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5.70%,1年内合计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39%;其中工程承包业务0-6个月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50%,6-12个月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4.70%,1年内合计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76%。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不同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处于合理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情况对比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 2022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率 | 2021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率 | 2020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率 |
苏交科 | 29.03% | 25.59% | 20.88% |
华设集团 | 16.92% | 15.79% | 15.98% |
勘设股份 | 17.18% | 18.58% | 21.09% |
设计总院 | 18.44% | 21.29% | 26.66% |
中设股份 | 20.15% | 18.26% | 16.67% |
设研院 | 23.28% | 23.58% | 26.40% |
华蓝集团 | 19.73% | 16.77% | 17.97% |
建研设计 | 18.92% | 21.10% | 15.47% |
中衡设计 | 33.47% | 26.77% | 13.10% |
华建集团 | 18.80% | 17.43% | 18.68%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21.59% | 20.52% | 19.29% |
甘咨询 | 18.91% | 18.34% | 17.08% |
2-104
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率=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总体而言,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充足、审慎。
(四)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针对应收账款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三)应收账款风险”和“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之“(一)应收账款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0,202.15万元、102,677.41万元及139,762.8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29%、
18.00%、24.46%及31.55%,应收账款规模呈增长趋势。若公司未来不能有效管理应收账款和控制应收账款增长,或公司部分客户可能会因国家政策、宏观调控或经营不善而资金紧张,从而导致公司不能及时收回应收账款或者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五)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经营模式、销售政策、信用政策等对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的具体影响,并分析其合理性。
(2)获取并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分析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经营情况。
(3)获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名单,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
(4)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核查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2-105
(1)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增长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特点。
(2)发行人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
(3)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与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经营情况等相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六、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及主要收款对象,是否存在资金拆借、提供财务资助情形,是否构成财务性投资;公司与主要客户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往来款的合理性,与该客户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关系或异常资金往来;账龄较长的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回收风险,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一)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存在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水投”)既是供应商又是客户的情况。甘肃水投系甘肃省国资委控股企业,主要承担全省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职责,负责省政府授权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运营。
最近三年,公司向甘肃水投销售金额分别为19,101.99万元、5,322.70万元及6,618.72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7.74%、2.07%及2.93%;向甘肃水投采购金额分别为9,147.64万元、2,935.38万元及568.11万元,占各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4%、3.91%及0.67%。具体情况如下:
1、向甘肃水投销售情况
甘肃水投系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甘肃水投与发行人直接开展业务的主要为其下属子公司甘肃水务古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及甘肃水投本部。发行人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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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水投及其子公司主要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及检测试验等服务,报告期内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 单位名称 | 销售金额 | 主要销售内容 |
2022年度 | 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4,061.63 | 勘察设计、监理、检测试验服务 |
甘肃水务清水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89.43 | 勘察设计、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 |
甘肃水利工程地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1.89 | 检测试验服务 | |
甘肃水务古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76.87 | 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及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 |
甘肃水务庄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612.58 | 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服务 | |
会宁县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374.43 | 检测试验、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 |
静宁县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10.96 | 监理服务 | |
通渭县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52.35 | 监理服务 | |
甘肃山丹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 685.64 | 勘察设计服务 | |
甘肃水利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49 | 检测试验服务 | |
秦安县引洮配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476.13 | 监理服务 | |
甘肃水投调蓄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47 |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 |
甘肃水务静宁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17.55 |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 |
甘肃水务榆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25.28 |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 |
甘肃水投合计 | 6,618.72 | - | |
2021年度 | 甘肃水务古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2,964.21 | 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服务 |
天水市天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2,358.49 | 勘察设计服务 | |
甘肃水投合计 | 5,322.70 | - | |
2020年度 | 甘肃水务古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13,502.98 | 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服务 |
秦安县引洮配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652.24 | 勘察设计、监理、检测试验服务 | |
会宁县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438.12 | 勘察设计、监理、检测试验服务 | |
甘谷县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355.94 | 勘察设计、监理、检测试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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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152.72 | 勘察设计、监理、检测试验服务 |
甘肃水投合计 | 19,101.99 | - |
2、向甘肃水投采购情况
甘肃水投同时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甘肃水投与发行人直接开展业务的公司为其下属工程子公司甘肃水利工程地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山丹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水利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在工程总承包项目开展过程中,发行人主要作为项目总承包方联合体牵头人主导项目的整体实施和进度,在负责项目设计等相关工作的同时,对项目整体进度、安全、质量负责,并对整体工程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承担全面责任。项目执行中,项目总承包联合体成员方协助发行人负责项目施工等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执行需要向甘肃水投上述工程子公司采购施工服务。报告期内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 单位名称 | 采购金额 | 主要采购内容 |
2022年度 | 甘肃山丹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 568.11 | 施工服务 |
甘肃水投合计 | 568.11 | - | |
2021年度 | 甘肃山丹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 1,580.77 | 施工服务 |
甘肃水利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354.61 | 施工服务 | |
甘肃水投合计 | 2,935.38 | - | |
2020年度 | 甘肃水利工程地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3,208.12 | 施工服务 |
甘肃山丹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 2,995.53 | 施工服务 | |
甘肃水利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943.98 | 施工服务 | |
甘肃水投合计 | 9,147.64 | - |
公司向甘肃水投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检测试验等服务,系根据需要投入的工作量和材料成本,在保留一定利润的基础上进行报价,经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价格,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公司向甘肃水投下属工程子公司采购施工服务,已根据规定进行了询价、比价流程,相关交易定价公允。
2-108
综上所述,公司向甘肃水投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勘察设计、监理、检测试验等服务及向甘肃水投下属工程子公司采购的施工服务符合发行人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相关业务具有商业合理性与商业实质。
(二)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及主要收款对象,是否存在资金拆借、提供财务资助情形,是否构成财务性投资
1、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及主要收款对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保证金、押金 | 3,094.05 | 3,664.92 | 4,401.89 |
备用金 | 1,638.79 | 3,306.47 | 2,664.16 |
往来款项 | 6,377.94 | 5,366.48 | 4,335.64 |
其他 | 1,921.75 | 54.54 | 4.08 |
账面余额合计 | 13,032.53 | 12,392.41 | 11,405.77 |
减:坏账准备 | 4,125.51 | 3,446.36 | 2,583.73 |
账面净额 | 8,907.02 | 8,946.05 | 8,822.05 |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项”主要为在公司项目执行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垫付款项,系发行人在签署联合体形式项目时作为牵头乙方,在甲方回款进度较慢时为保证工程进度,提前支付给其他乙方的垫付工程款项。此外,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项”亦包括发行人根据国家要求向地方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所缴纳的农民工保证金款项以及代扣的社保和其他零星单位的往来。
截至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项前五大收款对象及形成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占往来款项期末余额比例 | 形成原因 | 账龄 |
1 | 山西皓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垫付工程款 | 2,256.94 | 35.39% | 因山西长治上党区黎岭村片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委托山西皓邦工程管理有限公 | 1年以内 |
2-109
序号 | 单位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占往来款项期末余额比例 | 形成原因 | 账龄 |
司协调项目收付款、现场管理等工作,为保证工程进度,向山西皓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垫付工程款项。本款项预计于2023年底全部收回。 | ||||||
2 |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961.40 | 15.07% | 因鱼儿沟建设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3-4年 |
3 | 张掖市山丹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应收账款逾期利息 | 584.74 | 9.17% | 发行人子公司土木工程院与张掖市山丹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泥集团”)于2022年8月协商解决山泥集团对土木工程院欠款事宜。根据双方签订的欠款确权协议书,双方共同确认应收账款逾期利息584.74万元。土木工程院正在和山泥集团协商还款方案,预计2023年底可以完成收款。 | 1年以内 |
4 | 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风险金 | 571.11 | 8.95% | 发行人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前水电设计院子公司甘肃甘兰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向其彼时母公司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经营风险金 | 5年以上 |
5 | 陕西省中广实业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400.00 | 6.27% | 因承接西安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承诺2023年5月将全额退回。 | 1-2年 |
合计 | - | 4,774.19 | 74.85% | - |
2、是否存在资金拆借、提供财务资助情形,是否构成财务性投资截至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项不存在资金拆借、提供财务资助或构成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三)公司与主要客户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往来款的合理性,与该客户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关系或异常资金往来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对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
585.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110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风险金 | 571.11 | 5年以上 | 4.38% | 571.11 |
保证金 | 14.57 | 3-4年 | 0.11% | 7.28 | |
合计 | - | 585.68 | - | 4.49% | 578.40 |
1、应收甘肃水投经营风险金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对甘肃水投571.11万元其他应收款系发行人三级子公司甘肃甘兰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兰院”)应收甘肃水投的经营发展风险基金。甘兰院原为甘肃水投子公司,按照彼时甘肃水投相关经营管理办法,甘兰院于2016年向甘肃水投上缴经营发展风险基金263.31万元,于2017年向甘肃水投上缴经营发展风险基金307.81万元,两次合计上缴571.11万元。
2018年4月,甘肃省国资委下发《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整合重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国资发产权[2018]226号),将甘肃水投持有的甘兰院100%股权无偿划转水电设计院持有。2018年12月,上市公司重组时,该笔其他应收款项随水电设计院一并进入上市公司。该笔其他应收款项系因历史原因于重组过程中被动形成的发行人应收甘肃水投往来款,账龄为5年以上,发行人已按照账龄组合对其全额计提坏账。
2、应收甘肃水投保证金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对甘肃水投应收保证金14.57万元,系发行人为甘肃水投提供监理服务产生的项目保证金,账龄为3-4年,发行人已按照账龄组合对其计提坏账。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对甘肃水投该笔14.57万元其他应收款已计提坏账准备7.28万元。
除上述应收甘肃水投往来款外,发行人与该客户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或异常资金往来。
(四)账龄较长的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回收风险,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2-111
1、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 占比 |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 占比 |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5,843.15 | 44.84% | 4,040.22 | 32.60% | 5,171.31 | 45.34% |
1至2年 | 1,610.04 | 12.35% | 3,463.17 | 27.95% | 2,667.95 | 23.39% |
2至3年 | 1,478.65 | 11.35% | 1,837.86 | 14.83% | 1,239.11 | 10.86% |
3至4年 | 1,461.10 | 11.21% | 915.77 | 7.39% | 1,014.08 | 8.89% |
4至5年 | 685.12 | 5.26% | 960.54 | 7.75% | 492.98 | 4.32% |
5年以上 | 1,954.47 | 15.00% | 1,174.84 | 9.48% | 820.35 | 7.19% |
合计 | 13,032.53 | 100.00% | 12,392.41 | 100.00% | 11,405.78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内其他应收款占比分别为45.34%、32.60%和
44.84%,账龄较长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部分项目的押金及保证金。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各其他应收款账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3年 | 3至4年 | 4至5年 | 5年以上 |
苏交科 | 42.29% | 15.59% | 9.14% | 6.03% | 7.91% | 19.05% |
华设集团 | 19.55% | 32.84% | 28.65% | 3.27% | 3.95% | 11.73% |
勘设股份 | 21.87% | 4.23% | 0.72% | 29.13% | 36.54% | 7.51% |
设计总院 | 22.00% | 10.85% | 6.39% | 6.48% | 13.56% | 40.73% |
中设股份 | 37.16% | 15.69% | 16.77% | 6.69% | 1.34% | 22.35% |
设研院 | 37.60% | 17.79% | 18.88% | 4.14% | 3.62% | 17.97% |
华蓝集团 | 20.99% | 17.06% | 28.23% | 12.91% | 10.48% | 10.35% |
建研设计 | 29.78% | 6.88% | 7.80% | 14.22% | 9.62% | 31.70% |
中衡设计 | 26.34% | 35.28% | 6.20% | 32.19% | ||
华建集团 | 68.04% | 8.09% | 7.65% | 3.63% | 3.91% | 8.70%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32.56% | 16.43% | 13.04% | 9.61% | 10.10% | 18.90% |
甘咨询 | 44.84% | 12.35% | 11.35% | 11.21% | 5.26% | 15.00% |
2-112
注:中衡设计对于账龄在3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未细分具体结构。
如上表所示,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龄3年以内的占比为
68.53%,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62.03%的平均水平,账龄结构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水平更为健康。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情况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5,698.36 | 284.92 | 5 |
1至2年 | 1,610.04 | 161.00 | 10 |
2至3年 | 1,473.24 | 441.97 | 30 |
3至4年 | 1,459.10 | 729.55 | 50 |
4至5年 | 681.93 | 545.55 | 80 |
5年以上 | 1,356.38 | 1,356.38 | 100 |
合计 | 12,279.05 | 3,519.37 | / |
账龄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5,544.68 | 277.27 | 5 |
1至2年 | 1,803.17 | 180.32 | 10 |
2至3年 | 1,810.85 | 543.47 | 30 |
3至4年 | 710.72 | 355.36 | 50 |
4至5年 | 937.15 | 749.72 | 80 |
5年以上 | 1,007.80 | 1,007.80 | 100 |
合计 | 11,814.37 | 3,113.93 | / |
账龄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5,140.54 | 257.03 | 5 |
1至2年 | 2,667.95 | 266.80 | 10 |
2至3年 | 1,127.11 | 338.13 | 30 |
2-113
3至4年 | 1,014.08 | 507.04 | 50 |
4至5年 | 492.98 | 394.39 | 80 |
5年以上 | 667.38 | 667.38 | 100 |
合计 | 11,110.05 | 2,430.77 | / |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 2022年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率 | 2021年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率 | 2020年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率 |
苏交科 | 40.17% | 40.26% | 43.80% |
华设集团 | 23.18% | 21.79% | 19.95% |
勘设股份 | 41.22% | 31.86% | 5.77% |
设计总院 | 58.92% | 57.25% | 45.82% |
中设股份 | 30.63% | 21.48% | 24.55% |
设研院 | 22.60% | 26.39% | 21.17% |
华蓝集团 | 37.89% | 28.82% | 18.70% |
建研设计 | 60.06% | 62.89% | 60.48% |
中衡设计 | 30.50% | 17.54% | 4.17% |
华建集团 | 46.87% | 45.53% | 3.03%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39.20% | 35.38% | 24.74% |
甘咨询 | 31.66% | 27.81% | 22.65% |
注: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率=期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
发行人2020年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2021年末及2022年末计提比例相对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该种情形主要系:
(1)2021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龄3年以内的占比为75.38%,高于同期行业平均值65.47%;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龄3年以内的占比为
68.53%,高于同期行业平均值62.03%。发行人账龄结构较同行业整体水平更为健康稳健,所计提对应期限的坏账准备比例也相应较低;
(2)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因业务开展需要而形成的投标保证金、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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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押金等,该部分资金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合同缴纳的资金,其预期信用损失相较其他款项较低;且发行人押金及保证金的对手方主要为国有企业、国有股东参股企业或机关单位等,资信情况总体良好,因此计提减值准备比例相对较低,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综上所述,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充分。
3、账龄较长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327.41万元、3,051.16万元和4,100.69万元,占各期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比例分别为20.41%、
24.62%和31.47%,账龄较长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项目押金及保证金等。
押金及保证金是发行人为项目执行按约定支付给客户的保证款项。随着公司经营规模逐年稳步增长,项目持续开展导致押金及保证金处于滚动积累过程中,叠加工程咨询项目周期相对较长的特点,部分保证金尚未达到回收期限,故此类保证金的账龄较长。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保证金客户主要为国有企业、政府公共招投标平台等,该部分单位的信用良好,资金实力较强,经营稳健,且保证金尚处于履约期间内,发行人在保证金到期后向客户申请收回时,基本上能按期收回,最终不能回款的可能性较小,预期信用风险较低,一般不存在需要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减值迹象,因此发行人通常采用账龄组合方式对此类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充分性。
(五)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针对其他应收款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十四)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和“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之“(六)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822.05万元、9,046.00万元及8,907.0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6%、2.15%及
2.01%。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但未来部分客户可能会因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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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宏观调控或经营不善而资金紧张,从而导致公司不能及时收回其他应收款或者发生坏账,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六)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与甘肃水投报告期内相关业务合同及收入成本明细表,了解销售、采购的具体内容并分析合理性。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与甘肃水投交易的商业实质与合理性。
(3)查阅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明细表,了解交易发生的背景和性质;取得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甘肃水投的资金往来明细,分析是否存在异常往来。
(4)获取并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分析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充分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甘肃水投发生的相关业务具有商业合理性、商业实质。
(2)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项”主要为在公司项目执行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垫付款项、发行人根据国家要求向地方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所缴纳的农民工保证金款项以及代扣的社保和其他零星单位的往来,不存在资金拆借、提供财务资助或构成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发行人与甘肃水投存在往来款具有合理性,与甘肃水投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或异常资金往来。
(4)发行人账龄较长的其他应收款不存在回收风险,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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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资产中“工程项目合同资产”涉及的主要项目,竣工时点及预计确认收入时点、客户信用状况,是否存在竣工后长期未验收情形;结合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政策、账龄、期后结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等,说明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一)合同资产中“工程项目合同资产”涉及的主要项目,竣工时点及预计确认收入时点、客户信用状况,是否存在竣工后长期未验收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2,656.34万元,其中工程项目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1,791.59万元,占合同资产总余额的比例为
67.45%,发行人工程项目合同资产前十大项目账面余额合计为1,613.27万元,占发行人工程项目合同资产账面余额的比例为90.0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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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客户名称 | 客户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资产余额 | 竣工时间 |
兰州新区瑞岭嘉苑保障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 | 监理 | 兰州新区职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兰州新区财政局,资信情况较好 | 2019年5月 | 340.00 | 2024年12月 |
兰州新区瑞岭尚郡保障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 | 监理 | 兰州新区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兰州新区财政局,资信情况较好 | 2019年4月 | 340.00 | 2024年6月 |
兰州新区承接灾后重建移民搬迁安置农村住房三期项目(A区) | 监理 | 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控股公司,资信情况较好 | 2022年4月 | 336.00 | 2023年5月 |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全过程咨询 | 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甘肃分局 | 客户为当地国有性质机构,资信情况较好 | 2021年3月 | 175.47 | 2024年1月 |
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项目 | 监理 | 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 客户为当地国有性质机构,资信情况较好 | 2019年11月 | 75.00 | 2023年10月 |
五星坪住宅小区项目一标段 | 监理 | 甘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国有控股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资信情况较好 | 2019年7月 | 71.80 | 2023年5月 |
兰州树屏丹霞旅游景区一期工程及游客服务中心项目 | 监理 | 兰州树屏丹霞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兰州市国资委,资信情况较好 | 2020年5月 | 91.26 | 2023年11月 |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3号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 | 监理 |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 客户为当地国有性质机构,资信情况较好 | 2021年1月 | 67.57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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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嘉峪苑住宅小区(首一期)项目 | 监理 | 兰州敦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国资委,资信情况较好 | 2018年8月 | 65.50 | 2023年5月 |
兰州高新区定连片区农村黑臭水治理项目 | 监理 |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 客户为当地国有性质机构,资信情况较好 | 2022年8月 | 50.67 | 2023年12月 |
合计 | 1,613.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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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程项目合同资产主要系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过程中尚未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所形成的应收款项。截至2022年末,公司工程项目合同资产涉及的主要项目均处于正常建设中,相关客户大多为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信用或财务状况未出现大幅恶化,坏账风险较小。公司根据项目履约进度情况已确认相应项目的收入,不存在竣工后长期未验收情形。
(二)结合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政策、账龄、期后结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等,说明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1、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政策、减值计提情况
上市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对于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合同资产,上市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上市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合同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合同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合同资产的损失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同资产账面余额的主要构成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保金 | 864.75 | 81.09 | 783.66 | 526.63 | 51.04 | 475.60 | 494.15 | - | 494.15 |
工程项目合同资产 | 1,791.59 | 89.58 | 1,702.01 | 7,876.46 | 446.05 | 7,430.41 | - | - | - |
合计 | 2,656.34 | 170.67 | 2,485.67 | 8,403.09 | 497.09 | 7,906.01 | 494.15 | - | 494.15 |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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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 减值准备计提政策 |
苏交科 | 上市公司对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对于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
华设集团 | 上市公司对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工程咨询业务形成的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2: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勘设股份 | 上市公司对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合同资产,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
设计总院 |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工程咨询业务形成的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2: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3: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中设股份 | 上市公司对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设研院 | 上市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合同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上市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
华蓝集团 |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上市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 |
2-121
证券简称 | 减值准备计提政策 |
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上市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上市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 |
建研设计 |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合同资产,上市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2: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上市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中衡设计 |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上市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上市公司对除已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以外的合同资产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建筑设计业务组合、工程总包业务组合、监理及项目管理业务组合、存在担保物的应收账款组合,合并关联方等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华建集团 | 上市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当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考虑单项计提减值。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上市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依据: 组合1:工程承包服务产生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组合2:工程承包业务合同约定的质保金 |
甘咨询 | 上市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合同资产,上市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上市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合同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账龄组合):预计存续期 组合2(回收风险较低的款项):预计存续期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合同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合同资产的损失准备。 |
注:资料来源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审计报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可知,发行人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比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政策是基于客户信用及回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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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实际坏账损失情况等作出的合理估计,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及自身实际情况,计提的坏账准备能充分反映公司合同资产余额的坏账损失风险。
2、合同资产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的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1年以内
1年以内 | 2,020.68 | 76.07% | 7,908.94 | 94.12% | 494.15 | 100.00% |
1至2年
1至2年 | 141.51 | 5.33% | 494.15 | 5.88% | - | - |
2至3年
2至3年 | 494.15 | 18.60% | - | - | - | - |
合计
合计 | 2,656.34 | 100.00% | 8,403.09 | 100.00% | 494.15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截至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1年以内合同资产占各期末合同资产余额比例分别为100.00%、94.12%和76.07%。
3、合同资产期后结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结转金额分别为0万元、7,787.68万元及56.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 账面价值(a) | 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结转金额(b) | 期后累计结转比例(c=b/a) |
2022年末
2022年末 | 2,656.34 | 170.67 | 2,485.67 | 56.48 | 2.27% |
2021年末
2021年末 | 8,403.09 | 497.09 | 7,906.01 | 7,787.68 | 98.50% |
2020年末
2020年末 | 494.15 | 0.00 | 494.15 | - |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截至2023年3月31日期后累计结转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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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50%和2.27%。其中,2020年末合同资产余额494.15万元,系发行人子公司水电设计院所属的甘肃省景泰川电力提灌管理局项目质保金,由于该项目仍在质保期内且未收回,因此其结转比例为0%。
4、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截至2021年末及2022年末,发行人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 2022年末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率 | 2021年末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率 |
苏交科 | 18.88% | 17.55% |
华设集团 | 17.30% | 17.32% |
勘设股份 | 28.49% | 20.21% |
设计总院 | 19.07% | 21.39% |
中设股份 | 13.92% | 12.01% |
设研院 | 8.30% | 9.70% |
华蓝集团 | 16.53% | 10.85% |
建研设计 | 5.00% | 5.00% |
中衡设计 | 5.43% | 1.90% |
华建集团 | 5.70% | 5.11%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13.86% | 12.10% |
甘咨询 | 6.43% | 5.92% |
注: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率=期末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合同资产余额。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2021年末和2022年末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整体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合同资产账龄主要以1年以内为主,故整体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较低,风险总体可控。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并未要求上市公司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按账龄划分的合同资产明细内容,经查询苏交科、华设集团、勘设股份、设计总院、中设股份、设研院、华蓝集团、建研设计、中衡设计、华建集团等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审计报告等公告文件,除勘设股份之外,其他公司合同资产账龄分布数据未进行披露。可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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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勘设股份及发行人合同资产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合同资产余额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2022年6月末勘设股份合同资产余额占比 | 100.00% | 58.72% | 15.10% | 5.98% | 7.52% | 4.79% | 7.88% |
2022年末甘咨询合同资产余额占比 | 100.00% | 76.07% | 5.33% | 18.60% | - | - | - |
注:勘设股份2022年6月末合同资产账龄数据来自《关于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综上所述,公司合同资产账龄大部分在1年以内,期后结转比例较高,发行人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政策是基于客户信用及回款情况、实际坏账损失情况等作出的合理估计,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及自身实际情况,计提的坏账准备能充分反映公司合同资产余额的坏账损失风险。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已充分、审慎地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三)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针对合同资产减值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十二)合同资产减值风险”和“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之“(五)合同资产减值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94.15万元、7,906.01万元和2,485.6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9%、2.94%和0.87%。发行人客户大多为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资信情况较好,工程款项具备相对明确的可收回预期。未来如果客户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发展规划等发生不利变化,相关工程项目无法按期推进建设和审核结算,将可能导致发行人合同资产无法及时结算和进一步回款,导致合同资产发生减值,进而对发行人的整体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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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公司合同资产中“工程项目合同资产”涉及的主要项目明细。
(2)获取主要合同资产项目的客户名单,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通过企查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查询客户是否存在经营风险。
(3)查阅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关于合同资产的相关规定。
(4)获取并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分析报告期内合同资产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期后结转情况,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工程项目合同资产涉及的主要项目均处于正常建设中,相关客户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公司工程项目合同资产主要系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过程中尚未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所形成的应收款项,公司根据项目履约进度情况已确认相应项目的收入,不存在竣工后长期未验收情形。
(3)公司合同资产账龄大部分在1年以内,期后结转比例较高,发行人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政策是基于客户信用及回款情况、实际坏账损失情况等作出的合理估计,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及自身实际情况,计提的坏账准备能充分反映公司合同资产余额的坏账损失风险。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已充分、审慎地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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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
报告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1,005.60万元,发行人未认定丝绸之路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投资标的为财务性投资。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多项行政处罚。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长期股权投资被投企业经营范围,发行人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论证相关投资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具体合作内容、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2)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是否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如是,相关投资金额是否已足额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3)逐项说明发行人受到的行政处罚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2)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3)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长期股权投资被投企业经营范围,发行人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论证相关投资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具体合作内容、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一)结合长期股权投资被投企业经营范围,发行人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论证相关投资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具体合作内容、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和相关规定
(1)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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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2)类金融业务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2、结合长期股权投资被投企业经营范围,发行人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
2-128
或新增客户、订单,论证相关投资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具体合作内容、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3,840.82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 期末账面余额 | 持股比例 | 投资时间 | 投资背景及目的 | 主营业务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丝绸之路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 4,856.50 | 10.00% | 2020年2月 | 帮助公司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咨询与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战略,为公司后续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 信息技术服务 | 否 |
兰州宝石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29.98 | 10.00% | 2020年3月 |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精神,响应甘肃省国资委号召,为当地宏观环境提供支持 | 一次性口罩、医用口罩、医用纺织品的生产和销售 | 是 |
古浪县雍和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256.13 | 30.00% | 2018年3月 |
为加深双方合作,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充分发挥双方的人才、资源、技术及管理优势,共同开发能源市场
新能源投资开发、运营管理 | 否 | |||||
兰州兰影联片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135.40 | 30.00% | 2015年12月 | 为公司及家属院供暖供热 | 热力生产和供应 | 是 |
兰州启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998.78 | 48.7805% | 2021年4月 | 有效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就安宁区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开展合作,拓展业务机会 | 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 | 否 |
甘肃电通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3,264.03 | 10.00% | 2021年1月 | 横向延伸产业链,提供项目合作业务机会及技术支持 | 建设工程设计、咨询 | 否 |
合计 | 23,840.82 | - | - | - | - | - |
公司投资兰州宝石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宝石花”)系作为地方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精神,响应甘肃省国资委号召,为当地宏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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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支持。从谨慎性角度考虑,将该笔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公司对兰州宝石花认缴出资额200.00万元,已于2020年全部实缴完毕,该笔投资时间早于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2022年2月25日),属于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之前形成的财务性投资。
公司投资兰州兰影联片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影联片供热”)系为公司及家属院供暖供热。从谨慎性角度考虑,将该笔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公司对兰影联片供热认缴出资额189.76万元,已于2015年全部实缴完毕,该笔投资时间早于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2022年2月25日),属于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之前形成的财务性投资。
除上述企业之外,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均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对丝绸之路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1)丝绸之路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丝绸之路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丝绸之路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法定代表人 | 吴育红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彩虹城B区商业街202号 |
成立日期 | 2018年4月26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100MA73UAR56E |
经营范围 | 基于互联网的云平台服务、云应用服务、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基础设施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信息传输、通信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企业孵化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会议会展策划及咨询服务;文化创意项目开发;网上商务信息咨询及电子商务;网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国内贸易及进出口贸易代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130
主营业务 | 信息技术服务 |
2)合作内容及发行人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丝绸之路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港公司”)系发行人持股10.00%的参股公司。信息港公司是甘肃省委省政府抢抓“一带一路”机遇,积极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打造信息制高点的重大战略部署。信息港公司是经省政府批准大数据领域的股权多元化省属国有企业,是丝绸之路信息港的建设主体,建设数字甘肃的骨干企业,全省政务数据的开发运营主体。
对信息港公司的参股可帮助公司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咨询与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战略,为公司后续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加快公司建设工程咨询产业信息技术的发展,加快技术创新,实现转型升级,运用数字技术对施工现场实现信息化管控,实现工程检测、鉴定数据的整合与应用,同时为信息港公司上下游企业提供更完善的工程咨询服务,通过数字技术扩大公司市场规模,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此外,通过投资信息港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已为信息港公司提供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招标委托代理等多种工程咨询服务,订单合计金额约1,400万元,主要订单情况如下:
序号 | 合同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金额(万元) | 合同签订时间 |
1 | 工程总承包合同 | 信息港公司办公场经营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 1,359.24 | 2021年5月 |
2 | 工程监理合同 | 信息港公司甘肃数据展示大厅建设项目 | 33.38 | 2021年5月 |
3 | 招标委托协议书(框架协议) | 信息港公司招标采购代理事宜,具体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另行出具招标代理委托书 | 招标委托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 | 2020年8月 |
综上,发行人对信息港公司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具备一定的产业协同效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方向,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对古浪县雍和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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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浪县雍和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古浪县雍和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古浪县雍和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傅旭 |
注册资本(万元) | 14,000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东环路1号(10-11)7单元402室 |
成立日期 | 2015年4月28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622332234305D |
经营范围 | 新能源投资开发、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新能源投资开发、运营管理 |
2)合作内容及发行人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古浪县雍和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浪雍和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水电设计院持股30.00%的参股公司。古浪松山滩风电基地第二风电场10万千瓦项目为水电设计院与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合作共同开发的新能源项目,古浪雍和公司即为实施此项目成立的项目公司。根据合作双方签订的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水电设计院负责项目核准前各项工作和项目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项目开工前各项开工手续的办理工作;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融资、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该项目系双方合作自主开发、建设、运维的风电项目。
采用类似合作模式上市公司案例如下:
证券简称 | 合作模式描述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华设集团 | 华设集团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主要系以工程项目合作、劳务协作等业务合作为目的,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符合华设集团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 否 |
华建集团 | 华建集团子公司上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与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紫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上海浦砾珐住宅工业有限公司,上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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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上海浦砾珐住宅工业有限公司主要开展建筑工业化领域业务,生产建筑工业化相关预制装配件。该投资与华建集团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华建集团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 ||
永福股份 | 永福股份于2021年2月参股了永福兆华(福建)能源有限公司,持股40%。该公司主要作为永福股份清洁能源项目聚焦在西部地区的前期开发平台,聚焦在西藏林芝和昌都地区进行水电等清洁能源项目资源的开发工作。该公司系为开发自有清洁能源项目设立,属于产业链下游的投资 | 否 |
注:上市公司案例来自再融资信息披露文件。
此项目为水电设计院全过程参与开发建设的新能源项目,在新能源勘察设计领域形成良好口碑,在业界起到了示范性作用,为公司新能源勘察设计业务的发展奠定新基础,同时也为后续业务发展打开了新市场。通过此项目示范效应,水电设计院新能源勘察设计业务发展迅速,承接的业务类型和订单量逐渐增多。报告期内,水电设计院新签订新能源项目合同136项,订单合计金额约7,753万元。综上,发行人对古浪雍和公司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具备一定的产业协同效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方向,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对兰州启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1)兰州启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兰州启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兰州启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马政卿 |
注册资本(万元) | 20,500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街道众邦大道安宁堡家园东区5号楼 |
成立日期 | 2021年4月20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105MA74TB8TX5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项目管理及咨询;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物业管理;以自有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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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 | 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 |
2)合作内容及发行人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兰州启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峰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建筑设计院持股48.7805%的参股公司。2021年2月,建筑设计院和兰州市安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城发集团”)洽谈了项目合作,安宁城发集团在十四五期间将以旧城改造、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升级、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黄河流域治理等民生项目为抓手,并作为安宁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打捆方案的主体实施单位,完成安宁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和拆迁任务,完成续建、新建安置住宅用房等项目。双方于2021年3月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有关安宁区城市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点领域建设等方面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双方约定可在安宁城发集团经营业务范围及建筑设计院可提供服务资质范围内的所有项目上进行合作。根据项目类型,可开展各类咨询、造价、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投融资、业务培训等综合性服务的合作。为夯实合作基础,建立业务纽带,获取后续业务机会,建筑设计院于2021年4月和安宁城发集团组建了启峰公司,建筑设计院持股48.7805%。通过参股启峰公司,建筑设计院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于2022年10月中标安宁七一滩住宅小区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价58,879.55万元。该项目业主单位兰州城发宁安置业有限公司系安宁城发集团全资子公司。建筑设计院在该项目中主要负责项目可研、勘察、设计及项目管理工作。
启峰公司系发行人为获取业务机会参股设立的公司。采用类似模式上市公司案例如下:
证券简称 | 合作模式描述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苏交科 | 苏交科对中电建路桥集团南京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等参股公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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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投资,主要系为有效拓展公司工程咨询、工程承包业务渠道的需要而持有 | ||
勘设股份 | 2014年12月,勘设股份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并结合公司海外战略,与贵州长通电气有限公司、贵州兴中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贵州海上丝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旨在积极推动国内企业在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制造、电力和可再生能源发电、环境保护等方面与海外国家的合作,同时为勘设股份获取海外工程技术服务业务提供平台 | 否 |
华建集团 | 华建集团参股公司江西省咨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出资、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控股集团。依托江咨集团在江西省的品牌和市场优势,华建集团战略入股将进一步夯实全国市场的布局,以此为契机不断拓展江西市场。该投资与华建集团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 否 |
永福股份 | 为拓展业务机会,永福股份参股了福建金润福电力有限公司、四川亿华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北天门国景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主要拟用于实施光伏、风电、合同能源管理等项目前期开发工作,在项目开发完成之后永福股份可以优先承接相关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业务 | 否 |
注:上市公司案例来自再融资信息披露文件。综上,发行人对启峰公司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具备一定的产业协同效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方向,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对甘肃电通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甘肃电通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甘肃电通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甘肃电通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金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628号 |
成立日期 | 2004年7月1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103224357930F |
经营范围 | 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道路 |
2-135
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大数据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物联网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光纤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光缆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办公用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特种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纸制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大数据服务;电工器材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招投标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 | 建设工程设计、咨询 |
2)合作内容及发行人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甘肃电通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电通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建筑设计院持股10.00%的参股公司。通过参股甘电通公司,可进一步完善建筑设计院全产业链工程咨询服务体系,为公司在民用建筑电力业务板块快速发展创造良好契机,通过拓宽服务领域,实现产业融合,在民用建筑变电站设计方面取得突破,并可申报电力行业专项资质,扩展公司的业务范围。通过投资甘电通公司,建筑设计院已为甘电通公司提供多项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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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新签订合同32项,订单合计金额约860万元。
综上,发行人对甘电通公司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具备一定的产业协同效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方向,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除对兰州宝石花和兰影联片供热的投资外,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均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且均不涉及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符合《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要求。
(二)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程咨询服务,主要从事规划咨询、勘察设计、技术服务(检测、招标和造价等)、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等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司最近一期末合并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报表科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财务性投资金额 |
其他应收款 | 8,907.02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72.48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3,840.82 | 465.38 |
投资性房地产 | 14,395.25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00.84 | - |
财务性投资合计 | 465.38 | |
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 263,110.74 | |
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 | 0.18% |
如上所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来源于长期股权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18%,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
关于上述科目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2-137
1、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8,907.02万元,主要为日常经营业务产生的保证金、押金、备用金、往来款项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072.48万元,主要为预缴增值税、待抵增值税进项、预缴企业所得税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3,840.82万元。除对兰州宝石花和兰影联片供热的投资外,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均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且均不涉及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分析详见“(一)结合长期股权投资被投企业经营范围,发行人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论证相关投资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具体合作内容、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兰州宝石花和兰影联片供热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329.98万元和135.40万元,合计占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的
0.18%,所占比例较小。
4、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14,395.25万元,系公司对外出租的房屋建筑物,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500.84万元,系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新区城投”)的抵债房产。发行人子公司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兰州新区城投提供兰州新区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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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园区市级统建兰州理工职业学院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监理服务,兰州新区城投以其下属子公司兰州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瑞岭名郡项目25#写字楼
14、15层房产抵顶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应收监理费。上述抵债房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综上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账面余额合计
465.38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18%,未超过30%。因此,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三)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财务性投资认定的相关规定。
(2)取得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对外投资明细,查询被投资企业工商信息,了解被投资企业主营业务。
(3)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公司与被投资企业的具体合作内容与协同性。
(4)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和相关科目明细资料,判断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均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且均不涉及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有合理性。
(2)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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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是否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如是,相关投资金额是否已足额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一)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议案。公司财务性投资项目投资时点均在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之前,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即2022年2月25日至今),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文件。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复核本次发行董事会前6个月至今的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即2022年2月25日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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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