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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6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9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幢102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
普通股股东人数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1,524,46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1,524,46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7.221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7.221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俊斌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倪卫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选举邵俊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1,471,53199.9259
1.02选举麻静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1,471,53199.9259
1.03选举倪卫琴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1,471,53199.9259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选举于永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1,471,53099.9259
2.02选举李学尧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1,471,52999.9259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选举林海洋先生为第五届监71,471,53099.9259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刘学瑞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71,466,49499.9189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选举邵俊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073,90399.1359
1.02选举麻静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073,90399.1359
1.03选举倪卫琴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073,90399.1359
2.01选举于永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6,073,90299.1359
2.02选举李学尧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6,073,90199.1359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穗、费俊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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