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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捷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6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04,163,325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040,831.2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比例。

2、自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今,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163,3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655上海毅宁投资有限公司
208*****682上海文超投资有限公司
308*****683上海誉威投资有限公司
402*****838宋毅博
501*****552周家乐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2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企业/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和数量相应调整。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嘉定区丰硕路100弄3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红涛

电话:021-59907242

传真:021-59907240

八、备查文件

1、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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