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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和药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5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3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05月15日

2、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江西省奉新县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3、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庞正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37,811,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34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7,525,786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26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85,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8,083,2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0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797,9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2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285,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1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律师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副董事长梁忠诚先生请假);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陈理民、沈瑶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805,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77,9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4%;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805,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77,9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6%。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805,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77,9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4%;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805,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77,9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4%;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805,1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77,3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70%;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805,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77,9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6%。

7、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805,1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77,3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70%;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805,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77,9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4%;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805,1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77,3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70%;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理民、沈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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