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实施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2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的约定,在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回购期限提前届满。为保证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及相关的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批准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2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29日届满,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提名朱保国先生、陶德胜先生、俞雄先生、邱庆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唐阳刚先生、徐国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通过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29日届满,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提名白华先生、田秋生先生、黄锦华先生、罗会远先生、崔丽婕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通过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袍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拟定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袍金为: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的袍金为每年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正(税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袍金为每年人民币拾贰万元正(税前);董事长的袍金为每年人民币叁佰贰拾伍万元正(税前);副董事长的袍金为每年人民币叁佰万元正(税前)。若董事同时兼任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则其袍金以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的袍金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采用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livzon.com.cn)。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排名不分先后)
朱保国先生,61岁,现为本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主席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主席,并于本集团其他附属公司兼任董事。1985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化学系并获学士学位。自2002年起至今一直任本公司董事长,2006年4月至2013年9月期间曾兼任本公司总裁。朱保国先生为健康元创始人,现任该公司董事长。自2014年11月起至今担任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荣誉副会长。自2012年12月起至今担任大自然保护协会(TNC)大中华理事会理事及秘书长。自2015年4月起至今担任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理事长。自2021年5月起至今,任中原建业有限公司(09982.HK)独立非执行董事。朱保国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刘广霞女士的配偶。朱保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朱保国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朱保国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陶德胜先生,58岁,1985年加入本公司,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并于本集团其他附属公司任董事。毕业于南京药学院药物化学系获理学学士学位,2000年至2002年参加了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班,于2002年10月取得执业药师资格,2013年取得制药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职称。2005年6月至2014年3月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14年3月至2018年12月担任本公司总裁,2009年7月至2018年12月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14年8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陶德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陶德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陶德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33,800股。
俞雄先生,62岁,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研究员,复旦大学理学学士学位。2004年短期赴比利时鲁文大学学习现代企业管理,2005年7月至2006年1月期间赴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做高级访问学者。曾任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化学部主任、副院长;曾任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副院长;历任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00420.SH)董事以及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00789.SH)、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433.SZ)、本公司及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000756.SZ)独立董事;曾任国药集团扬州威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曾兼任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客座教授。2016年10月至2020年11月,任健康元副总裁。自2020年11月起至今,任健康元总裁。自2021年8月起至今,任健康元董事。自2018年5月起至今,任上海华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自2018年11月起至今,任健康元控股子公司上海方予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0年12月起至今,任健康元参股子公司广州健康元呼吸药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16年12月起至今,任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488.SH,原为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9年9月起至今,任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88506.SH)独立董事。兼任中国药学会名誉理事、制药工程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上海市化学化工学会荣誉理事,华东理工大学兼职教授。自2021年11月起至今,任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0年6月起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俞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俞雄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及总裁,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俞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邱庆丰先生,52岁,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2007年9月取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6年加入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自2009年8月起至今任健康元董事,自2020年11月起至今任健康元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自2005年6月至2007年4月期间,曾担任本公司监事及监事长,自2007年4月起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邱庆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邱庆丰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邱庆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唐阳刚先生,54岁,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战略委员会委员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委员以及《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并于本集团其他附属公司任董事。于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微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制药正高级工程师。2008年加入新北江制药,历任新北江制药的技术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年7月至今,任新北江制药的董事长。2015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本公司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兼任清远市工商
业联合会副主席、珠海市政协委员、清远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药学会副理事长及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2018年7月至12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自2018年12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总裁。自2019年2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唐阳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唐阳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唐阳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44,963股。
徐国祥先生,61岁,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及副总裁,并于本集团其他附属公司任董事。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参加北京大学医学部全国医药行业EMBA高研办学习,并取得结业证。2000年至2005年任扬子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3月曾任本公司销售总监,兼任河南省分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自2020年4月起至今担任珠海市圣美基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自2021年5月起至今担任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医院协会常务理事;白求恩公益基金会理事及广东省医药价格协会副会长。自2017年6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徐国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徐国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徐国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83,800股。
白华先生,53岁,现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委员。白华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0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拥有丰富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研究和实践经验。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2012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融捷股份有限公司(002192.SZ)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42.SZ,现已更名为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0月至2019年10月任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420.SZ)独立董事。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00723.SZ)独立董事。自2018年2月起至今,任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48.SH,00548.HK)独立董事。自2018年11月起至今,任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1209.SZ,于2021年7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独立董事。自2020年6月起至今,任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30.SZ)独立董事。自2021年4月起至今,任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000810.SZ)独立董事。自2020年6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委员。白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白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白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田秋生先生,67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成员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田先生为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就读于兰州大学、南开大学和西北大学。
1982年7月至2005年7月,在兰州大学任教,并任兰州大学经济系副主任、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2005年7月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任教,2005年10月至2017年6月,任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现任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特邀经济学家,广东省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顾问,广东省金融智库联合会副会长,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2014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000507.SZ)独立董事;自2017年8月至今,任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524.SZ)独立董事;自2017年10月至今,任方圆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9978.HK)(原方圆房地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08376.HK),已于2020年5月28日由GEM转往主板上市)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12月至今,任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2491.北京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自2019年10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7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成员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
田秋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田秋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田秋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黄锦华先生,52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委员。黄先生为律师并毕业于香港大学,获工程学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2011年5月至2016年3月,任职于乐博律师事务所。2016年4月至2019年7月,任职于萧一峰律师行。2019年7月至今,为黄锦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9年10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0年6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
黄锦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黄锦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黄锦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罗会远先生,56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主席。罗先生1989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任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652.SZ)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主任。2016年1月至2022年1月,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600326.SH)独立董事;自2017年1月起至今,任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002486.SZ)独立董事;自2017年4月起至今,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000617.SZ)独立董事;自2017年9月起至今,任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5056.SH)独立董事;自2020年9月起至今,任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12月起至今,任华夏天信智能物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7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罗会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罗会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罗会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崔丽婕女士,47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崔女士持有研究生学历,历任珠海亿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亿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九三学社珠海市委员会委员,珠海市金湾区政协委员会常委及珠海市金湾区妇女联合会执委。崔女士具有十二年以上的医药企业经营管理和资本市场运作经验以及五年以上的风险管理经验。自2016年4月起至今,任珠海隆门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2016年8月起至今,任珠海横琴新区隆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2016年12月起至今,任珠海隆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5月至2021年5月,任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29.SH)监事;自2018年4月起至今,任苏州玉森新药有限公司董事;自2020年6月起至今,任德益阳光(北京)有限公司董事;自2021年5月起至今,任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29.SH)非独立董事。自2023年2月起至今,任深圳前海龙奇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自2021年7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12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崔丽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崔丽婕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崔丽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