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3[033]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二期股票期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
? 第二期股票期权首次登记数量:14,797.42万份
? 本次股票期权登记人数:323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
权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发布了《招商轮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及相关制度,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23年3月18日,上级国资管理部门、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3、公司对第二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以张榜的方式进行了公式,公示期自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8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监察部未收到与本次拟授予期权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3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3月24日,公司获得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正式向公司下达《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关于修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期权的议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3年3月28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14,797.42万份
4、授予人数:323人
5、行权价格:7.31元/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本计划且董事会根据本计划完成首次授予之日起满七年后,本计划自动终止。
(2)锁定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的24个月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3)行权时间安排
首次授予及预留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满24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生效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可根据下表安排分期行权:
行权期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满两周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36个月(满三周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48个月(满四周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8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4% |
当期生效条件未达成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由上市公司注销相关期权。各期行权期内未能行权的部分,在以后时间不得行权。当期行权有效期满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作废,由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
三、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的完成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名称:招商轮船第二期股票期权
2、 股票期权代码(三期):1000000357、1000000358、1000000359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5月15日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名单及数量:
姓名 | 职务 | 获授期权数量 | 占授予期权总数 |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 |
(万股) | 比例 | 本总额比例 | ||
一、高级管理人员 | ||||
谢春林 | 董事长 | 132.3 | 0.72% | 0.016% |
王永新 | 董事总经理 | 126.0 | 0.68% | 0.016% |
徐晖 | 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 | 94.5 | 0.51% | 0.012% |
娄东阳 | 财务总监 | 88.2 | 0.48% | 0.011% |
丁磊 | 原副总经理 | 88.2 | 0.48% | 0.011% |
孙剑锋 | 副总经理 | 75.6 | 0.41% | 0.009% |
胡斌 | 副总经理 | 75.6 | 0.41% | 0.009% |
黄茂生 | 副总经理 | 75.6 | 0.41% | 0.009% |
孔康 | 董事会秘书 | 73.5 | 0.40% | 0.009% |
小计(9人) | 829.6 | 4.49% | 0.102% | |
二、其他激励对象(314人) | ||||
高级顾问(2人) | 166.4 | 0.90% | 0.020% | |
企业负责人助理级(3人) | 220.5 | 1.19% | 0.027% | |
部门正职级(15人) | 1,060.3 | 5.73% | 0.130% | |
部门副职级(45人) | 2,728.9 | 14.75% | 0.336% | |
部门助理级(26人) | 1,082.7 | 5.85% | 0.133% | |
部门高级经理级(139人) | 5,495.4 | 29.71% | 0.676% | |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84人) | 3,213.8 | 17.37% | 0.395% | |
首次授予合计(323人) | 14,797.42 | 80.00% | 1.821% | |
预留额度 | 3,699.30 | 20.00% | 0.455% | |
总合计 | 18,496.72 | 100.00% | 2.276% |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期权数量及授予登记人员名单与公司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招商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号)和《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首批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3年3月28日,经测算,本计划下首批授予的14,797.42万份股票期权的成本合计为38,288.32万元人民币,2023年至2027年首批授予的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年份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摊销成本(万元人民币) | 10,338 | 13,784 | 9,046 | 4,307 | 814 |
注:如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由本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对核心人才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