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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老六: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5

证券代码:831726 证券简称:朱老六 公告编号:2023-029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网络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先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6,407,0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98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 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董事会根据 2022年工 作情况编写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06,9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的运作状况、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监事会根据 2022 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06,9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及《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06,9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刘朝阳、王笑丹根据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对2022年度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写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06,9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2年生产经营情况,以2023年经营管理目标为基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06,9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可供公司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18,690,186.65 元。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拟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税前现金红利26,559,000.0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发股票红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第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06,9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义务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尽责,严格依据现行法律对公司进行审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06,9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06,9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06,9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06,9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06,9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06,9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06,9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394,51999.97%1000.03%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宏艳 余申奥

(三)结论性意见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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