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ST金运 公告编号:2023-022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进行了公告(《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3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3号金运激光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 √ |
8.00 |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但不作为议案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格
式参见附件一)。
2、会议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3号金运激光大厦。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李丹、石慧
(2)联系电话: 027-82943465
(3)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3号金运激光大厦;邮编:4300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6、附件:
(1)参会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附件一: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注:
1. 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没有做出具体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20,投票简称:金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