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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6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任缪龙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系在充分了解其个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及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的同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缪龙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相关职务的资质和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缪龙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系在充分了解其个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及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的同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王凯先生具备担任相关职务的资质和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凯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建军

马云星

徐 茜

2023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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