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丽萍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