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21证券代码:400069 证券简称:吉恩5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费洪国先生主持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部分监事、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选举费洪国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查询,费洪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费洪国先生被选举成为公司的董事长后即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费洪国先生提名,聘任张东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查询,张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费洪国先生提名,聘任张东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查询,张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张东先生提名,续聘米海祥先生、闻松先生、赵德福先生、王中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续聘赵德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即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查询,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张东先生提名,续聘米海祥先生、闻松先生、赵德福先生、王中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续聘赵德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即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查询,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费洪国先生提名,续聘王行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查询,王行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费洪国、张东、杨言辰,费洪国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祝雪松、王大树、赵德福,祝雪松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言辰、祝雪松、费洪国,杨言辰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王大树、杨言辰、费洪国,王大树为召集人。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任孙忠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证券事务相关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