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保证合同》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被担保对象成都国翼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鉴于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完成编号为2023信银蓉东湖最保字第317059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及编号为2023信银蓉东湖补协字第317059号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被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1年的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0.6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4,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9.16%,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