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飞荣达: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6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在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南光高速东侧、环玉路南侧飞荣达大厦1#楼9F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婷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调整是基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90元/股调整为10.89元/股,首次部分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0.90元/股调整为10.89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48元/股调整为12.47元/股。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6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632,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5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相关归属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共35名激励对象离职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共2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13,000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共7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全额归属条件,应当作废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5,800股。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作废失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38,800股。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