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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6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3-034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479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3月5日,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和《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6日至2021年3月19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于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名单的异议。2021年3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1-022)。

3、2021年3月24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1年3月24日,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和八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2年4月12日,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3名离职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公司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2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5),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1,497.5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1年4月13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登记日期为2021年4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2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2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行权起始日为2022年5月25日,行权终止日为2023年4月1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2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022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1),2022年第二季度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177.05万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17.9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1、2022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4),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2年7月17日至2022年8月15日,在此期间内股票期权的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2、2022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4),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28日,在此期间内股票期权的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3、2022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022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6),2022年第三季度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431.43万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43.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14、2023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022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2022年第四季度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644.38万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65.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5、2023年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11日,在此期间内股票期权的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6、2023年4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023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2023年第一季度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15.96万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1.62%。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660.34万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66.8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7、2023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因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经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和九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4,00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8、2023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公司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

件,其余137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股份数量为 1,479 万份;限制性股票27名激励对象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497.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9、2023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行权数量1,479万份,行权人数137名,行权价格2.38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23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0),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497.50万股,上市流通时间2023 年4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1、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2),因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经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和九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4,000份。上述注销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条件已满足,具体如下:

行权条件完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以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654,656.95元为基数,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003,632.23元,实际达成的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约为125.21%,高于业绩考核要求,满足行权条件。
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其余137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满足行权条件,本期个人层面系数均为100%。

综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137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479万份,自2023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2日止可进行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3月24日。

(二)行权数量:1,479万份。

(三)行权人数;137名。

(四)行权价格:2.38元/份。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自主行权业务的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七)行权安排: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起始日为2023年5月19日,行权终止日为2024年4月12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姓名职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占其已获授数量的比例可行权股票期权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宋志刚董事长350.00105.0030%0.06%
张小平董事100.0030.0030%0.02%
王生董事、总经理248.0074.4030%0.04%
张龙董事、副总经理、董秘248.0074.4030%0.04%
杨春泰副总经理248.0074.4030%0.04%
邢维松副总经理150.0045.0030%0.02%
胡基荣财务总监248.0074.4030%0.04%
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130人)3,338.001001.4030%0.55%
合计4,930.001,479.00/0.82%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2022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137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行权及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九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函;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

计划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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