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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

层)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增信措施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评级结果: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A
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已于2022年6月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77号注册批复,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发行为以上注册批复项下的第四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截至2022年末,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280.77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275.64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3.45%(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4.06%(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89亿元(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02亿元、

17.66亿元和8.99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评级情况

本次债券封卷时未进行主体及债项评级安排,使用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2]944号)中的主体评级相关信息,评级报告中债项评级信息与本次发行无关。本期债券增加主体及债项评级安排,本期债券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

中诚信国际对本期债券的主体评级为AAA,债项评级为AAA,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有效期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等情况。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

人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关注到,随着国内证券行业加速对外开放、放宽混业经营的限制以及越来越多的券商通过上市、收购兼并的方式增强自身实力,公司面临来自境内外券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竞争;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的波动性对公司经营稳定性及持续盈利能力构成一定压力,2022年以来受资本市场震荡加剧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受到冲击;公司短期债务占比较高,未来存在一定的集中偿付压力,为流动性管理带来一定的挑战。

三、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3年;品种二期限为5年。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四、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发行时,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进而对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66亿元、-12.29亿元和-67.71亿元。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主要系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及融出资金净增加额较多所致。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主要系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所致。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主要系回购业务及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减少所致。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净流出,主要系近年来随市场行情变化,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融资融券业务及回购业务的波动,使得对应的流入资金减少、流出资金增加所致,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债券发行后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债券流动性风险。

八、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程序审议通过的生效决议对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持有人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约定如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存在不一致或冲突的,以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准;如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约定存在不一致或冲突的,除相关内容已于募集说明书中明确约定并披露以外,均以《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为准。

九、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国信证券担任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十一、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二、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

匹配成交、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三、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品种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四、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证券市场表现具有很强的相关性,而证券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市场发展程度、投资者行为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呈现一定的周期性与波动性,从而导致证券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在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

十五、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虽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净资本管理风险是指在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实施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的情况下,若本公司财务状况无法满足净资本等风险指标的监管要求,将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证券行业是受到严格监管的行业,业务经营受到监管政策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严格规制。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正处于发展的重要阶段,并已逐步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证券行业监督管理体系。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证券行业的法制环境将不断完善,监管体制也将持续变革。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将从长远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但也将对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和竞争

格局产生影响,给公司的业务开展、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尽快适应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成本增加、盈利能力下降、业务拓展受限。此外,若相关的税收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外汇制度、利率政策、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和证券行业发展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产生影响,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七、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简称:

长城证券,公司代码:002939.SZ。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长城证券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经营状况正常,财务数据及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对其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本期债券仍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发行人亦不存在因业绩重大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的情况。

十八、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九、发行人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行人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3月末
营业收入111,971.43
营业利润51,813.96
利润总额51,796.45
净利润45,572.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077.75
资产总额11,199,183.24
负债总额8,346,045.75
所有者权益2,853,137.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01,370.67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业绩未出现大幅下滑 或

亏损。发行人没有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者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发行人符合法定发行上市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行的情形。

目 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 录 ...... 8

释 义 ...... 10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3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 13

二、认购人承诺 ...... 16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8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18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1

三、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23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4

一、发行人概况 ...... 24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 ...... 25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 26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 29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 31

六、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40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53

八、媒体质疑事项 ...... 67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67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69

一、财务报表编制情况 ...... 69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 72

三、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73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82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4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 109

七、关联交易情况 ...... 110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 124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 125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125

第五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128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 128

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128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 12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37

一、备查文件 ...... 137

二、查阅时间 ...... 137

三、查阅地点 ...... 137

释 义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长城证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在境内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本次债券的发行
本期债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本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
长城有限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前身
华能资本、控股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华能集团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深圳能源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新江南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
湄洲湾控股福建湄洲湾控股有限公司
龙华产业资本深圳市龙华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银河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成华发展成都市成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长富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长城投资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宝城期货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长城基金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景顺长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长城弘瑞北京长城弘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城长富全资子公司
长城富浩深圳长城富浩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长富控股子公司
长城高创青岛长城高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城长富控股子公司
国投长城太原国投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长富控股子公司
长茂宏懿南京长茂宏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城长富控股子公司
宝城物华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宝城期货全资子公司
华能财务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贵诚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证金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债券登记机构、中证登深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承销团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金诚同达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德勤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审众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诚信国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单位
《公司章程》《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承销协议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签订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董事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报告期、近三年、最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
最近一年/最近一期2022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
直接持有、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本募集说明书摘要见中涉及股东持有股份数量及其持股比例的表述中,“直接持有”是指登记在股东名下的股份,“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是指虽未登记在公司或自然人名下但该公司或自然人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例如:A股东直接持有C发行人20%的股份,并通过B公司拥有C发行人的权益,A股东持有B公司60%的股份,B公司持有C发行人10%的股份,则A股东在C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应为直接持有的20%与间接控制的10%之和即30%,而不是26%。
银行间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OTC场外市场交易,又称柜台交易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
工作日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业务对外营业的日期(不包括中国的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
交易日深交所的营业日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杠杆率、风险控制指标、流动性监管指标以及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风险限额等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择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在上述转授权下,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经2022年第三次总裁办公会决定,同意公开发行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公司于2022年6月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77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本次债券已发行60亿元,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四期发行。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债券全称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长城05”;品种二债券全称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3长城06”。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四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含20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3年;品种二期限为5年。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债券票面金额:100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及专业机构投资者报价情况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3年5月19日。兑付及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付息债权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期间的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5月19日,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5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6年5月19日,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8年5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用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2023年5月15日。

发行首日:2023年5月17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19日,共3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19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和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安排。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1177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人民币,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人民币。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其中补充营运资金用于公司证券业务板块。

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具体金额。

1、补充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扣除发行费以外的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且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需求,公司未来可能调整部分营运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务融资品种、规模、发行场所、时

机、期限、利率、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担保增信、偿债保障、中介机构聘请等。发行人调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具体金额的,需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同意后,方可按相关程序进行变更。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及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开设了户名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为上海银行深圳分行,账号为03005353668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公司将会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符合《管理办法》规定、董事会决议和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确保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此外,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发行人已安排国信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按照已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对专项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

发行人将与监管银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协议,约定监管银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募集资金

只能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本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以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假设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略有上升,由发行前的63.45%上升为64.38%。

本期债券发行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200,000.00万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200,000.00万元全部计入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2022年12月31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原报表)2022年12月31日 (模拟数)变化数
资产总计10,024,082.4210,224,082.42200,000.00
资产总计(扣除客户资金)7,682,040.877,882,040.87200,000.00
负债总计7,216,391.577,416,391.57200,000.00
负债总计(扣除客户资金)4,874,350.025,074,350.02200,000.00
资产负债率(%)63.4564.380.93

2、对本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流动比率有所改善,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债券名称债券代码债券简称起息日到期日发行规模募集说明书中所载募集资金用途债券余额是否按照募集说明书内容及承诺使用募集资金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148249.SZ23长城D22023-04-142023-11-21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0.0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148185.SZ23长城D12023-02-152024-02-08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0.00
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小计20.0020.0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148244.SZ23长城042023-04-122028-04-12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0.00
148243.SZ23长城032023-04-122026-04-1210.0010.0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48207.SZ23长城022023-03-142026-03-148.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8.00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48206.SZ23长城012023-03-142025-03-1412.00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2.0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148149.SZ22长城052022-12-262025-12-268.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8.00
148148.SZ22长城042022-12-262024-12-2612.0012.0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149802.SZ22长城032022-02-212027-02-21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0.0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49774.SZ22长城022022-01-122027-01-12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0.00
149773.SZ22长城012022-01-122025-01-1210.0010.0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149642.SZ21长城082021-09-242026-09-247.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7.00
149641.SZ21长城072021-09-242024-09-2413.0013.0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149571.SZ21长城062021-07-272024-07-27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0.00
149570.SZ21长城052021-07-272023-07-2710.0010.0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149524.SZ21长城042021-06-232024-06-23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0.0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149483.SZ21长城032021-05-252023-05-256.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6.00
149482.SZ21长城022021-05-252024-05-2514.0014.0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49356.SZ21长城012021-01-202024-01-20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0.0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149248.SZ20长城052020-09-252023-09-25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0.00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小计180.00180.0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115122.SZ21长城C12021-03-222024-03-22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0.0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三期)115118.SZ20长城C32020-08-212023-08-21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0.0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二期)115115.SZ20长城C22020-05-222023-05-22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0.0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115107.SZ20长城C12020-03-122025-03-12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0.00
次级债券小计40.0040.00
合计240.00240.00

三、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1、公司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CHINA GREAT WALL SECURITIES CO., LTD.

3、股票代码:002939.SZ

4、股票简称:长城证券

5、法定代表人:张巍

6、注册资本:4,034,426,956元

7、实收资本:4,034,426,956元

8、成立日期:1996年5月2日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31912U

10、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11、邮政编码:518033

12、联系电话:0755-83462784

13、传真:0755-83516244

14、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15、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吴礼信

16、信息披露事务联络人:宁伟刚

17、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业

18、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19、网址:http://www.cgws.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

(一)历史沿革信息

序号发生时间事件类型基本情况
11996年5月设立长城有限发起人为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11个法人。1995年11月24日,长城有限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银复[1995]417号)同意,在原深圳长城证券部和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机构合并的基础上组建而成。1996年3月25日,深圳市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报告书》(深执信验字[1996]008号),经审验,截至1995年12月31日,长城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5,700万元。1996年5月2日长城有限领取了营业执照。
22015年4月改制2014年10月31日,长城有限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2014年11月15日,长城有限召开2014年股东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以长城有限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长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5年2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67号)原则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2015年3月31日,长城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召开发行人创立大会。2015年4月17日,本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15年11月增资2015年4月28日,长城证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以201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680,380.98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300,203.24万元。2015年7月30日,该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确认。2015年9月9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888号),同意公司该次增资扩股方案。2015年11月30日,公司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42018年10月上市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80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公开发行了310,340,536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于2018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长城证券”,股票代码“002939”。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3,103,405,351股。
52022年8月增资2021年7月、8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2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2022年4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22年8月,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4,034,426,956元,股份数量为4,034,426,956股。2022年11月30日,公司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二)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华能资本1,870,991,74546.38
2深圳新江南498,474,49712.36
3深圳能源393,972,3309.77
4龙华产业资本44,009,7791.09
5银河证券40,671,5481.01
6湄洲湾控股34,567,2300.86
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7,742,6700.69
8中金公司22,084,8660.55
9海通证券21,447,0430.53
10成华发展20,183,3740.50

(二)控股股东

截至2022年末,华能资本持有本公司股份1,870,991,7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38%,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才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3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及丙4幢10-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10层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资及管理咨询服务。

华能资本是华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是金融资产投资管理的专业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主要职责是制定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统一管理金融资产和股权、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协调金融企业间业务合作、为实体经济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争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华能资本202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及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万元)22,176,824.6221,430,122.84
负债(万元)14,433,055.2214,340,797.82
净资产(万元)7,743,769.407,089,325.02
营业收入(万元)1,691,520.342,137,915.72
净利润(万元)503,582.09776,648.61

(三)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华能集团,华能集团系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华能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3,490,000万元

实收资金:3,49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温枢刚

成立时间:1989年3月3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

经营范围:组织电力(煤电、气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生物质能发电等)、热、冷、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输送和销售;组织煤炭、煤层气、页岩气、水资源的开发、投资、经营、输送和销售;信息、交通运输、节能环保、配售电、煤化工和综合智慧能源等相关产业、产品的开发、投资和销售;电力及相关产业技术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工程监理以及业务范围内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检修和销售;国内外物流贸易、招投标代理、对外工程承包;业务范围内相关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境内外投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争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华能集团202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及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万元)141,519,460.78133,987,744.06
负债(万元)100,342,763.4197,465,683.11
净资产(万元)41,176,697.3836,522,060.94
营业收入(万元)42,454,815.9738,553,240.20
净利润(万元)1,612,040.00907,518.25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1、截至2022年末,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注册资本
1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100.00100,000.00
2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60,000.00
3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80.0060,000.00
4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7.05915,000.00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0013,000.00

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类别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强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股东构成及 控制情况公司100%持股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其他另类投资业务。

(2)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别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礼信
成立时间2012年6月20日
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6层
股东构成及 控制情况公司100%持股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3)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类别基本情况
名称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小新
成立时间1993年3月27日
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
注册地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南裙1-101、1-201、1-301、1-501室,北楼302室
股东构成及 控制情况公司持股80%,华能资本持股20%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

(4)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别基本情况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36层DEF单元、38层、39层
股东构成及 控制情况公司持股47.059%,其他三家股东各持股17.647%
经营范围以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所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别基本情况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进
成立时间2003年6月12日
注册资本13,000.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股东构成及 控制情况公司持股49%,其他三家股东持股51%
经营范围从事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准许和批准的其他业务。

2、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2022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净利润
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68,769.811,982.5366,787.281,596.92489.73
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3,854.37646.2363,208.151,301.62230.65
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1,023,597.85890,778.22132,819.6389,230.206,482.69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8,212.6761,475.83176,736.84100,960.9217,790.4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57,738.84203,573.29354,165.55423,388.61136,762.96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组织机构设置和运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机

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地位、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进一步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运作规范透明,决议合法有效。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障全体股东的知情权并公平获得信息。公司董事会的董事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比例符合规定;董事会下设了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管理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合规经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规范、透明,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严谨、有序,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合法合规性的监督机制健全、有效。

1、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及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交易事项;

(14)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关联交易事项;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7)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18)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是本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根据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合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订本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方案;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17)决定公司的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以及年度合规报告;建立与合规负责人的直接沟通机制;评估合规管理有效性,督促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8)承担包括洗钱风险、声誉风险在内的全面风险管理最终责任;推进包括洗钱风险、声誉风险管理文化在内的风险文化建设;确定洗钱风险、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和洗钱风险管理策略;审议批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重大风险限额以及洗钱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审议公司定期风险评估报告;定期审阅反洗钱工作报告,及时了解重大洗钱风险事件及处理情况;持续关注公司整体声誉风险管理水平;建立与首席风险官的直接沟通机制;

(19)审议公司的信息技术管理目标,对信息技术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审议信息技术战略,确保与公司的发展战略、风险管理策略、资本实力相一致;建立信息技术人力和资金保障方案;评估年度信息技术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20)督促、检查和评价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并形成相应的专门报告;对中国证监会、外部审计机构和公司风控合规、内部审计部门等对公司内部控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并督促落实;

(21)承担公司文化建设的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文化建设目标、审定文化建设策略、审批文化建设的政策和程序、授权经营管理层牵头实施文化建设等;

(22)决定公司的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23)对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2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履行合规管理及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股东大会决议或者对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监督检查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在包括洗钱风险、声誉风险在内的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

(5)对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履行内部控制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实施必要的检查,督促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及时纠正内部控制缺陷,并对督促检查不力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6)对公司开展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

(7)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8)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9)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10)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1)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本章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12)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1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报告期内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具有合法的资格;股东大会不存在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的情形;

属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均已在会议决议上签名。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公司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宜均作出有效决议,不存在董事会、管理层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历次会议均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各项决议均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属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董事均已在会议决议上签名。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选聘、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等重大事宜均作出有效决议,不存在董事会、管理层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各项决议均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监事均已在会议决议上签名。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风险管理及控制、董事会运作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重大事宜实施有效监督。

5、发行人组织机构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1、会计核算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建立健全了会计控制系统,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部门按照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原则设置岗位,财务核算体系健全。

2、业务管理

公司按照业务条线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对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报告、授权、批准、执行、记录等事项均进行了明确规定,合理保证各项业务的有效开展和风险防范。

3、风险管理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体系,由上至下覆盖各类风险类型、各项业务,为日常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明确的依据,主要规章制度包括《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市场风险管理办法》《信用风险管理办法》《操作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办法》等。针对各业务分别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

办法,主要包括《固定收益自营业务风险管理办法》《证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量化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经纪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场外期权交易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风险管理办法》《控股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等。

4、内部授权体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授权管理办法》,规定了授权的原则、范围、方式与程序、有效期限、调整、终止、授权管理工作的机构和职责等。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法定经营管理范围内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对公司总裁及公司其他具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和所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授权,总裁依据《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限及法定代表人授权权限对公司副总裁及其他具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和所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授权,副总裁根据总裁授权权限对所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转授权。被授权人员应在被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禁止越权。公司授权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公室和法律合规部负责管理,审计监察部等部门对公司授权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授权机制未发生变化,公司法定代表人、总裁、副总裁及其他具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各职能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未发生超越授权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形。

5、人力资源管理

为提升公司人力资源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建立市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主要从薪酬管理、人才开发、机构管理、人才培养、员工关系管理等五个方面建设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三)发行人的独立性

1、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情况

公司经营和办公场所独立,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各种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的资产进行经营的情况;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

2、公司人员独立完整情况

公司具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独立的职工薪酬制度及完整的职工培训计划,与控股股东完全分离。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取得任职资格。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任职的情形。

3、公司机构独立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职责明确,各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高效运行。公司拥有独立、完善的组织架构,业务部门与职能部门、公司总部与营业部相互协调,工作有序开展。公司的办公机构和各项经营业务完全独立于股东及关联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没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4、公司财务独立完整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规定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并且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会计人员,不存在财务会计人员在股东单位兼职的现象。

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依法纳税,与股东单位无混合纳税现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5、公司业务经营独立完整情况

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公司常规业务均具备相应资质和经营许可文件,公司的业务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系统。公司业务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亦不受其控制与影响。

六、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情况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会共有11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本公司董事均具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提名人任职期限
1张巍董事长华能资本2020年10月至今
2周朝晖副董事长深圳能源2020年10月至今
3段一萍董事华能资本2020年6月至今
4段心烨董事华能资本2019年4月至今
5祝建鑫董事华能资本2015年6月至今
6彭磊董事深圳新江南2015年3月至今
7伍东向董事深圳能源2022年12月至今
8马庆泉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会2016年6月至今
9戴德明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会2022年12月至今
10吕益民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会2022年5月至今
11李建辉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会2016年10月至今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监事会共有5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2名。本公司监事均具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提名人任职期限
1米爱东监事会主席华能资本2015年3月至今
2顾文君监事深圳能源2020年10月至今
3李晓霏监事深圳新江南2015年7月至今
4曾晓玲职工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20年10月至今
5许明波职工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20年10月至今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任职期限
1李翔总裁2019年4月至今
财务负责人2020年10月至今
2何青副总裁2016年9月至今
3徐浙鸿副总裁2017年7月至今
4曾贽副总裁2019年6月至今
5崔学峰副总裁2021年5月至今
6吴礼信董事会秘书2015年3月至今
7赵昕倩合规总监2020年10月至今
首席风险官2020年10月至今
8徐楠首席信息官2021年8月至今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发行人股份或债券。上述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1、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成员

张巍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1992年6月至1993年11月,任北京动力经济学院教务处干部;1993年11月至2001年9月,历任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教育培训部干部、主任科员;2001年9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主管;2002年12月至2006年3月,历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高级工程师、营销一处副处长、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6年3月至2011年11月,历任华能资本总经理工作部副经理、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2008年11月至2012年4月,任长城有限董事;2011年11月至2014年8月,历任华能财务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9年7月,历任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党组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其间: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挂职四川省科技厅任党组成员、副厅长(正厅级);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任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副书记;2020年6月至今,任华能资本党委委员、公司党委书记;2020年11月至今,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政策咨询委员会委

员;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周朝晖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1995年6月至2008年6月,就职于深圳能源,历任办公室业务主办、证券部业务副主任、业务主任、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08年3月至2020年6月,历任深圳能源董事长秘书,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代职主任、主任、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6月至2022年9月,任深圳能源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深圳能源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公司监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段一萍女士,1975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7年8月至2001年7月,历任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职员,财务部出纳、会计、会计主管;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2004年6月至2019年7月,历任华能资本研究发展部业务主管、主管、部门副经理(主持工作)、部门经理;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任华能资本研究发展部主任;2020年7月至今,任华能资本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段心烨女士,1976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正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9年7月至2002年6月,任中国建筑文化中心文化事业部干部;2002年7月至2004年5月,就读于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2004年6月至2009年7月,任华能资本研究发展部业务主管(其间:2007年6月至2009年6月,任长城有限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董事);2009年7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华能资本研究发展部主管、投资管理部副经理、股权管理部副经理、股权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17年12月至2019年7月,任华能资本股权管理部经理;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任华能资本股权管理部主任;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任华能资本总经理助理兼股权管理部主任;2021年4月至今,任华能资本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主任。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祝建鑫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2000年7月至2002年7月,就职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2002年7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

2004年6月至2016年10月,历任华能资本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主管兼经理助理、副经理、副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华能资本计划财务部经理;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华能资本计划财务部主任;2020年12月至今,任华能资本副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主任。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彭磊女士,1972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1996年3月至2001年1月,就职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资部;2001年1月至2002年1月,就职于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2002年5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友联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审计稽核部总经理、中国业务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6年4月至2019年2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常务);2021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5年3月,任长城有限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伍东向先生,1964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87年8月至1991年3月,在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1991年3月至1997年1月,任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1997年1月至1998年2月,任深圳市能源总公司发电分公司财务部副部长;1998年2月至2002年2月,任深圳市深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铜陵深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02年2月至2003年10月,任安徽省铜陵深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2003年10月至2004年6月,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东部电厂筹建办财务部部长;2004年6月至2006年12月,历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东部电厂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08年1月,历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2008年1月至2015年5月,历任深圳能源财务管理部总监、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20年10月,任公司董事;2015年5月至2017年8月,任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22年6月,任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6月至今,任深圳能源财务管理部

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马庆泉先生,1949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共党员。1988年7月至1993年5月,任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教授、校委秘书、研究室主任;1993年5月至1999年3月,历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常务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1999年3月至2000年3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3月至2005年5月,历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2届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第3届协会常务副会长,第4届协会常务副会长、基金业专业委员会主任;2005年5月至2011年3月,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至2018年底,任香山财富论坛副理事长;2013年至2018年底,任中国金融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2000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导师;2013年9月至今,任北京香山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2月至今,任北京香云汇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建辉先生,1969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1年8月至1992年9月,任齐鲁制药厂干部;1992年10月至1994年5月,任济南市涉外律师事务所律师;1994年6月至1999年5月,任惠州市中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99年6月至2001年5月,任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任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4月至2007年9月,任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4年1月至2022年3月,任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3月至今,任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吕益民先生,1962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9月至1985年8月,任山西师范大学政教系教师;1992年7月至1995年3月,任北京联想集团资产管理部经理;1995年4月至2000年4月,任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2000年5月至2004年2月,历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部主任、战略部副主任兼研究中心主任;2004年3月至2013年4月,历任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裁;2016

年1月至今,任北京华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任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9年9月至今,任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戴德明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共党员。1986年7月至1988年8月,任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1988年9月至1991年6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1991年7月至2001年9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2001年10月至2010年10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系主任;2010年11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米爱东女士,1968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1991年8月至2000年12月,就职于华能财务,先后任职于信贷一部、证券外汇部、国际业务部、信贷部、计划资金部;2000年12月至2007年1月,历任华能财务总经理工作部副经理、综合计划部经理;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任华能资本人力资源部经理;2011年11月至2014年11月,任华能资本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2008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长城有限董事;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任长城有限监事;2017年1月至2020年4月,任公司纪委书记;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晓霏先生,1970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1993年7月至2003年10月,先后任职于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计划发展部和租赁部;2003年10月至2006年10月,任深圳市平方汽车园区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董事会秘书;2006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2010年5月至2014年11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11月至2019年2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执行委

员(常务);2021年12月至今,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顾文君女士,1982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国际注册内审师,中共党员。2005年7月至2008年4月,任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审部职员;2008年4月至2018年4月,任深圳能源审计风控部专员、高级专员;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任深圳能源纪检监察室副主任;2019年4月至今,任深圳能源审计风控部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曾晓玲女士,1975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中共党员。2003年5月加入公司,曾任长城有限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7月,任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任公司风控合规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8年8月,任公司风控合规管理部总经理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总裁助理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长城投资董事长;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许明波先生,1971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共党员。1998年9月加入公司,曾任长城有限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审计监察部总经理、国际业务发展(香港)办公室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21年5月,历任公司国际业务发展(香港)办公室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建工作部主任、党群与宣传工作部主任;2021年5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党群与宣传工作部主任兼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党群与宣传工作部主任;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李翔先生,1968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1992年7月至1993年5月,任北京石景山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秘书;1993年5月至1995年8月,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办公室主任;1995年8月至2010年7月,历任长城有限人事部副总经理、人事监察部总经理、青岛营业部(筹)总经理、新开发筹备小组成员、广

州营业部筹备组组长、广州营业部总经理、深圳营业一部总经理、营销管理总部总经理兼深圳一部总经理、营销总监、营销管理总部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5年3月,任长城有限副总裁;2015年3月至2019年4月,任公司副总裁;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任公司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裁;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崔学峰先生,1964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中共党员,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1987年9月至2003年4月,任职于中国华能技术开发公司,历任项目经营部经理、成都公司总经理、上海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03年4月至2004年8月,任职于华能综合产业公司,历任企管部经理、监察审计部经理;2004年8月至2005年12月,任上海华能实业公司总经理;2005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职于华能综合产业公司,历任政工部经理、监察审计部经理等职务;2011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华能集团审计部副主任;2015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华能资本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何青女士,1968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1991年7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华能财务,历任管理部负责人、营业部副经理、信贷部副经理、客户服务部副经理、客户服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4年6月至2016年5月,任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徐浙鸿女士,1969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现任公司副总裁。1992年6月至1993年9月,任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农业信贷部经理助理;1994年4月至1997年10月,任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职员;1997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2012年4月至2015年3月,历任长城有限投资银行事业部质量控制部总经理、资本市场部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5年7月,任公司投行业务总监;2015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公司合规总监;2016年12月至2020年10月,任公司首席风险官;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曾贽先生,1975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共党

员,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1997年7月至1998年8月,就职于深圳市汇凯进出口有限公司五金矿产部;1998年8月至1999年2月,就职于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五金矿产部;1999年3月至2015年3月,历任长城有限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监等职务;2015年3月至2015年7月,任公司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9年6月,任公司总裁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19年9月,任公司副总裁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债券发展委员会委员;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吴礼信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991年7月至1995年3月,任安徽省地矿局三二六地质队会计主管;1995年3月至1997年7月,任深圳中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部部长;1997年7月至2002年10月,历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财综合部经理、资金结算部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03年3月,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3年4月至2015年3月,历任长城有限财务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5年3月至2019年4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2017年2月至今,任长城基金监事会主席;2020年3月至今,任长城长富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赵昕倩女士,1982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现任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2005年10月至2014年6月,历任深圳证监局机构监管一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14年7月至2017年3月,任深圳证监局机构监管一处副处长;2017年4月至2018年7月,任深圳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工作处副处长;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任深圳证监局机构监管二处副处长;2019年3月至2020年10月,任深圳证监局机构监管一处(前海办公室)副处长。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徐楠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共党员,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任香港城市大学电脑

科学系副研究员;2007年7月至2010年11月,就读于香港城市大学;2010年11月至2012年11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IT规划与服务部研究员;2012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任职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管理部;2016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职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金融科技管理总部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金融科技管理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首席信息官。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张 巍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0年6月至今
周朝晖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6月至今
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
证券事务代表2008年6月2022年9月
段一萍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0年7月至今
董事会秘书2021年2月至今
段心烨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9月至今
人力资源部主任2021年4月至今
祝建鑫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20年12月至今
计划财务部主任2019年7月至今
伍东向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
顾文君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张巍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2月2023年4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2月至今
周朝晖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5月至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6月至今
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6月2022年7月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
深圳市鹏湾电力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11月2022年7月
段一萍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至今
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今
段心烨华能景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今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7月2022年3月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至今
祝建鑫华能景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8月至今
彭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8月2023年1月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
深圳市招商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2022年10月
招商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2022年10月
伍东向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8月2022年6月
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
马庆泉北京香山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9月至今
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2000年1月至今
北京香云汇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8年12月至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
李建辉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4年1月2022年3月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年3月至今
万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
吕益民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2019年9月至今
北京华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月至今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至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
北京长峰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10月至今
天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8月至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2022年10月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2月2023年2月
戴德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1996年7月至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2月2022年2月
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年5月至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8月2022年9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至今
李晓霏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21年12月至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23年1月至今
监事2014年5月2023年1月
顾文君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至今
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今
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9月至今
曾晓玲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2月至今
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4月至今
董事2014年4月至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
李翔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2022年2月
曾贽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今
吴礼信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3月至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2月至今
深圳长城富浩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
赵昕倩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有权机关处罚、涉及重大诉讼事项、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以及被中国证券业协会或证

券交易所公开批评、公开谴责等情形。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所在行业情况

1、行业现状

当前我国证券行业整体正处于大变革、大发展、大分化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证券行业坚持回归本源、提升市场效率、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是改革的必由之路。在资本市场改革的背景下,证券公司作为连接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桥梁,将从“通道类中介”向“专业型投行”转型。证券行业的经营业绩受资本市场变化影响较大,呈现明显的波动性、周期性特点。2022年以来,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市场一度出现较大波动。根据中证协发布数据,截至2022年末,证券行业总资产为11.06万亿元,净资产为2.79万亿元,净资本为2.09万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长4.41%、8.52%、4.69%;2022年,全行业140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49.73亿元,实现净利润1,423.01亿元。

2、行业格局和趋势

2022年,中国经济面临全球通胀加剧、美联储多次加息、国际地缘政治格局改变等多重压力,在党中央及政府的带领下,一系列超预期的政策举措顺利推进落地,证券行业攻坚克难,稳中求进。一是资本市场改革持续走稳走深走实,“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资本市场监管转型加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推进。二是完善了资本市场制度供给,科创板做市业务正式启动,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提升,助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三是投资端改革加速,个人养老金业务扬帆起航,为资本市场引入增量长期资金,推动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市场规模化,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四是加大房地产市场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房企股权融资政策,助力房企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和支持工具的实施,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及发展模式转型。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根据中证协统计数据,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位列行业第40名,净利润位列行业第30名;在细分业务领域,公司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位列行业第15名,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位列行业第23名,融资融券利息收入位列行业第21名,债券主承销收入位列行业第29名。

(三)公司主要竞争优势

公司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竞争优势。主要包括:

1、公司战略科学完整,高度契合国家发展方向,聚焦电力、能源领域打造特色化、差异化核心竞争力

公司立足中央企业、上市公司、金融机构三大属性,深入挖掘自身资源禀赋,以“安全”“领先”为战略指导思想,努力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战略,发挥公司作为能源央企控股上市券商的优势地位,全面规划零碳能源的金融助力路径,积极服务于“3060”双碳目标的国家级绿色发展战略。公司牢牢抓住能源市场和资本市场两大历史机遇,坚持转型和创新双轨驱动,重点培育以“三投、两力”为内涵的核心竞争力(“三投”指投研、投行、投资,“两力”指获客能力和定价能力),聚焦科创金融、绿色金融、产业金融形成差异化、特色化竞争优势,围绕双碳产业链、科创金融港重点打造全新的“一链一圈”产业金融新模式,奋力创建精于电力、能源领域的特色化一流证券公司。

2、股东产业背景深厚,绿色转型市场机遇巨大,有助于公司推进产融结合、打造发展特色

公司控股股东为华能资本,实际控制人为华能集团,主要股东为深圳新江南(央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投资公司)、深圳能源。华能集团为国内发电领域的标志性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为业务多元的综合企业,深圳能源为国内领先的能源与环保综合服务商。上述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和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重大决策,大力推动绿色转型、自主创新,具有深厚的绿色能源产业基础和丰富的产业链场景,为公司创建精于电力、能源领域的特色化一流证券公司提供坚实的发展基础;同时,华能资本及其下属企业涉足保险、信托、融资租赁等各类金融业务,有利于与公司发挥协同效应,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为公司提供了较大的业务发展空间。

公司积极为股东及相关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配合其资源整合工作,深化产融结合,服务实体经济,积极践行金融行业“脱虚向实”。

3、公司区位布局合理、重点集中,参控股公司覆盖金融行业多业务领域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将充分受益于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深圳经济特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叠加的黄金发展期;分支机构分布于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覆盖全国重点区域,设有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十余家分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南京、成都等主要城市共设有一百余家营业部,布局科学合理、重点集中,可为公司带来巨大增量发展空间。公司参控股长城基金、景顺长城、宝城期货、长城长富、长城投资,覆盖公募基金、期货、私募基金、另类投资等领域,与各参控股公司在品牌、客户、渠道、产品、信息等方面形成资源共享,并实现跨业务合作,尤其是景顺长城作为股票投资领先的多资产管理专家,是中外合资基金公司创新合作的发展典范,近年来为公司作出了积极的业绩贡献。

4、公司业务牌照齐备,以客户为中心,已形成多功能协调发展的金融业务体系

公司业务牌照齐备,构建“一平台三中心”客户运营新模式,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推动战略转型,形成了多功能协调发展的金融业务体系。财富管理条线以融资融券业务为抓手,以网络金融业务拓渠道,构建公司发展的“护城河”;投资银行条线持续深耕绿色金融,聚焦科创金融,为科创类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服务,展现出“火车头”的带动效应;资产管理条线加快构建新产品布局,积极推动公募REITs,构建ESG投研体系,成为连接公司资金端与资产端的腰部力量,为客户提供“金管家”服务;机构业务条线加强产业金融研究院建设,推动组建专业产研团队,提升在能源低碳领域的影响力、话语权,机构业务“智囊团”专家阵容日趋壮大。

5、“数字券商”建设高效推进,赋能经营创新发展,打造安全、领先、智慧、

高效的数字化能力

公司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积极落实“1+6+N”金融科技战略规划,推进“数

字券商”建设,打造安全、领先、智慧、高效的数字化能力,构建“大平台+小前端”赋能体系,推动金融科技从局部赋能向科技与业务共创、最终全面赋能的转变。公司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金融科技能力建设,打造业务赋能、支撑体系赋能与科技能力三大平台,从“业务链赋能”和“平台场景化”两个维度实现数字金融双轮驱动。公司持续推动移动客户服务平台“长城炼金术”APP的快速迭代,科创金融港发布2.0版本并试点推广,加快数据治理,推进客户画像,实现覆盖全产品类的资产分析、五大投资能力评估,推动机构客户服务一体化系统及六大中心建设,打造小程序矩阵。公司通过金融科技赋能,推进前中后台数字化流程再造,将技术优势转化为业务胜势,打造场景生态丰富、线上线下协同、用户体验极致、产品创新灵活、运营管理高效、风险控制智能的一体化数字金融生态,高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6、经营发展持续稳健,风控合规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声誉与知名度公司作为国内较早成立的证券公司,坚持“安全”“领先”战略指导思想,筑牢风控之本、稳扎经营之基,高度重视风控合规管理,持续倡导和推进风控合规文化建设,以全面化、精细化和科技化为发展主线,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合规管理体系,实现对公司各业务线、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全覆盖。公司坚持风控合规与业务发展并举,建立与自身业务发展相匹配的风控合规体系,有效保障了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被市场和监管部门广泛认可,行业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本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城长富在报告期内主要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全资子公司长城投资主要从事与另类投资相关的业务。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宝城期货从事

期货业务。公司通过联营公司景顺长城、长城基金从事基金管理业务。

2、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8.69亿元、77.57亿元及31.27亿元,公司营业支出分别为50.37亿元、55.55亿元及23.01亿元,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18.32亿元、22.02亿元及8.25亿元。公司最近三年营业利润率分别为26.67%、28.38%及26.39%。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财富管理业务23.9076.4328.1036.2323.6134.37
投资银行业务4.9915.955.757.414.516.57
资产管理业务0.932.991.401.811.061.54
证券投资及交易业务-4.48-14.3211.4314.7412.6218.37
其他业务5.9318.9630.8839.8126.8939.15
合计31.27100.0077.57100.0068.69100.00

注: 2020年,其他业务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华能宝城物华大宗商品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3、公司营业利润构成及利润率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营业利润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利润利润率营业利润利润率营业利润利润率
财富管理业务13.5556.6817.4662.1414.3360.69
投资银行业务2.0340.781.7330.150.8418.51
资产管理业务0.3638.420.5942.130.3735.21
证券投资及交易业务-4.96不适用10.1889.0310.7785.33
其他业务-2.73-46.05-7.95-25.74-7.99-29.70
合计8.2526.3922.0228.3818.3226.67

4、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财富管理业务

1)基本情况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具体内容如下:接受委托代客户买卖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投资组合建议、产品销售、资产配置等增值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及约定购回交易等资本中介服务,赚取利息收入。2)财富管理业务经营情况2020年,公司进一步推进财富管理转型,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在坚守风控合规底线之上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发展。2020年公司财富管理条线的融资融券、金融产品销售、投顾、衍生品等业务均实现大幅增长:融资融券业务规模逐步攀升,截至2020年末公司融资融券时点余额较上年末增长59.33%,融资融券市场份额创历史新高;金融产品销售能力不断提升,代销金融产品净收入同比增长

177.38%,代销重点金融产品质量提升明显;投顾线上服务持续强化创新,探索多元化投顾业务服务模式,投顾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比增长超过一倍;期权期货业务成为财富管理单元创收的重要补充,衍生品代理成交量较上年增长31%。2020年度,公司实现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9.18亿元,实现融资融券利息收入

10.48亿元。

2021年,公司财富管理业务以数字化推动平台化建设,以专业化提升产业化能力,全方位多层次推进转型升级。公司财富管理条线的融资融券、金融产品销售、投资咨询、衍生品等业务均创历史新高: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持续攀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融资融券时点余额较上年末增长25%,时点余额市场份额

1.268%,创历史新高,报告期内实现融资融券利息收入13.34亿元,同比增长27%;金融产品销售能力不断提升,代销金融产品净收入突破1亿元,同比增长23%;投顾线上服务持续强化创新,探索多元化投顾业务服务模式,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较去年同比增长40%;股票期权深交所全年累计成交额位列行业第14名。

2022年,公司财富管理业务“以客户为中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

动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多层次推进转型升级,融资融券、金融产品销售、投资咨询、衍生品等业务增收潜能不断提升。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持续攀升,截至2022年末市场份额达1.408%,同比增长10.98%;在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沪市、深市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成交额全年累计排名中分别位列第18名、第19名(不含自营、做市业务);落地首单券结产品,代销股票型、混合型公募基金保有规模从95.6亿逐步攀升至

100.84亿,位列行业第26名;构建“长城量化30”私募代销池,打造“长城金管家”私人定制服务品牌;强化投顾线上服务创新,自主研发上线“超级网格交易策略”、炼金锦囊等多款服务和产品;客户股票期权权益资产较2021年末增长18%。公司全面推广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模式,持续推进财富管理业务线上平台部署、运营和管理,以数字技术赋能财富管理转型升级,不断开拓线上获客渠道,2022年内新开客户数创历史新高。

(2)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具体内容如下:为客户提供发行上市保荐、股票承销、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和财务顾问服务,赚取承销费、保荐费及财务顾问费收入。2020年,公司在巩固现有债券承销规模和大力发展股权融资业务的基础上,继续向专业化、平台化投行转型,打造全产业链服务模式。截至2020年末,公司投行IPO在审项目创历史新高,涉及电子产品和光学产品制造、智能装备制造、医疗设备等行业;2020年,公司债券业务主承销规模达573亿元,同比增长

1.6%,在ABN等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发行多只符合国家战略和政策的绿色债。2020年,公司在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结果中获评A类。

2021年,公司投行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实现股债并进,稳步推进区域深耕和行业专业化,投行投资化初见成效,坚持探索内外部业务协同和投承联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行IPO过会项目5家,涉及新材料、TMT、大健康、高端制造等行业,投行投资化在消费金融及租赁行业取得重要突破,发行多只符合国家战

略和政策的绿色债。2021年,公司在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结果中获评A类。2022年,公司股权和债权业务保持平稳发展,电力、能源领域业务取得重大进展,企业债券承销规模实现突破,区域聚焦和行业聚焦进一步深化,投行投资化业务规模持续增长。股权业务方面,完成IPO项目2个、再融资项目4个、北交所首次公开发行项目1个;债权业务方面,主承销债券金额472.22亿元,其中企业债承销金额位列行业第17名,较上年提升10名,公司债券业务连续三年荣获证券业协会执业能力A类评价。

此外,公司在基金债、低碳转型挂钩债券等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积极践行绿色金融、产业金融发展战略,与多家企业、科研院所达成长期合作,2022年共承销4只绿色债,总规模26.3亿元,绿色公司债券主承销金额列行业第20位。

(3)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具体内容如下:为客户提供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等资产管理服务,赚取管理费及投资业绩报酬收入。

公司于2002年6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从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资格,于2010年9月获准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公司资产管理部秉承“资源整合,团队作战,为客户创造增值服务”的理念,经过多年的发展和进步,历经证券市场多次波动起伏的考验,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经验和风险管理理念,打磨出了专业的团队,权益、债券、量化、创新等各项业务人才齐备。公司坚持为客户提供全面、多样的资管产品服务,公司的资产管理产品覆盖权益类、固定收益类、量化类、新三板类、定增类、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质押式回购等多个投资方向;同时,在资产证券化(ABS)业务、FOF业务等方面也取得新的突破。

2020年,公司坚定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向主动管理方向发展,全力开拓银行渠道及第三方代销机构,布局全国城商行、农商行渠道,并强化与公司内部分支机构协同合作,资管销售转型迈出坚实步伐。同时,进一步完善业务制度建设,优化流程和决策机制。2020年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全力推动大集合资管产品改造,压降不符合资管新规的存量业务和产品。2020年,母公司受托管理资

产净值为1,230.66亿元,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产净值为49.66亿元,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产净值为781.51亿元,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产净值为399.49亿元;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为1.05亿元。

2021年,公司资管业务继续坚定向主动管理方向发展,发布“鑫、享、势、城、盈、红、创新”等系列产品,覆盖固定收益、固收+、多策略、量化对冲等多种产品类型,持续建设、完善资产管理产品序列。资产证券化业务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并不断探索创新,2021年内发行了单体购物中心CMBS、绿色ABS等政策鼓励与行业前沿项目。公司提前完成大集合资管产品的改造并推出两只公募大集合产品,不符合资管新规的存量业务与资管产品均已完成整改或按照监管机构要求进行报备。同时,公司积极推动资产管理ESG投研体系建设,搭建底层数据库和评价模型,开展绿色资产研究。2021年12月,公司加入联合国支持的“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成为国内第五家加入该组织的证券公司(含券商资产管理子公司)。

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产净值为772.79亿元,其中公募基金(含公募大集合)受托资产净值为21.78亿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受托资产净值为30.55亿元,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受托资产净值为430.13亿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受托资产净值为290.33亿元。

2022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坚定不移朝着提升主动管理能力的方向发展,大部分产品业绩相对稳健。公司有序推进产品发行,持续拓展和丰富资产管理产品序列,其中FOF产品经过一年的发展,成功发行不同风格的多个系列产品,基本实现搭建FOF产品序列的目标。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公司成功发行酒店类CMBS、供应链金融ABS等项目,在积极探索资产证券化业务转型的同时,保障存续项目稳健运行和有序兑付。截至2022年末,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产净值为579.12亿元,其中公募大集合受托资产净值为10.68亿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除公募大集合)受托资产净值为33.90亿元,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受托资产净值为350.43亿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受托资产净值为184.10亿元。

(4)证券投资及交易业务

公司证券投资及交易业务具体内容如下:以自有资金买卖有价证券,包括权益类投资、量化投资与OTC、固定收益类投资和新三板做市交易业务,赚取投资收益。

2020年,公司固定收益自营投资年化收益率保持领先,超越中长期纯债型基金,大幅超越中债总财富(3-5年)指数。面对债券市场较大的波动,固定收益自营投资在择时、择券方面精准把握,利用利率衍生品工具进行风险对冲,进一步加强定价能力、交易能力,进一步提升信用研究能力,全年无信用风险事件发生。FICC业务积极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利率衍生品投研体系,覆盖所有利率债、国债期货、利率互换等品种,建立债券相对价值评估体系,推进大宗商品方面的研究工作。2020年,公司量化投资业务在投资方法论上进一步创新和深化,自主研发摸索出一条“低波动、高协同、收益稳健”的投资模式,积极克服不利影响,取得良好投资业绩。OTC业务继续深耕量化类机构客户圈,专注于风险的管理、定价和交易能力的打造,产品保有规模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公司权益投资业务抓住市场机遇,围绕科技创新、新能源、高端制造和消费升级等方向进行投资布局,并结合经济复苏的进度和政策环境进行波段操作,取得较好投资收益。

2021年,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继续取得稳健业绩,投资组合规模和久期维持稳定,结构性波段调整的交易量和成效高于往年;FICC业务有序推进,利率衍生品投资策略进一步丰富;积极探索被动策略,进一步升级大宗商品研究框架。量化投资与OTC业务始终坚持“低波动、高协同、收益稳健”的业务定位,继续围绕场内弱敞口策略、FOF/MOM策略和场外衍生品三条主线开展业务,不断提升量化类系列策略的投研实力,升级原有策略框架,研发迭代新策略,同时初步搭建场外期权结构的设计定价框架和对冲交易流程。权益投资业务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积极调整资产结构、寻找投资机遇,实现持续正收益的投资业绩。新三板投资抓住北交所、新三板跨层转板机会,借助智慧生态平台产业链分析及投研逻辑传导,增厚优质中小企业权益资产。

2021年,公司自营投资业务能力获得行业专业认可,获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颁发的“2020年度国债期货最佳进步奖”、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颁发的“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平台8月X-Bond进步机构”、“银行间本币市场2021年度市场影响力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的“企业债投资业务年度开拓贡献机构”、“自营结算100强”等。

2022年,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挑选资质较好的债券进行配置,并积极调整持仓结构,降低尾部风险;通过完善大类资产配置研究框架,并引入量化系统,不断丰富利率衍生品投资策略;同时,资本中介业务继续保持增长。公司量化投资与OTC业务坚持“低波动、高协同、收益稳健”思路,围绕敞口策略、中性策略和场外衍生品三大主线开展业务;以权益类场外业务为抓手,积极发展公司机构业务,通过重点推进场外衍生品收益凭证、收益互换、场外期权三条业务线,做大做强柜台对客业务,2022年末场外衍生品业务存量规模近30亿元,是2021年同期存量业务规模的近10倍;持续优化量化类系列策略,提升投资策略潜在管理规模,新增或迭代升级投资策略,提升研究与投资管理能力,同步通过外投私募量化策略的方式,对自主策略提供有效补充,实现了对各类策略和资产的组合配置。公司权益投资业务始终坚持风控至上,强调投资共识,严格投资纪律,有效防止净值触碰风控防线;坚持深度投研,夯实以公司基本面为重心的投资内功,优化资产结构,在震荡环境中利用中性策略收敛波动;同时强化对资产单元的模块化和数字化管理。

(5)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主要包括为客户提供基金管理、产业金融及投资研究、股权投资等业务。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26.89亿元、30.88亿元和5.93亿元,利润分别为-7.99亿元、-7.95亿元和-2.73亿元。2022年,公司其他业务的收入为5.93亿元,较2021年度减少

24.95亿元,降幅80.81%,主要系子公司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5、发行人相关业务资质

本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截至2022年末,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均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资格证书。

公司拥有齐全的证券业务牌照,各主要单项业务资格如下:

(1)经纪业务相关资格

序号业务资格批准机构
1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上海证券交易所
2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
3期权结算业务资格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数字证书认证业务代理及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5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上海证券交易所
6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深圳证券交易所
7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深圳证券交易所
8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国家外汇管理局
9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深圳证监局
10转融通业务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1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试点中国证监会
12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上海证券交易所
13向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中国银保监会
14融资融券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
15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
16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7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
18深圳B股结算会员资格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9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
20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深圳证券交易所
21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上海证券交易所
22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

(2)投资银行业务相关资格

序号业务资格批准机构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证券公司类)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主办券商业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3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中国证券业协会
4主办券商做市业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3)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资格

序号业务资格批准机构
1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中国银保监会
2集合资产管理电子签名合同试点深圳证监局
3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深圳证监局
4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深圳证监局
5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

(4)OTC业务相关资格

序号业务资格批准机构
1柜台市场试点中国证券业协会
2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中国证券业协会
3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中国证券业协会

(5)自营业务相关资格

序号业务资格批准机构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2利率互换交易深圳证监局
3股指期货交易深圳证监局
4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格上海证券交易所
5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国人民银行
6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业务中国证监会
7信用保护合约核心交易商上海证券交易所
8信用保护凭证创设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
9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6)公司其他主要业务资格

序号业务资格批准机构
1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A类)中国银保监会
2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
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4微信证券业务中国证监会
序号业务资格批准机构
5客户资金消费支付服务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6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试点中国证监会
7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8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中国证券业协会
9开展直接投资业务深圳证监局
10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企业名称业务资格批准机构
长城长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
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资格(取得资格主体为长城长富子公司长城富浩)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业务资格(取得资格主体为长城长富子公司长城富浩)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城投资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
宝城期货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中国证监会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资格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全面结算会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中国期货业协会
资产管理业务中国期货业协会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
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资格大连商品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上海期货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郑州商品交易所
广州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会员
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6、发展战略目标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公司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央“十四五”规划精神,立足新起点、新形势、新格局,高标准编制了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十四五”期间,公司将以“安全”“领先”为战略指导思想,打造以“数字券商、智慧投资、科创金融”为目标的综合型现代投资银行,坚持转型和创新双轨驱动,实现本质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奋力创建精于电力、能源领域的特色化一流证券公司。在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指引下,公司将坚持贯彻“安全”“领先”指导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结伴实体,让金融更有责任和价值”为企业使命,奋力推进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各项目标及工作任务,构建“一平台三中心”客户运营新模式,不断推动公司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型,以科创金融、绿色金融、产业金融为主要特色,聚焦数字券商、智慧投资、科创金融,全面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面增强公司竞争力、创新力和抗风险能力,向“创建精于电力、能源领域的特色化一流证券公司”愿景目标奋勇前进。

(五)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情况。

八、媒体质疑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媒体质疑事项。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分支机构、子公司曾受到监管措施等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下发机构对象事由(结果)文号
12021年8月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公司沈阳惠工街营业部营业部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损害客户合法权益;营业部未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重大事项;营业部落实《关于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惠工街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5号)
序号时间下发机构对象事由(结果)文号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不到位
22022年11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司公司作为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存在不足,给予公司警告并责令整改措施,给与公司投资经理汪东洁予以诫勉谈话措施。公司高度重视并已按要求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并按期报送整改报告。《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决定书》(〔2022〕38号)

上述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所涉及的行为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分支机构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政府部门处罚的情况。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信息主要摘自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本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指标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2020年末及2020年度、2021年末及2021年度、2022年末及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引自经审计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德勤华永对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财务报告,中审众环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

(21)第P02197号、德师报(审)字(22)第P02651号、众环审字(2023)2700216号),确认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未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生重大变化。

一、财务报表编制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此外,本集团还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修订前的收入准则简称“原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5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的采用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为“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统一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下承租人的会计处理。除符合条件的短期租赁和低价资产租赁外,承租人须在初始计量时对承租的各项资产考虑未来租赁付款额折现等因素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量时,在租赁期内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租赁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支出,并定期评估使用权资产减值情况。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采用以下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 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 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 使用权资产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

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认租赁期;

-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无需对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数据。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采用增量借款利率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本公司所用的加权平均利率为3.42%至4.00%。

单位:万元

项目本公司
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53,508.32
减:2021年1月1日尚未起租681.15
按2021年1月1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48,478.22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48,478.22
上述折现的现值与租赁负债之间的差额-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2021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调整数2021年1月1日
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82,149.20-89.09182,060.10
使用权资产-46,962.3346,962.33
其他资产89,145.80-1,537.1287,608.67
负债:
租赁负债-48,478.2248,478.22
所有者权益:
盈余公积69,655.04-307.2669,347.78
一般风险准备213,334.88-614.52212,720.35
未分配利润296,795.41-2,197.28294,598.13
少数股东权益45,087.19-23.0445,064.16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情况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合并范围内 公司名单宝城期货宝城期货宝城期货
长城长富长城长富长城长富
长城富浩长城弘瑞长城弘瑞
长城投资长城富浩长城富浩
长城高创长城投资长城投资
宝城物华长城高创长城高创
长证国际宝城物华长茂宏懿
--宝城物华

注1:2020年国投长城转让而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注2:2021年长茂宏懿清算而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注3:2022年长城弘瑞清算而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除上述公司之外,公司合并范围还包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类的结构化主体。对于公司同时作为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和投资人的情形,公司综合评估其持有投资份额而享有的回报以及作为结构化主体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是否将使公司面临可变回报的影响重大,并据此判断公司是否为结构化主体的主要责任人。

(二)公司结构化主体的具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合计57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净资产为人民币72.01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合计64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净资产为人民币54.73亿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合计44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净资产为人民币30.79亿元。

公司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管理和投资各类结构化主体,例如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合伙企业等。于2022年12月31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净资产为人民币72.01亿元,公司发起设立并持有财务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2.48亿元。在确定结构化主体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时,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合同条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控制”的定义,对长城证券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作出判断。

三、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最近三年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资产:
货币资金1,785,382.631,978,975.101,548,333.22
其中:客户存款1,651,243.571,827,917.841,479,024.15
结算备付金504,800.36511,455.08375,974.86
其中:客户备付金392,762.34358,930.53276,508.64
融出资金2,196,708.692,361,432.921,890,597.58
衍生金融资产9,750.59119.002,594.58
存出保证金457,310.49309,182.22221,482.43
应收款项31,147.6736,046.8372,931.7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28,379.26185,247.42262,335.47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4,298,840.893,361,127.312,390,413.37
债权投资2,031.252,925.009,884.63
其他债权投资15,462.8470,450.47108,810.8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988.4619,167.9717,205.02
长期股权投资256,045.39229,822.29182,149.20
固定资产14,202.0415,448.5616,564.95
使用权资产31,995.2241,345.68-
无形资产9,081.079,244.798,841.60
商誉1,130.261,130.261,130.26
递延所得税资产37,703.9216,473.8922,892.72
其他资产41,121.37120,093.9489,145.80
资产总计10,024,082.429,269,688.727,221,288.22

(接上表)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负债:
短期借款-31,946.8011,904.04
应付短期融资款716,151.75604,127.57545,544.19
拆入资金260,216.07128,189.7850,032.08
交易性金融负债167,611.95-3,965.96
衍生金融负债12,537.528,481.394,830.5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456,548.191,420,380.71968,359.86
代理买卖证券款2,342,041.552,305,322.211,877,061.42
代理承销证券款-70,893.21-
应付职工薪酬80,519.91154,497.91126,866.94
应交税费9,931.0213,861.9617,505.04
应付款项59,659.1240,896.2134,599.12
应付债券2,046,580.072,368,898.071,696,847.26
租赁负债34,110.1643,153.16-
递延所得税负债420.20229.471,719.41
其他负债30,064.0667,506.6129,395.00
负债合计7,216,391.577,258,385.045,368,630.83
股东权益:
股本403,442.70310,340.54310,340.54
资本公积1,584,225.98922,008.22922,008.22
其他综合收益-3,155.591,280.82-4,563.89
盈余公积94,229.6985,813.5569,655.04
一般风险准备265,562.04245,690.78213,334.88
未分配利润412,114.40393,969.96296,795.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756,419.211,959,103.871,807,570.20
少数股东权益51,271.6452,199.8145,087.19
股东权益合计2,807,690.852,011,303.681,852,657.3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0,024,082.429,269,688.727,221,288.22

最近三年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312,677.42775,679.61686,869.75
利息净收入27,664.6235,803.3142,498.22
其中:利息收入172,290.62185,262.06159,022.24
利息支出144,626.00149,458.75116,524.0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52,463.55199,652.07163,820.84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91,736.96120,612.55103,406.65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49,860.2957,474.5845,141.28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9,347.5414,041.7710,565.1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0,209.36206,053.16190,329.1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5,613.9276,500.4447,639.59
其他收益1,526.852,237.741,797.9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4,911.1318,618.356,393.39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22.59-144.67-375.64
其他业务收入65,201.59313,459.65282,405.84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二、营业支出230,148.58555,516.48503,682.09
税金及附加2,918.034,013.613,048.59
业务及管理费164,955.82250,068.77215,411.62
信用减值损失2,434.10-314.469,811.38
其他业务成本59,840.62301,748.57275,410.50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82,528.84220,163.13183,187.66
加:营业外收入345.5470.98335.74
减:营业外支出754.493,410.60850.34
四、利润总额(损失以“-”号填列)82,119.89216,823.51182,673.06
减:所得税费用-9,244.6032,263.0929,613.06
五、净利润(损失以“-”号填列)91,364.48184,560.42153,060.0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1,364.48184,560.42153,060.0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1,482.037,999.332,895.86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882.46176,561.09150,164.15
六、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1,335.959,125.70-397.95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335.959,125.70-397.95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627.339,096.22-79.37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627.339,096.22-79.37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91.3829.49-318.58
1.权益法可结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2.73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46.0555.45-207.98
3.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54.67-25.97-17.8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90,028.53193,686.12152,662.0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88,546.51185,686.79149,766.2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482.037,999.332,895.8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570.4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0.570.48

最近三年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56,836.84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411,449.20473,829.82393,366.37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43,635.57437,219.80415,963.44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70,893.21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131,900.0078,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528,660.71-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178,752.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53,951.931,010,468.59334,616.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19,688.802,599,072.131,200,782.76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460,160.45699,450.50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780,390.74766,160.23-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8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109,404.99-120,826.54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代理承销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70,893.21--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34,520.82126,919.57109,189.04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3,710.46154,196.63126,171.27
支付的各项税费37,096.1260,889.7649,969.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90,795.021,153,674.04491,777.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96,811.362,722,000.671,677,383.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7,122.56-122,928.54-476,601.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68,959.3352,776.4192,096.9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3,248.4734,792.2832,863.4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5.9335.656.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2,253.7287,604.29125,017.33
投资支付的现金-23,36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8,483.368,378.539,419.3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8.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483.368,378.5333,027.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770.3779,225.7591,989.7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55,632.2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642,659.462,795,155.402,796,283.2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1,716.75113,990.1338,291.0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60,008.492,909,145.532,834,574.3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39,314.652,168,979.151,953,308.7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44,622.26115,924.9196,825.8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410.20765.67838.6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794.8314,271.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97,731.742,299,175.982,050,134.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2,276.75609,969.55784,439.7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22.59-144.67-375.6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0,552.85566,122.10399,452.6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2,490,430.181,924,308.081,524,855.4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89,877.322,490,430.181,924,308.08

(二)报告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最近三年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资产:
货币资金1,295,073.651,489,456.731,312,606.74
其中:客户存款1,240,349.211,462,001.701,281,202.05
结算备付金431,043.52448,572.74338,764.05
其中:客户备付金314,298.15308,864.07233,733.51
融出资金2,196,708.692,361,432.921,890,597.58
衍生金融资产9,750.59119.002,594.58
存出保证金72,999.9461,055.3248,831.83
应收款项23,494.8536,046.8372,931.7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86,958.40121,001.30182,614.27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4,197,205.403,309,205.522,347,722.47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15,462.8470,450.47108,690.8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988.4619,167.9717,205.02
长期股权投资429,088.22402,865.12346,192.02
固定资产13,344.6014,780.9715,956.11
使用权资产29,479.5139,170.51
无形资产8,908.499,086.278,655.53
递延所得税资产33,590.8114,423.1719,592.39
其他资产15,427.6416,354.2917,705.42
资产总计9,061,525.628,413,189.136,730,660.53

(接上表)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负债:
应付短期融资款716,151.75604,127.57545,544.19
拆入资金260,216.07128,189.7850,032.08
交易性金融负债167,611.95-3,965.96
衍生金融负债12,537.528,481.394,830.5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456,548.191,420,380.71968,359.86
代理买卖证券款1,502,482.971,640,396.021,490,937.18
代理承销证券款-70,893.21-
应付职工薪酬72,613.77145,182.95120,887.74
应交税费9,133.106,394.4915,292.53
应付款项58,361.1440,896.2134,599.12
应付债券2,046,580.072,368,898.071,696,847.26
租赁负债31,458.8241,094.35
递延所得税负债--581.31
其他负债11,041.9013,060.3213,266.22
负债合计6,344,737.266,487,995.064,945,143.96
股东权益:
股本403,442.70310,340.54310,340.54
资本公积1,587,232.10925,014.34925,014.34
其他综合收益-3,155.591,280.82-4,564.66
盈余公积94,229.6985,813.5569,655.04
一般风险准备262,573.53245,690.78213,334.88
未分配利润372,465.94357,054.04271,736.43
股东权益合计2,716,788.361,925,194.071,785,516.5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9,061,525.628,413,189.136,730,660.53

最近三年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220,816.04420,751.17380,590.74
利息净收入22,187.8629,816.4737,047.74
其中:利息收入159,029.14174,376.35151,184.12
利息支出136,841.28144,559.89114,136.3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34,485.30178,824.50152,174.34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73,704.4799,539.9491,835.79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49,860.2957,474.5845,141.28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9,291.5914,016.7010,482.7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7,447.59194,764.52186,310.6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5,613.9276,500.4447,639.59
其他收益1,068.881,944.911,734.2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5,467.7414,799.633,007.37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22.59-144.67-375.64
其他业务收入571.56745.81692.08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二、营业支出148,026.60227,369.31208,744.12
税金及附加2,648.992,908.512,702.17
业务及管理费144,763.15226,490.39199,224.00
信用减值损失559.34-2,141.686,771.79
其他业务成本55.12112.0946.16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72,789.44193,381.86171,846.62
加:营业外收入81.0521.4664.30
减:营业外支出562.723,404.24842.06
四、利润总额(损失以“-”号填列)72,307.77189,999.08171,068.86
减:所得税费用-11,853.6425,341.3726,571.21
五、净利润(损失以“-”号填列)84,161.41164,657.71144,497.6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4,161.41164,657.71144,497.6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1,335.959,126.47-397.95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627.339,096.22-79.37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627.339,096.22-79.37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91.3830.25-318.58
1.权益法可结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2.73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46.0555.45-207.98
3.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54.67-25.20-17.87
七、综合收益总额82,825.46173,784.17144,099.70

最近三年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347,940.66420,247.03363,417.15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58,417.85316,716.68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70,893.21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513,178.43-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131,900.0078,000.00-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178,752.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503.464,016.773,850.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75,096.221,244,753.29683,984.80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460,160.45699,450.50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727,759.50772,429.8437,911.27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132,270.08-77,105.70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80,000.00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130,996.82
代理承销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70,893.21--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96,993.99109,636.1396,135.23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1,258.91144,648.84119,051.17
支付的各项税费27,480.1454,328.5845,603.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2,415.7774,927.7370,627.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00,068.421,616,131.551,225,884.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4,972.20-371,378.26-541,899.7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68,065.5847,655.9488,096.9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3,248.4734,494.5732,947.8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9.1733.0341.8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1,353.2282,183.53121,086.56
投资支付的现金-9,000.0020,36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7,976.118,058.799,134.4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976.1117,058.7929,494.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377.1165,124.7491,592.0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55,632.2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642,659.462,795,155.402,796,283.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98,291.742,795,155.402,796,283.2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845,697.902,074,997.011,926,909.7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40,847.29113,707.1395,649.1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892.0113,394.4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99,437.202,202,098.542,022,558.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8,854.54593,056.86773,724.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22.59-144.67-375.6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2,217.96286,658.68323,041.1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1,938,029.471,651,370.791,328,329.6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25,811.501,938,029.471,651,370.79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末/度2021年末/度2020年末/度
总资产(亿元)1,002.41926.97722.13
总负债(亿元)721.64725.84536.86
全部债务(亿元)465.96456.20328.15
所有者权益(亿元)280.77201.13185.27
营业总收入(亿元)31.2777.5768.69
利润总额(亿元)8.2121.6818.27
净利润(亿元)9.1418.4615.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9.0518.4015.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8.9917.6615.02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67.71-12.29-47.66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11.387.929.20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36.2361.0078.44
流动比率(倍)2.622.632.85
速动比率(倍)2.622.632.85
资产负债率(%)63.4570.8265.33
债务资本比率(%)62.4069.4063.91
营业毛利率(%)26.3928.3826.67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1.253.023.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99.558.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69.528.28
EBITDA(亿元)23.6537.9030.01
EBITDA全部债务比(%)8.5612.6111.58
EBITDA利息倍数2.633.933.76

注: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合并报表口径进行计算。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2)全部债务=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3)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4)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5)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报告期净利润/[(期初资产余额(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期末资产余额(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2]×100%

(7)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如有)+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9)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100%

(二)风险控制指标

最近三年,公司净资本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如下:

指标监管标准预警标准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净资本(亿元)--230.08172.86159.34
核心净资本(亿元)--218.68145.86135.34
净资产(亿元)--271.68192.52178.55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亿元)--97.3482.8481.64
风险覆盖率(%)≧100%≧120%236.37208.65195.17
资本杠杆率(%)≧8%≧9.6%27.9021.1124.79
流动性覆盖率(%)≧100%≧120%456.10312.07230.58
净稳定资金率(%)≧100%≧120%160.89143.29169.93
净资本/净资产(%)≧20%≧24%84.6989.7989.24
净资本/负债(%)≧8%≧9.6%47.5236.1946.13
净资产/负债(%)≧10%≧12%56.1140.3051.69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100%≦80%18.1417.1011.48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500%≦400%189.67196.86161.29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核心净资本218.68亿元,净资本230.08亿元,差额11.40亿元。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公司的核心资本与净资本二者差额均为附属净资本,系公司当前存续的次级债根据发行期限折算并扣除向其他证券公司借入的长期次级债务后的金额,按照《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长期次级债可按一定比例计入净资本,到期期限在3、2、1年以上的,原则上分别按100%、70%、50%的比例计入净资本。”。

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稳健,各项主要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管理层以最近三年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讨论与分析。为完整、真实的反映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以下管理层讨论和分析主要以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数据为基础。

(一)资产结构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分别为7,221,288.22万元、9,269,688.72万元和10,024,082.42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比较低,公司资产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785,382.6317.811,978,975.1021.351,548,333.2221.44
其中:客户存款1,651,243.5716.471,827,917.8419.721,479,024.1520.48
结算备付金504,800.365.04511,455.085.52375,974.865.21
其中:客户备付金392,762.343.92358,930.533.87276,508.643.83
融出资金2,196,708.6921.912,361,432.9225.471,890,597.5826.18
衍生金融资产9,750.590.10119.00-2,594.580.04
存出保证金457,310.494.56309,182.223.34221,482.433.07
应收款项31,147.670.3136,046.830.3972,931.711.0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28,379.263.28185,247.422.00262,335.473.63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4,298,840.8942.893,361,127.3136.262,390,413.3733.10
债权投资2,031.250.022,925.000.039,884.630.14
其他债权投资15,462.840.1570,450.470.76108,810.811.5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988.460.0319,167.970.2117,205.020.24
长期股权投资256,045.392.55229,822.292.48182,149.202.52
固定资产14,202.040.1415,448.560.1716,564.950.23
使用权资产31,995.220.3241,345.680.45--
无形资产9,081.070.099,244.790.108,841.600.12
商誉1,130.260.011,130.260.011,130.26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37,703.920.3816,473.890.1822,892.720.32
其他资产41,121.370.41120,093.941.3089,145.801.23
资产合计10,024,082.42100.009,269,688.72100.007,221,288.2210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548,333.22万元、1,978,975.10万元和1,785,382.63万元。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1.980.001.980.004.100.00
银行存款1,785,369.64100.001,978,871.2699.991,548,248.2499.99
其中:客户存款1,651,243.5792.491,827,917.8492.371,479,024.1595.52
公司存款134,126.067.51150,953.427.6369,224.094.47
其他货币资金11.020.00101.860.0180.880.01
合计1,785,382.63100.001,978,975.10100.001,548,333.22100.00

2021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430,641.88万元,增幅27.81%,

主要系客户存款和公司存款增加所致。2022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193,592.47万元,降幅9.78%,主要系客户存款和公司存款减少所致。

2、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指公司为证券交易的清算交割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最低结算备付金由上月证券日均买入金额和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两个因素确定,其计算公式为: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上月证券买入金额/上月交易天数×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结算备付金分别为375,974.86万元、511,455.08万元和504,800.36万元。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结算备付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有备付金112,038.0222.19152,524.5529.8299,466.2226.46
客户备付金392,762.3477.81358,930.5370.18276,508.6473.54
合计504,800.36100.00511,455.08100.00375,974.86100.00

公司自有备付金余额与公司自营证券交易规模相关,随自营证券规模变动而相应变动,客户结算备付金余额则与证券市场交易量密切相关。公司结算备付金2021年较2020年有所上升,2021年末,结算备付金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135,480.22万元,增幅36.03%。2022年较2021年基本持平,2022年末,结算备付金余额较2021年末降低6,654.72万元,降幅1.30%。

3、融出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融出资金分别为1,890,597.58万元、2,361,432.92万元和2,196,708.69万元。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融出资金按类别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2,202,248.832,366,432.101,896,799.89
减:减值准备5,540.154,999.186,202.31
融出资金净值2,196,708.692,361,432.921,890,597.58

自公司2010年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以来,公司不断加大信用业务投入力度,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呈增长趋势。2021年末,融出资金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470,835.34万元,增幅24.90%,2022年末,融出资金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164,724.23万元,降低6.98%,主要系市场活跃度与客户融资需求波动所致。

4、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2,390,413.37万元、3,361,127.31万元和4,298,840.89万元。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初始成本公允价值初始成本公允价值初始成本
债券2,639,399.382,662,933.611,967,380.141,949,419.221,563,462.911,555,627.77
股票229,403.14228,297.65138,083.70128,275.92115,817.4896,439.58
基金1,262,874.491,262,108.53771,410.29744,276.45351,459.15342,776.02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42,292.1549,615.12374,192.97361,750.16244,410.70241,245.69
信托产品7,721.539,938.8756,269.2657,821.6373,629.4073,078.56
其他117,150.21104,946.0353,790.9445,001.0041,633.7342,207.31
合计4,298,840.894,317,839.803,361,127.313,286,544.372,390,413.372,351,374.94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262,335.47万元、185,247.42万元和328,379.26万元。买入返售交易是指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以一定的价格向交易对手买入金融资产,同时公司于合同或协议到期日再以约定价格返售相同的金融产品。2021年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较2020年末减少77,088.05万元,降幅为29.39%,2022年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较2021年

末增加143,131.84万元,增幅为77.27%,主要系债券逆回购规模增加。

(1)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标的物种类分类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股票1,529.440.472,832.511.502,022.810.76
债券327,040.5399.53185,881.4998.50262,958.7699.24
小计328,569.97100.00188,714.00100.00264,981.57100.00
减:减值准备190.71-3,466.58-2,646.10-
账面价值328,379.26-185,247.42-262,335.47-

(2)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业务类别分类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1,529.440.472,832.511.502,022.810.76
债券买断式逆回购交易----80,123.6430.24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327,040.5399.53185,881.4998.50182,835.1369.00
小计328,569.97100.00188,714.00100.00264,981.57100.00
减:减值准备190.71-3,466.58-2,646.10-
账面价值328,379.26-185,247.42-262,335.47-

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类型主要包括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债券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业务、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最近三年,公司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客户需求情况开展以上业务。

6、应收款项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净额分别为72,931.71万元、36,046.83万元和31,147.67万元。

(1)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的应收款项按明细类别的构

成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违约债权款8,516.9122.2010,749.8423.7413,916.4916.10
应收权益互换保证金4,399.9911.471,666.003.6854,332.5362.86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4,548.5411.866,623.1114.635,421.866.27
其他20,901.1954.4826,239.8957.9512,758.5314.76
账面余额38,366.63100.0045,278.84100.0086,429.41100.00
减:坏账准备7,218.96-9,232.02-13,497.70-
账面价值31,147.67-36,046.83-72,931.71-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较2020年末减少36,884.88万元,降幅为50.58%。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较2021年末减少4,899.16万元,降幅为13.59%。

(2)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应收款项前五名欠款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欠款单位金额占比款项内容是否公司关联方
2022年12月31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6,018.3015.69应收债券本息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3,999.9910.43股票收益互换保证金
徐州中森通浩新型板材有限公司3,299.568.60违约债权
重庆市福星门业(集团)有限公司3,298.368.60违约债权
旭诚系列私募基金1,919.005.00应收基金清算款
合计18,535.2048.32--
2021年12月31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1,284.4647.01应收债券本息
徐州中森通浩新型板材有限公司3,299.567.29违约债权
重庆市福星门业(集团)有限公司3,298.367.28违约债权
旭诚系列私募基金1,919.004.24基金清算款
欠款单位金额占比款项内容是否公司关联方
北信利通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第 118 期投资组合1,800.003.98违约债权
合计31,601.3769.80--
2020年12月31日
上海锐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3,616.8350.47收益互换保证金和结算款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4,171.804.83应收债券本息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4,007.644.64违约债权
徐州中森通浩新型板材有限公司3,299.563.82违约债权
重庆市福星门业(集团)有限公司3,298.363.82违约债权
合计58,394.1867.58--

7、存出保证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出保证金分别为221,482.43万元、309,182.22万元和457,310.49万元,主要为交易保证金。2021年末,存出保证金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87,699.79万元,增幅为39.60%,2022年末,存出保证金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148,128.27 万元,增幅为47.91%,主要系交易保证金规模增加。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存出保证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交易保证金424,957.7292.93268,979.9187.00206,647.8593.30
信用保证金32,352.777.0740,202.3113.0014,834.586.70
合计457,310.49100.00309,182.22100.00221,482.43100.00

8、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净值分别为182,149.20万元、229,822.29万元和256,045.39万元。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对长城基金、景顺长城等联营企业的投入。

9、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6,564.95万元、15,448.56万

元和14,202.04万元。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占总资产比例较小。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按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6,083.1142.836,714.6043.467,346.0944.35
运输工具344.262.42442.032.86516.893.12
电子设备6,505.0045.807,051.7545.657,381.9444.56
办公设备1,269.678.941,240.178.031,320.037.97
账面价值合计14,202.04100.0015,448.56100.0016,564.95100.00

10、其他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资产金额分别为89,145.80万元、120,093.94万元和41,121.37万元。2021年末,其他资产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30,948.14万元,增幅为34.72%。2022年末,其他资产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78,972.57 万元,降幅为65.76%,主要系应收贸易款减少。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其他资产的构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贸易款3,224.877.8497,324.5481.0465,043.3272.96
其他应收款25,765.1462.6610,212.868.5013,417.6315.05
长期待摊费用4,414.5210.745,966.264.977,165.588.04
预缴税款388.180.94--2.72-
待摊费用--167.330.14192.530.22
其他7,328.6617.826,422.955.353,324.023.73
合计41,121.37100.00120,093.94100.0089,145.80100.00

(1)其他应收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系押金、保证金、预付的房租、预付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预付其他办公支出及往来款等。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1年以内23,048.702,005.3910,061.293,828.939,115.525.15
1年至2年4,870.813,718.25624.7311.652,293.1645.73
2年至3年440.0611.942,070.0162.09838.0024.86
3年以上7,895.464,754.326,025.914,666.415,895.034,648.32
合计36,255.0410,489.9018,781.948,569.0818,141.704,724.0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8,141.70万元、18,781.94万元和36,255.04万元,占总资产比重较小。针对预期无法收回的款项,公司已遵循谨慎性原则,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扣除坏账准备后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13,417.63万元、10,212.86万元和25,765.14万元。

(2)长期待摊费用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7,165.58万元、5,966.26万元和4,414.52万元,主要系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如装修工程、机房工程、网络工程等改良工程发生的支出。

(二)负债结构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5,368,630.83万元、7,258,385.04万元和7,216,391.57万元。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为证券公司的特有负债。最近三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96%、31.76%和32.45%,2020年和2022年代理承销证券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均为0.00%,2021年代理承销证券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0.98%。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3,491,569.41万元、4,882,169.62万元和4,874,350.02万元,负债的主要构成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31,946.800.4411,904.040.22
应付短期融资款716,151.759.92604,127.578.32545,544.1910.16
拆入资金260,216.073.61128,189.781.7750,032.080.93
交易性金融负债167,611.952.32--3,965.960.07
衍生金融负债12,537.520.178,481.390.124,830.500.0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456,548.1920.181,420,380.7119.57968,359.8618.04
代理买卖证券款2,342,041.5532.452,305,322.2131.761,877,061.4234.96
代理承销证券款--70,893.210.98--
应付职工薪酬80,519.911.12154,497.912.13126,866.942.36
应交税费9,931.020.1413,861.960.1917,505.040.33
应付款项59,659.120.8340,896.210.5634,599.120.64
应付债券2,046,580.0728.362,368,898.0732.641,696,847.2631.61
租赁负债34,110.160.4743,153.160.59
递延所得税负债420.200.01229.47-1,719.410.03
其他负债30,064.060.4267,506.610.9329,395.000.55
负债合计7,216,391.57100.007,258,385.04100.005,368,630.83100.00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11,904.04万元、31,946.80万元和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22%、0.44%和0%,占公司负债总额比例较低。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20,042.76万元,增幅为

168.37%,2022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31,946.80万元。

2、应付短期融资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金额分别为545,544.19万元、604,127.57万元和716,151.75万元。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构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短期融资券602,740.6084.16451,507.7874.74301,814.1655.32
短期收益凭证113,411.1515.84152,619.7925.26243,730.0444.68
合计716,151.75100.00604,127.57100.00545,544.19100.00

2021年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较2020年末增加了58,583.38万元,增幅

10.74%。2022年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较2021年末增加了112,024.18 万元,增幅18.54%。

3、拆入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拆入资金金额分别为50,032.08万元、128,189.78万元和260,216.07万元,拆入资金主要为转融通融入资金及同业拆借拆入资金。2021年末,公司拆入资金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78,157.70万元,增幅为156.22%,主要系转融通融入资金规模增加所致。2022年末,公司拆入资金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132,026.29万元,增幅为102.99%,主要系同业拆借拆入资金规模增加所致。

4、交易性金融负债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余额分别为3,965.96万元、0.00万元和167,611.95万元。2021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余额较2020年末减少3,965.96万元,主要系债券借贷规模减少所致。2022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167,611.95万元,主要系债券借贷规模增加所致。

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分别为968,359.86万元、1,420,380.71万元和1,456,548.19万元。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主要由公司的融资融券债权收益权回购业务和自营业务形成。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买断式回购--25,038.302.59
质押式回购1,456,548.19100.001,420,380.71100.00842,409.1986.99
融资融券债权收益权回购业务----100,912.3610.42
合计1,456,548.19100.001,420,380.71100.00968,359.86100.00

2021年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较2020年末增加452,020.85万元,增幅为46.68%,2022年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较2021年末增加36,167.48

万元,增幅为2.55%。

6、代理买卖证券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分别为1,877,061.42万元、2,305,322.21万元和2,342,041.5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96%、31.76%和32.45%。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的代理买卖证券款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普通经纪业务1,926,110.9482.241,825,000.0279.161,563,643.2783.30
其中:个人客户1,458,473.7062.271,294,760.6856.161,201,836.6064.03
法人客户467,637.2419.97530,239.3423.00361,806.6719.28
信用业务415,930.6117.76480,322.1920.84313,418.1516.70
其中:个人客户237,721.8010.15314,961.4413.66285,485.5415.21
法人客户178,208.817.61165,360.757.1727,932.611.49
合计2,342,041.55100.002,305,322.21100.001,877,061.42100.00

代理买卖证券款主要来自普通经纪业务,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普通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分别为1,563,643.27万元、1,825,000.02万元和1,926,110.94万元,占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3.30%、79.16%和82.24%。2021年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较2020年末增加428,260.79万元,增幅为22.82%。2022年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较2021年末增加36,719.34 万元,增幅为1.59%。

2021年末,公司普通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261,356.75万元,增幅为16.71%。2022年末,公司普通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101,110.92万元,增幅为5.54%。

7、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26,866.94万元、154,497.91万元和80,519.91万元。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构成、变动及支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短期薪酬及长期薪酬79,961.69153,992.47125,483.56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558.22505.441,383.38
辞退福利---
合计80,519.91154,497.91126,866.94

2021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2020年末增加27,630.97万元,增幅为

21.78%。2022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2021年末减少73,978.00万元,降幅为47.88%,主要系已计提未发放的职工薪酬减少。

8、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17,505.04万元、13,861.96万元和9,931.02万元。本公司应交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等。2021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2020年末减少3,643.08万元,降幅为20.81%。2022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2021年末减少3,930.94万元,降幅为28.36%。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的应交税费分类构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个人所得税5,801.3458.421,904.3713.744,069.8223.25
资管产品增值税775.167.811,514.7310.932,076.6811.86
增值税1,319.2613.285,416.4439.072,864.9016.37
企业所得税1,696.4217.084,003.4628.887,906.3845.17
城市维护建设税104.981.06335.522.42167.600.96
教育费附加74.970.75277.392.00156.760.90
其他税费158.901.60410.042.96262.901.50
合计9,931.02100.0013,861.96100.0017,505.04100.00

9、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款项分别为34,599.12万元、40,896.21万元和59,659.12万元,占公司负债比例较小,主要为应付权益互换保证金、应付基金款项和待清算款项。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的应付款项分类构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权益互换保证金10,268.7217.216,106.9314.939,132.5726.40
应付清算款35,083.3758.8123,208.6256.7513,130.8737.95
应付基金款776.011.305,663.2613.856,770.3319.57
其他13,531.0122.685,917.3914.475,565.3516.09
合计59,659.12100.0040,896.21100.0034,599.12100.00

10、应付债券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分别为1,696,847.26万元、2,368,898.07万元和2,046,580.07万元。2021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2020年末增加672,050.81万元,增幅为39.60%,主要系公司债发行规模增加。2022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2021年末减少322,318.00万元,降幅为13.61%。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的应付债券构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公司债1,934,091.0794.502,320,119.9497.941,503,042.5688.58
收益凭证112,489.005.5048,778.132.06193,804.7011.42
合计2,046,580.07100.002,368,898.07100.001,696,847.26100.00

2022年末公司应付债券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起息日期期限票面利率2022年12月31日
17长证022017年7月27日5年5.08%-
19长城012019年1月21日3年3.67%-
19长城032019年7月16日3年3.69%-
19长证012019年3月19日3年4.20%-
20长城012020年2月20日3年3.09%102,667.15
20长城032020年7月31日2年3.25%-
20长城042020年8月28日1.5年3.37%-
20长城052020年9月25日3年3.84%100,935.39
20长城062020年10月22日1.5年3.47%-
20长城072020年10月22日2年3.58%-
20长城C12020年3月12日5年4.00%103,232.88
20长城C22020年5月22日3年3.37%102,068.16
20长城C32020年8月21日3年4.04%101,472.11
21长城012021年1月20日3年3.57%103,247.23
21长城022021年5月25日3年3.39%142,621.92
21长城032021年5月25日2年3.20%61,117.11
21长城042021年6月23日3年3.67%101,740.42
21长城052021年7月27日2年3.07%101,220.21
21长城062021年7月27日3年3.24%101,201.23
21长城072021年9月24日3年3.30%130,875.39
21长城082021年9月24日5年3.69%70,499.22
21长城C12021年3月22日3年4.25%103,318.49
22长城012022年1月12日3年3.00%102,650.48
22长城022022年1月12日5年3.40%102,988.45
22长城032022年2月21日5年3.38%102,590.95
22长城042022年12月26日2年3.39%119,673.84
22长城052022年12月26日3年3.46%79,970.43
收益凭证2020年2月5日至2022年12月28日366天至1103天浮动利率112,489.00
合计2,046,580.07

11、其他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负债分别为29,395.00万元、67,506.61万元和30,064.06万元。报告期内,其他负债的波动主要系由应付贸易款、其他应付款的变动所致。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公司应支付或预提的费用等。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的其他负债构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贸易款7,807.3625.9739,386.0358.342,301.997.83
其他应付款项12,599.0041.9116,737.1524.7916,190.7255.08
期货风险准备金7,298.6124.286,395.919.475,338.5018.16
应付股利1,996.926.641,996.922.961,996.926.79
其他362.171.202,990.604.433,566.8712.13
合计30,064.06100.0067,506.61100.0029,395.00100.00

2021年末,其他负债较2020年末增加38,111.61万元,增幅129.65%,主要系华能宝城物华应付贸易款增加。2022年末,其他负债较2021年末减少37,442.55

万元,降幅55.47%,主要系应付贸易款减少。

(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总体经营业绩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
营业收入312,677.42-59.69775,679.6112.93686,869.7576.16
营业支出230,148.58-58.57555,516.4810.29503,682.0986.70
营业利润82,528.84-62.51220,163.1320.18183,187.6652.49
利润总额82,119.89-62.13216,823.5118.69182,673.0651.97
净利润91,364.48-50.50184,560.4220.58153,060.0050.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882.46-49.09176,561.0917.58150,164.1551.35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0,164.15万元、176,561.09万元和89,882.46万元。202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发展稳定恢复态势不断得到巩固拓展,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新发展格局的构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有利的宏观政策环境,都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6,869.75万元,同比增长76.16%。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164.15万元,同比上升

51.35%。

2021年,公司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服务新发展格局,正式迈入“十四五”战略规划“建设”阶段,全面开启特色化证券公司新征程,大力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径。经过科学谋划、精心部署,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蓝图正式展卷:

以“安全”、“领先”为战略指导思想,打造以“数字券商、智慧投资、科创金融”为目标的综合型现代投资银行,坚持转型和创新双轨驱动,实现本质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奋力创建精于电力、能源领域的特色化一流证券公司。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战略管理PMO“双循环”机制,构建“十四五”战略规划落地实施保障体系,确保重大战略举措“按时、按质、高效”落地,分类评价冲A如期实现,科创金融智慧生态平台正式亮相,产业协同不断深入,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创近年新高,发展新潜能进一步释放,市场

竞争力进一步增强。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75,679.61万元,同比增长12.9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76,561.09万元,同比增长17.58%。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其重要、极不平凡的一年,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更甚以往,我国经济面临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持续增大,资本市场震荡加剧。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上下坚定信心、稳字当头,坚持特色化、专业化产业金融道路,聚焦“十四五”战略规划年度任务目标,科学应对复杂形势,切实筑牢安全经营防线,把“强经营、稳增长”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以更高政治站位彰显长城担当,以更宽视野维度布局产业金融,以更大力度强度深化机制革新,圆满实现资本金实力提升,发布科创金融港2.0版本,产业金融发展驶入深水区,进一步构建了公司发展新格局。

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10,024,082.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56,419.21万元。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12,677.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9,882.46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3%。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各期,本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86,869.75万元、775,679.61万元和312,677.42万元。从收入结构上来看,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投资收益是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最近三年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1.56%、52.30%和

93.60%。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52,463.5548.76199,652.0725.74163,820.8423.85
利息净收入27,664.628.8535,803.314.6242,498.226.19
投资收益140,209.3644.84206,053.1626.56190,329.1427.7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4,911.13-23.9618,618.352.406,393.390.93
汇兑收益522.590.17-144.67-0.02-375.64-0.05
其他业务收入65,201.5920.85313,459.6540.41282,405.8441.11
其他收益1,526.850.492,237.740.291,797.960.26
合计312,677.42100.00775,679.61100.00686,869.75100.00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主要来自于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报告期各期,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163,820.84万元、199,652.07万元和152,463.5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3.85%、25.74%和48.76%。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经纪业务净收入91,736.9660.17120,612.5560.41103,406.6563.12
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49,860.2932.7057,474.5828.7945,141.2827.56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9,347.546.1314,041.777.0310,565.126.45
其他净收入1,518.751.007,523.173.774,707.792.8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合计152,463.55100.00199,652.07100.00163,820.84100.00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经纪业务净收入占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3.12%、60.41%和60.17%,与我国证券行业仍以传统经纪业务为主的行业特点相符。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公司进一步巩固公司债券承销优势,继续拓展股权融资业务机会。

(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息净收入分别为42,498.22万元、35,803.31万元和27,664.6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6.19%、4.62%和8.85%。

公司2021年度利息净收入同比减少6,694.91万元,降幅为15.75%。公司2022年度利息净收入同比减少8,138.69万元,降幅为22.73%。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90,329.14万元和206,053.16万元和140,209.3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7.71%、26.56%和44.84%。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投资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5,613.9253.9376,500.4437.1347,639.5925.0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9.460.01-0.33-
金融工具投资收益64,595.4346.07129,335.2262.77143,566.6375.43
其中:持有期间取得收益115,431.4182.3398,857.0647.9896,289.8350.59
交易性金融资产115,415.7982.3298,832.1947.9696,255.5750.5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5.620.0124.870.0134.260.02
金融工具处置收益-50,835.97-36.2630,478.1614.7947,276.8024.84
衍生金融工具15,242.7510.87-14,679.20-7.12524.960.28
交易性金融资产-66,083.83-47.1345,806.7022.2347,232.6024.82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182.080.13307.650.1546.960.02
交易性金融负债-176.98-0.13-956.98-0.46-527.72-0.28
其他--198.020.10-876.75-0.46
合计140,209.36100.00206,053.16100.00190,329.14100.00

2021年实现投资收益206,053.16万元,同比增加15,724.02万元,增幅为

8.26%。2022年实现投资收益140,209.36万元,同比减少65,843.80万元,降幅为31.95%,主要系金融资产实现收益减少。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6,393.39万元、18,618.35万元和-74,911.1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93%、2.40%和-23.96%。2021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2,224.96万元,增幅为191.21%,2022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3,529.48万元,降幅为502.35%,主要系自营投资的证券估值变动影响。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84,595.09112.9326,361.78141.593,459.7254.11
交易性金融负债-965.511.29131.450.71-44.42-0.69
衍生金融工具10,649.47-14.22-7,874.88-42.302,978.0946.58
合计-74,911.13100.0018,618.35100.006,393.39100.00

(5)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282,405.84万元、313,459.65万元和65,201.59万元,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由大宗商品销售收入构成。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大宗商品销售收入分别为281,733.99万元、312,719.51万元和64,560.89万元。公司大宗商品销售业务主要由二级子公司宝城物华开展,宝城物华向上游供应商买入大宗商品再以一定差价销售给下游客户,宝城物华上游供应商主要为外部煤炭贸易商,下游客户主要为华能集团内电厂。2021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1,053.81万元,增幅为11.00%。2022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48,258.06 万元,降幅为79.20%,主要系子公司业务收入减少。

(6)其他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1,797.96万元、2,237.74万元和1,526.85万元。

2、营业支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本公司营业支出分别为503,682.09万元、555,516.48万元和230,148.58万元。从支出结构上来看,主要为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信用减值损失和其他业务成本。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支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税金及附加2,918.031.274,013.610.723,048.590.61
业务及管理费164,955.8271.67250,068.7745.02215,411.6242.77
信用减值损失2,434.101.06-314.46-0.069,811.381.95
其他业务成本59,840.6226.00301,748.5754.32275,410.5054.68
合计230,148.58100.00555,516.48100.00503,682.09100.00

(1)税金及附加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3,048.59万元、4,013.61万元和2,918.03万元。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2021年,公司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965.02万元,增幅为31.65%,主要系应税收入增加。

2022年,公司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降低1,095.58万元,降幅为27.30%。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1,137.421,745.381,470.92
教育费附加768.691,271.031,120.60
房产税209.51176.27127.94
其他802.41820.93329.13
合计2,918.034,013.613,048.59

(2)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各期,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支出分别为215,411.62万元、250,068.77万元和164,955.82万元,是公司主要的营业支出项目。其中职工薪酬是业务及管理费的主要组成部分。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职工薪酬103,805.80181,949.97155,357.23
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2,918.003,047.0216,991.54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12,371.2712,634.30-
折旧摊销费9,448.369,461.528,945.74
业务宣传费8,289.8910,149.367,395.05
电子设备运转费6,549.877,069.095,245.42
席位运行费3,962.514,190.223,784.36
通讯费3,104.583,024.503,629.97
咨询费2,494.392,182.653,187.88
投资者保护基金1,095.034,013.281,758.89
其他10,916.1212,346.869,115.55
合计164,955.82250,068.77215,411.62

(3)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各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9,811.38万元、-314.46万元和2,434.10

万元。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坏账损失、融出资金减值损失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等,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实质影响。2020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9,251.41万元,主要系本期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的信用减值金额增加。2021年信用减值损失为负,主要系坏账损失、融出资金减值损失转回。2022年,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748.57万元,主要系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的信用减值金额增加。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坏账损失1,952.81-1,982.58496.89
融资融券减值损失540.97-1,203.134,729.1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13.221,075.261,610.90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转回-72.90-34.62-23.83
债权投资减值转回1,830.612,998.27
合计2,434.10-314.469,811.38

(4)其他业务成本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成本为现货贸易业务成本及其他。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其他业务成本分别为275,410.50万元、301,748.57万元和59,840.62万元。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现货贸易业务成本(大宗商品销售成本)59,834.95301,719.09275,405.10
其他5.6729.485.40
合计59,840.62301,748.57275,410.50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1,519,688.802,599,072.131,200,782.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196,811.362,722,000.671,677,383.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7,122.56-122,928.54-476,601.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122,253.7287,604.29125,017.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8,483.368,378.5333,027.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770.3779,225.7591,989.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2,460,008.492,909,145.532,834,574.3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2,097,731.742,299,175.982,050,134.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2,276.75609,969.55784,439.7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0,552.85566,122.10399,452.60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56,836.84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411,449.20473,829.82393,366.37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43,635.57437,219.80415,963.44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70,893.21-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131,900.0078,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528,660.71-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178,752.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53,951.931,010,468.59334,616.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19,688.802,599,072.131,200,782.76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460,160.45699,450.50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780,390.74766,160.23-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8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109,404.99-120,826.54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代理承销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70,893.21--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34,520.82126,919.57109,189.04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3,710.46154,196.63126,171.27
支付的各项税费37,096.1260,889.7649,969.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90,795.021,153,674.04491,777.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96,811.362,722,000.671,677,383.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7,122.56-122,928.54-476,601.19

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净流出,主要系近年来随市场行情变化,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融资融券业务及回购业务的波动,使得对应的流入资金减少、流出资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68,959.3352,776.4192,096.9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3,248.4734,792.2832,863.4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5.9335.6056.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2,253.7287,604.29125,017.33
投资支付的现金-23,36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8,483.368,378.539,419.3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8.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483.368,378.5333,027.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770.3779,225.7591,989.72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1,989.72万元、79,225.75万元和113,770.37万元,其中:(1)2020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17,353.38万元,增幅为110.71%,主要系对外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2021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24,649.08万元,降幅为74.63%,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3)2022年,投资活动现金净额同比增加

34,544.62万元,增幅为43.60%,主要系收回投资及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55,632.2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642,659.462,795,155.402,796,283.2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1,716.75113,990.1338,291.0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60,008.492,909,145.532,834,574.3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39,314.652,168,979.151,953,308.7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44,622.26115,924.9196,825.8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410.20765.67838.6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794.8314,271.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97,731.742,299,175.982,050,134.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2,276.75609,969.55784,439.71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84,439.71万元、609,969.55万元和362,276.75万元。2020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42,639.22万元,增幅为44.78%,主要系对外融资规模同比增加。2021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74,470.16万元,减幅为22.24%,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2022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47,692.80万元,降幅40.61%,主要系公司本年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债券融资规模减少。

(五)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2020年-2022年,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合并报表):

项目2022年末/度2021年末/度2020年末/度
流动比率(倍)2.622.632.85
速动比率(倍)2.622.632.85
资产负债率(%)63.4570.8265.33
EBITDA利息倍数2.633.933.76
到期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100.00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计-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4)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5)到期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率/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六)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三)公司主要竞争优势”。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一)有息债务类型结构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4,479,496.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占比2021年末占比
银行借款--31,946.800.70
公司债券1,934,091.0743.182,320,119.9450.95
其他有息负债2,545,405.0256.822,201,476.1848.35
合计4,479,496.08100.004,553,542.92100.00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74,046.84万元,降幅为1.63%,主要系部分公司债券到期偿还所致。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为2.62,速动比率为2.62,流动资产及速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保障能力较高。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货币资金(扣除客户资金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分别为134,139.05万元、4,298,840.89万元和328,379.26万元,能够为有息负债的偿付提供有效的保障。同时发行人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12,677.42万元,实现净利润91,364.48万元,较强的盈利能力也为本期债券本息的足额偿付提供了保障。发行人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2022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的有息负债期限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
应付短期融资款716,151.75-----716,151.75
拆入资金260,216.07-----260,216.0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456,548.19-----1,456,548.19
应付债券575,142.13838,613.53356,745.7970,499.22205,579.40-2,046,580.07

(三)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有息负债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占比
信用借款373,627.228.34
抵押借款-
质押借款1,456,548.1932.52
一年内到期的无担保债券(不含短期融资券)575,142.1312.84
应付债券1,471,437.9432.85
其他流动负债-短期融资券602,740.6013.46
合计4,479,496.08100.00

七、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将特定情形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也认定为关联方。

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华能资本;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华能集团。

2、公司下属企业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下属企业如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子公司类型注册地
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子公司杭州
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设立的子公司深圳
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设立的子公司深圳
长证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本公司设立的子公司香港
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本公司之二级子公司上海
深圳长城富浩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之二级子公司深圳
青岛长城高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之二级子公司青岛

3、其他关联方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如下表所示: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3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4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5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6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7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8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
9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10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11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12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13华能综合产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14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15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16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17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18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19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20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2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22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23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24上海华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25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26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27华能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28华能供应链平台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29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30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31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32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33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3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35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36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37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38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39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40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1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
42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43深能水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4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45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4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4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独立董事曾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自2022年1月起解除关联关系)
48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前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自2022年3月起解除关联关系)
49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前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自2022年3月起解除关联关系)
50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长城基金控制的公司
51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前监事担任该公司高管(自2021年11月起解除关联关系)
5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前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二)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业务类型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56.9518.58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0.50-16.74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3.307.09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119.80213.40221.90
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2.42-0.31
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0.94-1.95
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2.11-2.21
华能综合产业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0.04-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4.27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4.463.40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0.480.21-
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0.1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0.00--
合 计126.37278.35276.45

(2)向关联方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1.482.161.25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0.94-0.99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0.010.4016.81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4.817.16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0.210.510.51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2.8620.7435.86
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150.000.57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560.090.08
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0.020.020.02
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28-0.15
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660.030.11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00.1566.8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5.7259.1633.43
华能综合产业有限公司0.000.090.00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0.180.67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000.08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0.03-
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020.04-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0.00--
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0.00
合计94.9288.42164.52

(3)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业务类型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187.53149.93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1.4094.44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194.62322.29195.33
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38.36
关联方名称业务类型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0.05
合计194.62511.22478.11

(4)存放于关联方的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92.81445.25195.50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0.674.213.2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0.560.26
合计593.48450.02198.99

(5)向关联方出租证券交易席位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业务类型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2,079.731,687.661,006.17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3,307.393,197.152,335.8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271.01634.2522.19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39.52
合计5,658.135,519.063,403.69

(6)代销关联方的基金产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业务类型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基金产品业务收入891.771,974.83759.13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基金产品业务收入335.001,002.501,225.39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基金产品业务收入--0.3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基金产品业务收入5.7911.7812.06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销基金产品业务收入--4.30
合计1,232.562,989.122,001.21

(7)向关联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业务类型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服务收入34.9114.4341.89
深能水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服务收入19.25-38.21
华能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服务收入--56.60
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服务收入-405.66-
合计54.15420.09136.70

(8)向关联方提供证券承销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业务类型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证券承销服务收入238.86-353.77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承销服务收入--283.02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承销服务收入--67.9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承销服务收入9.4311.3215.0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承销服务收入--943.40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证券承销服务收入26.3252.92-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证券承销服务收入-2.83-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承销服务收入-2.36-
合计274.6169.431,663.21

(9)持有关联方非公开发行的债券或管理的产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产品品种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产品/资管计划115,531.2716,843.847,660.84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计划--8,489.8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产品2,652.92--
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产品/资管计划6,105.005,745.005,050.00
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产品---
合计124,289.1922,588.8421,200.66

(10)与关联方发生的现券买卖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类型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券买卖505,293.99365,678.21139,092.3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券买卖275,931.87110,567.35222,351.5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券买卖105,233.02884,580.09357,642.6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券买卖104,473.44--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现券买卖24,867.56--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券买卖--10,656.1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券买卖不适用33,982.7514,205.93
合 计1,015,799.881,394,808.39743,948.50

(11)向关联方提供证券咨询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业务类型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投资咨询服务收入--259.36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咨询服务收入--35.51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咨询服务收入237.76--
合 计237.76-294.87

(12)与关联方发生的大宗商品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83--
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58.045,158.4010,086.58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217.63
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21.4616,882.073,120.89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56976.5611,205.14
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16,377.8848,518.297,656.68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966.217,769.151,842.23
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14,973.8910,148.9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1,628.09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2,721.02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2,514.885,332.89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250.56-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63.651,043.091,853.59
华能供应链平台科技有限公司14.2232,282.6310,824.66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电厂--8,826.64
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932.8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5,551.18
华能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2.517.973,111.62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2,706.8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电厂--2,597.77
上海瑞宁航运有限公司--1,969.76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电厂--1,911.61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1,898.19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丹东电厂--1,428.0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1,052.53
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962.79
华能广东燃料有限公司--650.98
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489.88
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13.27486.47
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452.23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5,980.2815,842.56-
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578.26-
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69.10-
大宗商品交易收入合计25,800.64147,080.67107,667.68
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12,175.5319,609.25
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321.05-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8,376.422,565.67
上海瑞宁航运有限公司--690.27
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43.93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44
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12.84116.7612.63
大宗商品交易支出合计12.8420,989.7622,923.17

(13)向关联方购买产品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04.285,510.235,391.15
上海华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709.961,657.621,727.72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686.50--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82.70265.04298.69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1.03760.35-
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6021.44
深圳市能源电力服务有限公司--433.41
合计7,954.478,203.847,872.41

(14)向关联方融资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19.23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89.04421.29194.7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2.162,322.24853.12
合计381.212,743.531,067.13

(15)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业务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收款项644.96754.64317.99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收款项952.411,439.28577.5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收款项252.73798.32627.32
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应收款项--0.87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应收款项144.0096.00-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项81.00--
合 计2,075.103,088.241,523.68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1,360.441,411.331,411.33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9.00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0.420.340.23
合 计1,360.861,411.671,420.5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付款项不适用210.00-
合计-210.00-
深圳市能源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
关联方名称业务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62.00-
上海华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17.74--
合 计17.7462.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短期借款--60,808.77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短期借款-20,019.86-
合计-20,019.8660,808.77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负债12,057.6415,958.47-
上海华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租赁负债2,469.643,650.49-
合计14,527.2819,608.96-

(16)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公司债-30,000.00-
合 计-30,000.00-

(17)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承销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承销--176.8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承销-197.3546.52
合 计-197.35223.41

(18)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248.242,911.442,786.61
合 计1,248.242,911.442,786.61

(19)向关联方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上海华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727.7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391.15
合 计--7,118.86

(20)关联方资金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业务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
借入归还借入归还借入归还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短期借款----24,399.0024,399.00
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短期借款----1,800.001,8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款----130,000.0070,000.00
合计----156,199.0096,199.00

(三)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定价机制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及决策制度做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第九十二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与该关联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就该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交易的基本情况、交易是否公允等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股东大会需要关联股东到会进行前述说明的,关联股东亦有责任和义务到会如实作出说明。

第一百三十一条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关于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对外捐赠等重大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批准权限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后)的1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七)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或者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过0.5%的关联交易(公司对外担保除外)事项;

(八)除本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担保事项。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为准,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后)10%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已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董事会应当对前述重大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前述事项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所述交易不包括下列事项:

(一)证券自营业务等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交易;

(二)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电脑设备及软件、办公设备、运输设备等购买和出售;

(三)提供担保;

(四)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以及不附有任何义务的交易。

第一百四十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等事项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第13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15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1)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构成关联交易,召集人应及时事先通知该关联股东,关联股东亦应及时事先通知召集人;

(2)在股东大会召开时,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其他股东也有权向召集人提出关联股东回避。召集人应依据有关规定审查该股东是否属于关联股

东及该股东是否应当回避;

(3)关联股东对召集人的决定有异议的,可就是否构成关联关系、是否享有表决权等提请人民法院裁决,但在人民法院作出最终的裁决前,该股东不应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4)与该关联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就该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交易的基本情况、交易是否公允等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股东大会需要关联股东到会进行前述说明的,关联股东亦有责任和义务到会如实作出说明。

第16条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1)股东大会: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2)董事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或者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后实施,如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总裁办公会:未达到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裁办公会批准实施后,报董事会备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士在总裁办公会上应当回避表决。

第17条 对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或者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等或有事项

截至2022年末,公司不存在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的须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2022年末,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为1,863,920.51万元,占当期末净资产比例为66.39%,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原因
货币资金305.67主要为风险准备金专户存款等
交易性金融资产1,855,935.18主要为质押式回购业务而设定质押的债券;债券借贷业务;国债充抵期货保证金;为融资融券业务而转让过户的股票和基金;限售股;承诺不退出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和股权投资;未过封闭期的基金;以管理人身份认购的基金份额和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维持杠杆比例的资产管理计划等
其他债权投资7,679.67为质押式回购业务而设定质押债券;债券借贷业务
合计1,863,920.51-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筹资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债券合计90.00亿元。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发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3长城证券CP001,实际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2.66%,期限为243天。

本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发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长城D1,实际发行规模10

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2.73%,期限为358天。

本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发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3长城证券CP002,实际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2.69%,期限为246天。

本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发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3长城证券CP003,实际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2.58%,期限为103天。

本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发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债券全称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长城01”;品种二债券全称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3长城02”。实际发行规模12亿元、8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3.08%、3.25%,期限为2年、3年。

本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发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债券全称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长城03”;品种二债券全称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3长城04”。实际发行规模10亿元、10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3.05%、3.45%,期限为3年、5年。

本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发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3长城D2,实际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2.59%,期限为221天。

(二)利润分配情况

长城证券于2023年4月1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份4,034,426,956.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人民币403,442,695.60元。上述股利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所涉资信评级的,主体评级结果均为AAA级。

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示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信用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正面

华能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之一,综合实力雄厚,公司是华能集团控股的唯一证券业务平台,获得华能集团在资金、业务协同、人才等方面的有力支持,在华能集团内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业务资质齐全,各项业务全面深入布局且均处于行业中上游水平,综合实力较强,已形成多功能协调发展的金融业务体系。

2018年公司正式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融资渠道得到有效拓展,2022年8月,公司成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共募集资金净额75.53亿元,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杠杆水平有所下降。

2.关注

随着国内证券行业加速对外开放、放宽混业经营的限制以及越来越多的券商通过上市、收购兼并的方式增强自身实力,公司面临来自境内外券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竞争。

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的波动性对公司经营稳定性及持续盈利能力构成一定压力,2022年以来受资本市场震荡加剧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受到冲击。

公司短期债务占比较高,未来存在一定的集中偿付压力,为流动性管理带来一定的挑战。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国际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将在信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等因素,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国际网站(www.ccxi.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提供或拒绝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中诚信国际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评级结果或采取终止、撤销评级等行动。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国有大行及主要股份制银行保持着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829.62亿元,已使用额度为208.19亿元,未使用额度为621.43亿元。

(二)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

(三)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发行的境内外债券情况(含已兑付债券)

单位:%、亿元

序号债券简称发行方式发行日期回售日期到期日债券期限(年)发行规模 (亿元)发行利率 (%)债券余额 (亿元)(注: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用途存续及偿还情况(注:截至报告期末)
122长城05公募2022/12/22-2025/12/263.008.003.468.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222长城04公募2022/12/22-2024/12/262.0012.003.3912.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322长城03公募2022/2/17-2027/2/215.0010.003.38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422长城02公募2022/1/10-2027/1/125.0010.003.40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522长城01公募2022/1/10-2025/1/123.0010.003.00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621长城08公募2021/9/22-2026/9/245.007.003.697.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存续
721长城07公募2021/9/22-2024/9/243.0013.003.3013.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存续
821长城06公募2021/7/23-2024/7/273.0010.003.24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存续
921长城05公募2021/7/23-2023/7/272.0010.003.07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存续
1021长城04公募2021/6/21-2024/6/233.0010.003.67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存续
1121长城03公募2021/5/21-2023/5/252.006.003.206.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存续
1221长城02公募2021/5/21-2024/5/253.0014.003.3914.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存续
1321长城01公募2021/1/18-2024/1/203.0010.003.57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存续
1420长城07公募2020/10/20-2022/10/222.0010.003.58-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已兑付
1520长城06公募2020/10/20-2022/4/221.5010.003.47-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已兑付
1620长城05公募2020/9/23-2023/9/253.0010.003.84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1720长城04公募2020/8/26-2022/2/281.5010.003.37-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已兑付
1820长城03公募2020/7/29-2022/7/312.0010.003.25-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已兑付
1920长城02公募2020/7/29-2022/7/312.0010.002.97-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已兑付
2020长城01公募2020/2/19-2023/2/203.0010.003.09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其中不低于10%用于支持疫情防护防控相关业务存续
2121长城C1私募2021/3/22-2024/3/223.0010.004.25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2220长城C3私募2020/8/21-2023/8/213.0010.004.04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2320长城C2私募2020/5/22-2023/5/223.0010.003.37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2420长城C1私募2020/3/12-2025/3/125.0010.004.00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公司债小计240.00190.00
2522长城证券CP008公募2022/12/7-2023/6/220.5410.002.5510.0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存续
2622长城证券CP007公募2022/12/6-2023/4/70.3310.002.5010.0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存续
2722长城证券CP006公募2022/11/25-2023/3/280.3310.002.2910.0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存续
2822长城证券CP005公募2022/10/20-2023/10/201.0010.002.1310.0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存续
2922长城证公募2022/10/20-2023/7/200.7510.002.0410.0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存续
券CP004资金。
3022长城证券CP003公募2022/6/8-2023/3/80.7510.002.4210.0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存续
3122长城证券CP002公募2022/6/7-2022/12/60.5010.002.13-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已兑付
3222长城证券CP001公募2022/1/13-2022/10/140.7510.002.65-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已兑付
3321长城证券CP012公募2021/12/9-2022/9/90.7515.002.71-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已兑付
3421长城证券CP011公募2021/11/12-2022/5/130.4910.002.7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已兑付
3521长城证券CP010公募2021/11/9-2022/3/100.3310.002.63-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已兑付
3621长城证券CP009公募2021/10/15-2022/1/180.2510.002.63-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兑付
3721长城证券CP008公募2021/8/26-2021/11/260.2515.002.4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经营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短期资金用途。已兑付
3821长城证券CP007公募2021/7/5-2021/9/300.2410.002.45-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经营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短期资金用途。已兑付
3921长城证券CP006公募2021/6/17-2021/9/170.2510.002.54-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经营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短期资金用途。已兑付
4021长城证券CP005公募2021/5/17-2021/8/170.2510.002.5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经营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短期资金用途已兑付
4121长城证券CP004公募2021/4/7-2021/7/70.2510.002.6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经营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短期资金用途。已兑付
4221长城证券CP003公募2021/3/11-2021/6/100.2510.002.7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经营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短期资金用途。已兑付
4321长城证券CP002公募2021/2/5-2021/5/100.2510.003.04-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经营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短期资金用途。已兑付

注: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2长城证券CP003、22长城证券CP006、22长城证券CP007、20长城01已兑付。

“20长城02”期限为2年(1+1),附第1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

4421长城证券CP001公募2021/1/8-2021/4/90.2410.002.5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经营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短期资金用途。已兑付
4520长城证券CP008公募2020/12/9-2021/3/100.2510.003.02-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经营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短期资金用途。已兑付
4620长城证券CP007公募2020/10/21-2021/1/200.2510.003.07-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经营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短期资金用途。已兑付
4720长城证券CP006公募2020/9/18-2020/12/210.2510.002.7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经营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短期资金用途。已兑付
4820长城证券CP005公募2020/6/10-2020/9/90.2510.002.34-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经营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短期资金用途。已兑付
4920长城证券CP004公募2020/5/25-2020/8/260.2515.001.65-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经营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短期资金用途。已兑付
5020长城证券CP003公募2020/3/17-2020/6/170.2515.002.2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经营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短期资金用途。已兑付
5120长城证券CP002公募2020/2/13-2020/5/150.2410.002.63-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经营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短期资金用途。已兑付
5220长城证券CP001公募2020/1/10-2020/4/100.2410.002.82-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经营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短期资金用途。已兑付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300.0060.00
其他小计----------
合计540.00250.00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已行使赎回选择权并于2021年8月2日完成兑付兑息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以上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均按时还本付息,不存在延迟支付利息或本金的情况。

(四)发行人及子公司已获批文尚未发行的债券情况

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余额上限公告》(中汇交公告〔2022〕39号),发行人短期融资券余额上限为96亿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的短期融资券余额为60亿元,尚未发行额度为36亿元。

根据《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10号),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短期融资券与证券公司其他短期融资工具待偿还余额之和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与证券公司其他短期融资工具之和符合监管要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9号),同意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100亿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尚未发行额度80亿元。

(五)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末存续的境内外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债券简称发行方式发行日期回售日期到期日债券期限(年)发行规模 (亿元)发行利率 (%)债券余额 (亿元)募集资金用途存续及偿还情况
122长城05公募2022/12/22-2025/12/263.008.003.468.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222长城04公募2022/12/22-2024/12/262.0012.003.3912.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322长城03公募2022/2/17-2027/2/215.0010.003.38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422长城02公募2022/1/10-2027/1/125.0010.003.40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522长城01公募2022/1/10-2025/1/123.0010.003.00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621长城08公募2021/9/22-2026/9/245.007.003.697.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存续
721长城07公募2021/9/22-2024/9/243.0013.003.3013.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存续
821长城06公募2021/7/23-2024/7/273.0010.003.24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存续
921长城05公募2021/7/23-2023/7/272.0010.003.07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存续
1021长城04公募2021/6/21-2024/6/233.0010.003.67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存续
1121长城03公募2021/5/21-2023/5/252.006.003.206.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存续
1221长城02公募2021/5/21-2024/5/253.0014.003.3914.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存续
1321长城01公募2021/1/18-2024/1/203.0010.003.57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存续
1420长城05公募2020/9/23-2023/9/253.0010.003.84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1520长城01公募2020/2/19-2023/2/203.0010.003.09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其中不低于10%用于支持疫情防护防控相关业务存续
1621长城C1私募2021/3/22-2024/3/223.0010.004.25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1720长城C3私募2020/8/21-2023/8/213.0010.004.04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1820长城C2私募2020/5/22-2023/5/223.0010.003.37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1920长城C1私募2020/3/12-2025/3/125.0010.004.0010.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存续
公司债小计190.00190.00
2022长城证券CP008公募2022/12/7-2023/6/220.5410.002.5510.0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存续
2122长城证券CP007公募2022/12/6-2023/4/70.3310.002.5010.0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存续
2222长城证券CP006公募2022/11/25-2023/3/280.3310.002.2910.0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存续
2322长城证券CP005公募2022/10/20-2023/10/201.0010.002.1310.0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存续
2422长城证券CP004公募2022/10/20-2023/7/200.7510.002.0410.0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存续
2522长城证券CP003公募2022/6/8-2023/3/80.7510.002.4210.0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存续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60.0060.00
其他小计----------
合计250.00250.00

注: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2长城证券CP003、22长城证券CP006、22长城证券CP007、20长城01已兑付。

(六)最近三年/两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违约现象。

(七)本次债券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2022年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80.77亿元。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存续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200亿元,假设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完成,则公司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22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78.3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三、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联系电话:0755-83462784传真:0755-83516244联系人:宁伟刚

(二)牵头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电话:0755-81983098

传真:0755-82133436联系人:柯方钰

(三)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电话:010-56571820传真:010-56571600联系人:王冰、冯卉、刘达目、廉洁、马晨晰、蔡宜峰此外,投资者可以自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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