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豫
破申
号】,郑州中院裁定受理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元建筑”)对公司的重整申请。现就郑州中院裁定受理上述破产重整申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概述
(一)重整申请概述申请人: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林州市姚村镇富康街
号综合办公楼二楼西头。申请事由:方元建筑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同时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郑州中院申请公司破产重整。
(二)裁定书内容(2023)豫
破申
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郑州华晶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备破产原因,但其是超硬材料规模企业,产业优势明显,且生产经营持续向好,具备重整价值,对其进行重整有利于全体债权人利益保护和超硬材料产业发展。综上,河南方元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公告编号:2023-016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本裁定自2023年5月12日起生效。
二、本次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将在法定期限内指定管理人,债权人可以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将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将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
如公司重整计划获批,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摆脱债务和经营困境,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如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交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未得到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人民法院未予强制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豫
破申
号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