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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化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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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代码:600328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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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 9:15-11:30时,下午13:00-15:00时。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到会股东、股东代表人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三)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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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8、《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关于为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10、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关于为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1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关于为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12、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关于为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13、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1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十四项议案中,议案9、10、11、12、13需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议案8需由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通过。

(五)推选监票人(股东代表、律师、监事各一名)。

(六)现场出席股东对提交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休会,表决统计(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八)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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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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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 料 之 一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制作及报送等相关规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化工”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编制完成并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市公司资料检索,报告《摘要》见2023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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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材 料 之 二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 周杰

各位股东:

现在,我代表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2022年度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中盐化工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一利五率”高质量发展指标为引领,紧紧围绕 “创新、变革、竞争、共赢”的战略方针,以建设“世界一流化工企业”为总体目标,切实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董事会全体董事以科学、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努力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推进股东大会决议落实,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了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地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公司管理制度和治理架构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不断强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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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合规;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完善;公司实体经营与资本运营实现良性互动,公司经营业绩创历史新高。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9.14亿元,同比增加30.0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81.63亿元,同比上升47.37亿元;实现净利润23.78亿元,同比上升6.35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8.64亿元;基本每股收益

1.907元/股;资产负债率39.29%,迈出了建设优秀化工企业扎实而有力的重要一步,为全体股东交上了一份优异的答卷。

一、董事会重大战略与投资决策情况

(一)坚持战略引领,推动企业持续做强做优做大

一是加快资本运作步伐,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2022年,董事会稳步推进非公开发行事项,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通过证监会发行部初审会;7月4日,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申请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司领取发行批文后,密集组织了50余场一对一、一对多路演与反路演活动。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亲自参与,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交流,宣传推介公司亮点,解答投资者疑问,展示公司优势和未来发展潜力,坚定投资者参与信心。发行工作于10月24日启动,11月中旬完成发行工作,20.22亿元募集资金顺利到位。本次权益性融资成功,是公司发展史上募集资金规模最大的一次资本运作,具有里程碑意义,公司资本实力得以显著扩充,流动性、偿债能力大幅增强,也为公司以后在资本市场再所作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是强基固本,协同发展做优纯碱产业。收购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投碱业”)100%股权后,为确保实现其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平稳过渡,实现相关业务与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碱业”)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昆仑碱业和发投碱业整合后的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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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巩固纯碱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实施了“营销业务、招标业务整合”,将两家产品营销业务进行了整合,统一了产品定价、仓储运输和市场划分,公司的市场占用率、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显著提升。共同成立招标办公室,将两家限额以上原材料、备品备件等物资统一进行招标,进一步提高议价能力、降低采购费用;成立了“投资技术协同和公用资源协同委员会”,并明确了议事规则,由两家相关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委员会的方式,共同协调决策两家企业在蒸汽、电力、矿产资源等公用资源的调配使用和开发利用。同时,整合两家企业的优势技术资源,共同讨论决策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研发以及生产技术瓶颈等方面的问题,整体提升两家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决策水平。

三是优化产业结构,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工作持续推进。注销中盐华东化工有限公司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积极推进该事项落实,截至目前完成了中盐华东化工有限公司资产清算及法人资格注销工作;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5%股权进行转让事项也在有序推进。通过一系列“关停并转”,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管理架构,控减法人户数,提高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集中发展核心产业的战略要求。

(二)坚持落实见效,持续提升企业治理效能

一是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2018年被纳入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名单,为落实“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实现上市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贡献与收益对等的原则,制定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5月14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按照时间安排,分两次累计向470名激励对象授予1347.22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1%,从而通过自愿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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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方式,建立和完善了中长期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幸福感和归属感。 二是持续提升企业自主治理水平,落实董事会职权取得实质成效。落实董事会职权、依法合规向经营层授权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头戏”。公司董事会加强顶层设计,制定《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形成了“1+2+N”制度体系,“1”即公司《章程》,是公司各治理主体运作的根本依据;“2”即《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突出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N”包括《投资管理办法》《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18项落实董事会重要职权的具体实施细则。上述制度体系的建立,从不同维度和层面为董事会履职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切实增强了董事会的权威性、有效性和整体功能。

三是持续完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公司董事会始终将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作为保证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任务,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法人治理机构从“试点探索”进入“全面推进”,从“公司层面为主”拓展到“覆盖重要子企业”,持续完善《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重要制度,从制度流程上明确党委前置研究重大问题和各治理主体职责边界。报告期内,制订了《董事会信息沟通制度》、《所属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外部董事履职保障实施细则》等制度,有效发挥制度的管理规范作用。

(三)坚持依法合规,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以安全环保为中心,稳妥统筹安全和发展。董事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必管”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安全环保承诺书》至基层班组、岗位人员;融入ISO 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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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国内外标准,修订特殊作业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承包商管理、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等8项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绩效管控体系,实施公司、厂、车间、班组四级定期考核和安全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积极调动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2022年,公司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二是强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合规管理强化年”各项工作。以制度明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机构在合规管理中的职责分工,明确总法律顾问兼任首席合规官,具体领导合规管理日常工作,总法律顾问列席公司重要会议,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性发表意见,发挥审核把关作用。同时,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核心岗位的合规风险,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制定、修订规章制度,细化管控机制,高质量保障公司运行。

三是推动大监督体系建设,筑牢合规经营风险监督防线。着力构建“大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法律、审计、内控、合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巡视巡察的协同监督合力,打造一支强有力的监督队伍,既要做到事后检查,也要做好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将违规问题苗头遏制在萌芽阶段,形成长效监督机制,时刻督促和提醒各合规主体紧绷合规之弦,强化合规意识,守住合规底线。加强对公司经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对造成损失的按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肃开展问责,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坚决落实“有责问责、应问必问”的工作机制。

(四)坚持创新驱动,激发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董事会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企业改革发展的第一动力,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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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董事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公司经营方针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坚持以科技创新为重点,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开展了一系列关键技术攻关和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建设,在产学研合作、新技术研发和应用、知识产权申报和保护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研发强度由2021年的1.87%增长到2022年的2.45%。氯碱公司、钠业公司、高分子材料公司三家子公司再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围绕主营业务,通过科研攻关,解决了一批重大技术难题。

(五)坚持维护股东利益,建立与投资者的友好关系

一是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年内,董事会在媒体跟踪、投资者问题释疑、机构调研等方面强化管理,及时掌握媒体对公司的评论、投资者关注公司的重点内容等。通过上交所e互动平台、投资者互动关系平台、投资者热线、公司邮箱、公司网站等,加强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沟通,确保投资者反馈的信息能够及时传递至公司,并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接受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投资者沟通顺畅;同时严格按照内部的制度规范,积极接待机构投资者的现场调研,并将来访投资者的信息以及发布研究报告情况,及时进行了记录,并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调研相关信息。年内,现场接待投资者及投资机构20余次,“E互动平台”、邮箱、电话回复投资者问题300余条,对投资者关注的“钠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项目建设进度等资本市场热点问题给与了明确答复,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和稳定了广大股民的投资信心。

二是重回报,主动保护投资者权利建立健康的股权文化。董事会制定《公司2022年投资者关系管理专项工作方案》并严格落实,以“视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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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网络互动”形式召开2021年度和2022年半年度、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亲自出席业绩说明会,面对面听取投资者对公司治理与经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借助网络、报纸等媒体,宣传公司形象,及时更新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以便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重大情况,做出投资决策;一直以来,公司董事会十分重视回报股东,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通过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年内,公司召开年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957,664,592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50,102,358.24元,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为30.48%。

三是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度,提高证券市场公平性。公司致力于追求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近年来,公司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认真梳理以往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不足,正视问题,及时整改,减少信息不对称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断优化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定期报告的可读性,充分披露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者决策所必须的信息,便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理解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风险信息。对于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报备及保密函签署工作,对知悉内幕信息人员进行必要的提醒说明,与外部信息使用人签订保密协议,以此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对公司股票价格造成的重大影响。公司2021-2022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最高等级A级评价(优秀);公司董事会秘书荣获中国上市协会2022上市公司董秘履职评价评级4A级奖项。上述奖项体现了公司整体运作规范,信息披露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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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较高,对市场有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也体现了监管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公司持续加强治理、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高度认可。

二、董事会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一)董事会建设情况

一是组建科学合规、决策结构更加优化的董事会班子。2022年4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严格落实外部董事占多数要求,完成换届工作,组建了新的董事会班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中胡书亚是国内纯碱领域的知名专家,赵艳灵、李强分别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位独立董事在化工领域、财务审计、法律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董事会专业结构合理,个人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互为补充、各有所长,为董事会决策带来了多角度的思维、更宽广的视野、更全面的分析,决策的科学性大幅提升。

二是积极搭建董事之间、与经营层之间沟通桥梁。公司董事会逐步形成了审议重大事项前召开独立董事沟通会的例行会议制度,重要事项事先充分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并取得事前认可后,方提交董事会审议,更为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在正式会议之外,董事会多方搭建经营班子与董事之间的沟通桥梁,召开不定期的见面会、座谈会,董事发挥其专业能力高、信息来源广、与各界企业单位交流联系多的优势,为公司经营管理、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提供大量有益信息和建议。

三是多措并举增强外部董事履职保障能力。深入推进董事会规范建设,支持外部董事更好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部董事履职保障服务工作,制订下发《外部董事履职保障实施办法》,积极落实外部董事对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情况的问询权,落实外部董事阅文权限、定期通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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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情况,完善外部董事调研机制、建立会前沟通机制。为外部董事掌握企业情况、提升履职水平、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强有力支撑,并将外部董事的意见建议落实到实际决策中,既提升了决策质量,又防控了经营风险。

(二)组织会议情况

一是董事会组织召开会议工作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筹备、召集、召开董事会,认真执行董事会集体讨论制度,确保董事的决策权得到充分体现;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审批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重要担保等事项,均履行公司党委前置程序。报告期内,组织召开董事会15次,审议议案82项。

二是组织及执行股东大会工作情况。确保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4次,审议议案24项,并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得到充分落实。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

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力保障。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

战略委员会提出公司资本结构亟待优化的建议,建议董事会要广开思路,拓宽渠道,尽快处置低效资产,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经营业绩;审计委员会客观评估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有效性,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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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独立开展工作,确保结果客观、公正;提名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推荐人选的任职资格及胜任能力进行认真审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和经营业绩进行了考核,并对薪酬发放进行了审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应工作制度开展工作,能对公司重大决策、战略规划、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专业性意见,加强了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效果。

四、公司内部控制及审计情况

(一)内部控制管理与审计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进行内控管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董事会不断推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市公司治理培训,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经第八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和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关联交易监督

2022年,董事会进一步细致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监督公司加强对日常关联交易的把控。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范畴,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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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司全体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定期了解和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并以专业的知识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管理出谋划策,充分发挥了董事作用。

第二部分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的第三年,也是公司建设世界一流化工企业的开局之年。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理解中央企业“一利五率”经营指标体系和“一增一稳四提升”年度经营目标的重要意义;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以高质量安全支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进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有效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坚决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持续增强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化工企业战略目标进程,争做建设世界一流化工企业的标杆。

一、聚焦目标任务做决策,实现企业高质量稳定性增长

2023年,董事会将以“建成世界一流化工企业”目标为引领,以完成全年指标任务为基准,在开拓国内外市场、优化产业布局、增加有效投资、加大科技研发等方面狠下功夫,督促各项管理提升和优化调整工作方案落地见成效,贯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保持经营业绩稳定增长,实现全年无安全环保事故,无质量事故,无违反公司业务规则行为,无网络安全事故,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目标及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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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生产经营目标,稳字当头做好各项工作,增强效益增长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稳健发展,实现高质量的实质性增长。

二、突出战略引领谋发展,保障改革举措取得实质性成效一是深刻认识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走深走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世界一流企业建设、深化国企改革工作,党的十九大首次明确提出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董事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打造卓越的产品服务、对标世界一流提升价值创造力、增强资源配置和整合能力、积极稳妥开拓国际市场等重点工作任务,综合研判公司改革发展实际,制订了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工作任务清单。总部职能部门要根据各项工作的任务分工,牵头推动落实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组织各经营单位配合开展工作,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实现上下贯通、整体推进,加强工作过程的跟踪、协调和信息沟通,以集中开展世界一流创建示范行动、价值创造行动、管理提升行动和品牌引领行动四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速跻身世界一流企业行列。

二是继续跟踪落实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工作,依据相关考核管理办法做好业绩考核、现金分红、解除限售、异动处理、回购等事项。确保股权激励取得正向激励实效,形成企业与职工“双赢”的良好局面,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筑牢红线底线防风险,推动企业健康永续性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执行,重点向子企业延伸,落实“十四五”法治规划要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企业党委(党组织)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各司其职,对重点问题亲自研究、部署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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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解决。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传递、层层落实,将落实情况纳入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中盐化工依法治企水平。

二是筑牢安全环保防线,坚守底线思维。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只有确保安全合规,企业才能往更高质量、更大规模发展。董事会将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党的领导关于安全环保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站位,以对党和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实际行动和过硬的成果践行初心使命,将本质安全作为长期的基本遵循,聚焦“三项纪律”管理成效、技改技措工作方向、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安全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工作,全面攻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提升安全环保基础对企业发展的保障能力,推进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开创新局面。

四、完善体制机制找定位,持续提升企业自主治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机制。根据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董事会六项职权,进一步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董事会运作,增强董事会的权威性、有效性和整体功能,持续提升公司自主治理水平;进一步明晰各治理主体权责,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事项清单,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

二是加强各级企业董事会建设。公司充分尊重所属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依法履行股东权利,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大授权力度,配套建设相应的授权体系,充分尊重、支持各级董事会依法履职,充分激发各级主体活力,形成上下有序的治理结构。要继续加强所属企业董事会建设,目前公司所属企业董事会已实现了外部董事占多数,下一步要高标准配齐配强各级企业董事会,多渠道充实专职外部董事队伍规模,着力加强对外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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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董事会秘书的培训,提高董事履职能力和水平,提高董事会运行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发挥各级董事会在公司管理体系中的作用。

五、强化自身建设夯基础,提高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能力一是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跟踪落实决议事项。认真履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前端管“目标”,即会议召开前,董事会将提案报送各董事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严格把好提案审核关;中间管“过程”,即会议环节中将确保董事会报告、讨论、记录、表决、签字、决议等各流程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避免董事会会议形式化、无序化、空洞化;后端看“结果”,即跟踪监督决议落实时,董事会将督促经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董事会决议全面、有效执行。

二是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度,提高证券市场公平性。2023年,董事会将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工作,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增强定期报告的可读性,披露信息使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便于投资者阅读理解。

三是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坚持事实第

一、及时披露、公平对待原则的同时,继续加强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基础工作及日常工作质量。加强与上海交易所、内蒙古监管局及上市公司协会的沟通协调,协同各监管机构持续推进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持与券商分析师与主流媒体的良好关系,向资本市场传导积极信息。继续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及发展理念。长期、主动维护中小投资者关系,定期提供行业分析报告、定期举办投资者回馈活动等。通过宣传培训,提高董、监、高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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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化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化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起步之年。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以建设优秀化工企业为目标,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增强斗志,一如既往为企业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建立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制度严密、运转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增强市场和投资者认同感,做资本市场规范运作、诚信经营的表率,为实现企业战略发展目标和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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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材 料 之 三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2年,作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随时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并以专业的知识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管理出谋划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书亚(化工专业),女,1961年11月出生,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经理、主任工程师。长期从事化工设计工作,在氨碱法、联碱法、天然碱等纯碱行业及小苏打、烧碱、氢氧化镁、有机硅、无机盐、复合肥、热电联产等领域均有工程业绩;曾担任青海地区等五个百万吨级氨碱项目以及伊朗、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等国外氨碱项目的设计经理;在联碱领域先后承担国内三个大型联碱工程的设计经理及专业审核工作;在天然碱领域分别承担土耳其、博兹瓦纳、美国等国家超大型天然碱加工项目中担任设计经理。参与项目曾获国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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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颁发的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国家工程设计银质奖、行业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等;并有多项获得行业协会认定的专有技术;参与《纯碱工学》第三版的编审工作并编写多个技术进步章节;在化工领域中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赵艳灵(会计专业),女,1967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家库专家,现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任内蒙古分所执行合伙人。1998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长期专注于上市公司、IPO审计、资产重组、再融资及咨询业务,积累了丰富的资本市场实战经验。从事证券期货审计工作23年来,组织、主持IPO、上市公司审计10多家。近几年担任内蒙君正年报及内控审计、大唐药业、赛科星等公司年报审计的签字合伙人。多年为上市公司、国有企业、高新企业提供财务尽职调查、审计、咨询服务,涉猎行业广泛。

李强(法律专业),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监督员、第十二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联合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李强律师执业23年,擅长刑事案件、高端商事争议解决的提炼分析、风险防范和法律方案,企业合规风险防控等。对刑法、民法典、公司法有深入研究,成功代理诸多疑难复杂及标的过亿元的民商事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处理公司各类纠纷案件的经验。多年为呼和浩特市政府、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卡特彼勒(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大唐新能源、大唐国际托电公司、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包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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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影响,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我们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独立董事义务。

2022年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11次董事会,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2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9次,我们都出席了会议,通讯会议均按要求,本着谨慎客观的态度发表表决意见,并对全部议案投了赞成票;

董事会换届后,公司共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我们均出席了会议。

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我们出席了公司2022年召开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对公司审议关联交易、高管薪酬、定期报告编制等事项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时,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并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的各项决策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2022年我们未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出异议。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做到了精心组织、及时传递、积极配合我们勤勉履职,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公司的经营层高度重视、及时沟通,积极勤勉地向我们汇报公司最新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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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动态同时,对我们进行实地考察等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报编制履职情况

在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我们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会同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安排,包括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

2.在董事会召开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

3.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并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资料信息的充分性,未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我们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能自觉学习和掌握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公司、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参加培训,力争切实履行好保护公司利益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我们对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已事前将本此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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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相关材料提供给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包括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及相关事宜均及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严格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担保的程序合法、合规,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满足;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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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资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向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考核激励规定,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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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公司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了应急预案,明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处理的程序和时限,建立了督察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实施内控规范体系,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八)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分别在专门委员会中担任委员或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四个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各自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运作规范。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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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发布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及《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十一)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公司及股东违反业绩承诺、股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在重大决策上积极建言献策,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公平、公正性,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为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我们持续关注了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我们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努力提升履职所应具备的专业素养,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做好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为公司持续科学发展提供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发挥独立董事专业职能,确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书亚、赵艳灵、李强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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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材 料 之 四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 程少民

各位股东:

现在,我代表公司监事会作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2022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先后列席了董事会15次,股东大会4次,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精心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公司总体保持稳定高效运行并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2022年度共召开监事会11次,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二)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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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关于公司资产减值核销的议案》。

(三)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七)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后相应调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九)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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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并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十一)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经营。重大经营决策合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审批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重要担保等重大事项,均履行公司党委前置程序;对关系员工利益问题,均履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程序,重要人事提名人选、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均在公司官网进行公示,积极接受群众监督。

(二)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报及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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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风险。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出具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

2023年,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公司提高治理水平和管理效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同时,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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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规范运作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以严谨务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精益求精的学习态度,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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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 料 之 五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受董事会委托,现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作如下汇报,请予以审议。

一、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纳入合并范围单位如下:

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由母公司、十二个子公司构成。母公司报表包括公司总部、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十二个子公司分别是持有100.00%股权的八个子公司: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钠业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公司”)、中盐吉兰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分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昆山”)、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药业公司”)、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投碱业”)、鄂托克旗胡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胡杨矿业”)、中盐内蒙古化工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持有51.00%股权的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碱业”)、持有80.00%股权的中盐华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持有39.25%股权的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公司”)和间接控股60.4%股权的青海德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园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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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

1.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期初期末增减额变动(%)
资产总额1,690,622.031,991,369.13300,747.1017.79%
货币资金89,870.80260,374.55170,503.75189.72%
应收账款19,964.6111,594.10-8,370.51-41.93%

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86,363.18127,700.2841,337.1047.86%
预付款项6,572.5619,296.7812,724.22193.60%
其他流动资产13,490.586,985.27-6,505.31-48.22%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1,055,884.381,033,112.94-22,771.44-2.16%
在建工程63,571.0662,901.48-669.58-1.05%
其他非流动资产5,995.779,261.643,265.8754.47%

公司期末资产总额 1,991,369.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5,136.38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30,281.52万元、固定资产 1,033,112.94万元、在建工程 62,901.48万元、使用权资产30,423.29万元、无形资产59,979.11万元、商誉60,029.04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9,261.64万元。资产总额较期初增加300,747.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170,503.75万元,主要是2022年11月募集资金202,212.75万元;

(2)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8,370.51万元,主要是纯碱产品客户信用账期缩短,期末欠款下降;

(3)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41,337.10万元,主要是应收银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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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汇票增加;

(4)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12,724.22万元,主要是预付电、煤炭款增加;

(5)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6,505.31万元,主要是增值税留抵进项税额减少。

2.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期初期末增减额变动(%)
负债总额860,288.45782,383.36-77,905.10-9.06%
短期借款134,048.6179,898.62-54,149.99-40.40%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274,035.97219,472.34-54,563.62-19.91%
其他应付款49,438.2935,801.28-13,637.02-27.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4,542.5212,215.97-22,326.56-64.63%
长期借款79,755.0039,643.92-40,111.08-50.29%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21,855.0626,165.084,310.0219.72%

公司期末负债总额782,383.36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79,898.62万元、应付账款 219,472.34万元、合同负债95,291.01万元、其他应付款35,801.2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215.97万元、长期借款39,643.92万元、预计负债5,455.43万元、递延收益 11,199.15万元。负债总额较期初减少77,905.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长短期借款较期初共计减少94,261万元,主要是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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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54,563.62万元,主要是大宗原材料付款增加;

(3)其他应付款较期初下降13,637.02万元,主要是本期偿还集团公司借款;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22,326.56万元,主要是本期偿还到期借款及融资租赁款。

3.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期初期末增减额变动(%)
股本95,766.46113,277.7617,511.3018.29%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400,714.51596,417.65195,703.1448.84%
未分配利润262,550.91402,093.36139,542.4553.15%
所有者权益830,333.571,208,985.77378,652.2045.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73,326.891,117,436.67344,109.7844.50%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1,208,985.77万元,其中少数股东权益91,549.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117,436.67万元。所有者权益较期初增加378,652.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股本较期初增加17,511.30万元,主要因一是募集资金增发股本16,164.09万元,二是股权激励增发股本1,347.22万元。

(2)资本公积较期初增加195,703.14万元,主要因一是募集资金股本溢价增加182,233.32万元,二是股权激励股本溢价增加13,469.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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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增加139,542.45万元,主要是本期经营业绩提升。

三、利润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上期本期增减额变动(%)
营业收入1,342,536.541,816,251.94473,715.4035.29%
营业成本994,667.081,309,660.55314,993.4631.67%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20,520.9727,699.997,179.0234.98%
管理费用48,666.7568,107.3819,440.6339.95%
研发费用29,192.0944,501.1415,309.0552.44%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15,338.5411,238.64-4,099.90-26.73%
利润总额213,173.23315,575.65102,402.4148.04%
净利润174,372.16237,829.7963,457.6336.39%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7,834.40186,392.7338,558.3426.08%

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816,251.94万元,同比增加35.29%;净利润237,829.79万元,同比增加36.3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6,392.73万元,同比增加26.08%,具体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73,715.40万元,主要因一是本期主要产品纯碱价格、销量同比增加;二是发投碱业于2021年9月开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合并2021年9-12月,2022年合并1-12月;

(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314,993.46万元,主要因一是纯碱产品销量增加;二是本期大宗原料上涨;三是合并发投碱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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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费用同比增加7,179.02万元,主要是合并发投碱业影响;

(4)管理费用同比增加19,440万元,主要是合并发投碱业影响;

(5)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5,309.05万元,主要因一是报告期内公司在提质增盈、节能减排方面加大研发投入;二是合并发投碱业影响;

(6)财务费用同比减少4,099.90万元,主要是偿还银行借款利息费用减少。

四、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上期金额本期金额增减额增减变动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40,077.681,130,649.71190,572.0320.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8,416.27958,580.49340,164.2155.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1,661.40172,069.22-149,592.19-46.5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55.152,658.341,103.1970.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6,922.544,984.41-261,938.13-98.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5,367.39-2,326.07263,041.32-99.12%
筹资活动现金流301,965.53396,191.2794,225.73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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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1,314.56381,334.3030,019.748.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349.0214,856.9764,205.99-130.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49,592.19万元,主要因一是购买商品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21,517.79万元,导致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二是上年同期应收票据贴现流入较大,导致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63,041.32万元,主要是本期投资支出较小,上年同期投资活动现金支出26.69亿元,主要是支付发投碱业交易对价28.3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64,205.99万元,主要是本期筹资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5,623.15万元,其中股权筹资增加202,212.75万元,借款筹资减少134,120万元。

五、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项目上期金额本期金额增减变动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5421.9070.3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5421.9070.3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82%21.62%0.8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3.361.5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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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50.89%39.29%-11.60%

1.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上升,主要是本期经营业绩提升所致。

2.资产负债率较期初下降11.60百分点,主要因一是本期进行股权筹资;二是本期经营效益增加所致。

六、税收情况

公司本年实现税金192,129.21万元,实际上缴税金186,885.09万元,其中:缴纳增值税88,907.81万元,所得税为73,065.31万元,资源税为2,632.2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095.88万元,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5,454.59万元,其他税款11,729.29万元;本期向内蒙古财政上缴税金52,302.79万元,其中:向阿盟财政上缴税金50,485.44万元,向乌海财政上缴税金886.93万元,向呼市财政上缴税金804.98万元,向鄂尔多斯财政上缴税金125.44万;向青海省财政上缴税金116,010.03万元,向江苏省财政上缴税金18,572.27万元。

七、年度内重要财务事项对公司财务、经营情况的影响

1.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于6月30日办理完成登记工作,349名激励对象以8.35元/股的价格授予1,125.48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二批于8月9日办理完成登记工作,121名激励对象以9.82元/股的价格授予

221.735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完成后股本增加1,347.22万元,资本公积增加13,469.82万元。

2.公司本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 12.51元/股 ,发行股数为16,164.0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2,212.74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815.3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387.40万元。其中增加股本16,164.09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82,223.32万元,变更后股本为 113,277.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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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2022年对全资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鄂托克旗胡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分别增资20,000万元、1,600万元。

八、主要会计政策变更调整事项

本年度无会计政策变更调整事项。

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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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材 料 之 六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认真落实年度工作总体思路和各项决策部署,践行“深化改革、精益求精、提质增盈、行业引领”的经营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预算目标引领作用,加强市场形势研判,加大成本挖潜力度,关注可持续经营能力的提升,不断巩固深化改革三年行动成果,将稳健发展方针和高质量发展目标贯穿始终,编制2023年财务预算。现将2023年预算编制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主要预算指标

2023年度公司合并口径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53.93亿元;预计发生营业成本117.39亿元;预计列支期间费用15.42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保障和监督措施

(一)提升市场营销能力,推动营收稳健增长

(二)深化成本管控能力,提升发展质量和竞争实力

(三)加强“两金”管控工作,不断降低运营成本

(四)提升预算管控能力,充分发挥预算导向作用

(五)以全面预算为导向,成本费用控制持续深入推进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调整、市场需求状况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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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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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材 料 之 七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审计报告和公司的财务决算情况,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出如下预案: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审计报告,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020,933,593.30元。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2,378,297,903.2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63,927,317.64元,每股收益1.907元。

(一)本年度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132,777,62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59,592,146.75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2%。

(二)本年度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132,777,625.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不送红股。合计拟转增339,833,288.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472,610,913.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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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和财务状况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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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材 料 之 八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

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情况

2022年,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与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参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等相关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货物、接受劳务、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经营租出和经营租入等。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95,169.84万元,比2022年预计减少16,370.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方2022年预计总金额(按预算)2022年实际发生总金额本次预计与上年实际发生差额较大原因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氢气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109,200.00103,074.91-
盐及盐化工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27,600.0027,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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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中盐(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50171.38-
煤炭及服务等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22,000.0014,411.22采购量减少
中盐天津市长芦盐业有限公司0798.80
材料、电石渣浆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10,640.008,162.90旧渣化浆量减少
销 售 货 物 及 提 供 劳 务 销 售 货 物 及 提 供 劳 务纯碱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0938.55
蒸汽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24,500.0023,467.50不涉及
蒸汽昆山市热能有限公司7,200.006,871.72不涉及
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0170.18销售量减少
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1,100.00813.91销售量减少
纯碱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3,200.003,303.94纯碱价格上涨
纯碱中盐红四方农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0410.87
纯碱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9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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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蒸汽、污水处理、及其他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5,150.004,548.66销售量减少
合计211,540.00195,169.84

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2022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经营环境和产供销情况,对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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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方2023年预计总金额(按预算)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2023年1-3月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2022年实际发生总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本次预计与上年实际发生差额较大原因
采 购 商品 及 接受 劳 务氢气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105,000.00100%26,004.93103,074.91100%采购量减少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37,000.0017%4,758.6027,055.0016%采购量增加
煤炭及服务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38,000.005%821.6514,411.223%采购量增加,价格上涨
材料、电石渣浆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10,640.00100%1,798.598,162.90100%
中盐天津市长芦盐业有限公司3,000.002%420.82798.800.5%采购量增加
蒸汽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5,100.0059.80%820.46
氯化氢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840.00100%0.2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5,900.005.5%1,1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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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商品 及 接受 劳务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1,200.00100%295.40
劳务维修费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190.00100%
烧碱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850.00100%33.87
租赁费中盐(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71.38已偿还
包装物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1,710.00100%223.68
销 售 货 物 及 提 供纯碱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1,000.000.12%117.51938.55
电、蒸汽、污水处理、及其他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5,150.003.70%940.314,548.663.39%
水、电、汽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24,500.0017.94%6,105.6823,467.5017.19%销售量减少
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0.000.40%164.24170.180.10%
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1,100.000.65%49.16813.9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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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务纯碱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3,200.000.30%1,022.533,303.940.32%销售量减少
销 售 货 物 及 提 供 劳 务纯碱中盐红四方农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410.870.04%2023年再不交易
蒸汽昆山市热能有限公司8,900.005.60%1,935.836,871.725.03%销量增加,价格上涨
纯碱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11%970.30.95%
电石渣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904.00100%68.64
乙炔气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300.00100%573.31
合计258,184.0047,261.93195,16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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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军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兰布和街北侧

经营范围:水泥的生产销售(凭资质证经营)及进出口贸易; 一般经营项目:电石渣浆加工处理;给排水、水暖设施安装、维修;水井维护;机械设备及电仪设备安装、维修、租赁;电气设备的修试;压力机作业、轻型井点降水、起重机作业、土建工程。

该公司为公司大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二)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港

注册资本:3,383.63万元

注册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08号

经营范围:各类食用盐(含多品种营养盐)、工业用盐,机电产品、预包装食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日化洗涤盐产品、副食品、调味品、百货;场地及房屋租赁、糖酒、日用化工、干鲜、茶叶、钢材、建材、劳保用品、饲料添加剂、农副产品、货物装卸、五金交电、生资日杂、办公用品、水暖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盐宁夏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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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文注册资本:8,737.41万元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郑家台56号之1号经营范围:食盐的加工及分装、盐糖酒副食品、食用碱、苏打的分装加工、批发零售。盐化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食用碱、苏打、洗涤用品、日用百货、化肥的批发零售;物流配送、运输及仓储设施、营业场所和铁路专用线等经营性资产出租、停车、住宿;鲜干农副产品、食品加工、建筑材料生产经营;花卉苗木、瓜果蔬菜的种植和销售;房地产业;水电生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盐产品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部分经营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四)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科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4号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销售木材、电缆、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日用品、化妆品、厨房用品、钢材、木材、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家用电器、办公设备、针纺织品、汽车零配件;零售盐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农产品仓储;招标代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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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五)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屈宪章

注册资本:46,900万元

注册地址:昆山市张浦镇振新东路8号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生产);从事气体开发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机械设备及钢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法人屈宪章为公司董事,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六)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斌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路北侧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农药生产;农药零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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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销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特种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七)中盐天津市长芦盐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芦剑

注册资本:6221.66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河北路277号

经营范围:食盐批发;水产养殖;食盐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非食用盐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销售代理;非食用盐加工;选矿;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盐京津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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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八)昆山市热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震注册资本:4000万元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三巷路101号经营范围:热力(蒸汽)及其相关材料、设备等产品的批发、零售和售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供热技术开发,供热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九)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辉勋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注册地址: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石灰和石膏制造、水泥制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砖瓦、建筑材料制造、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隔热隔音材料制造、其它建筑材料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模具制造、其它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材批发;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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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所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者损害关联方的利益。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国家有规定的以规定为准,国家无规定的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无可比市场价格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为定价。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购买货物和租赁土地,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经营租出资产,有利于资产效用的充分发挥,确保资产实现效益最大化。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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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 料 之 九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度预计担

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部分参控股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

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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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材 料 之 十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

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部分参控股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

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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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 料 之 十一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度

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部分参控股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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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 料 之 十二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度

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部分参控股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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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 料 之 十三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度预

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部分参控股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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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 料 之 十四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6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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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本公告日止,下同),立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基本信息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公司拟续聘立信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张军书,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慧,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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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立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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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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