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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智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智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5月12日行使完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其中,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中信建投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30.60元/股于2023年3月29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73.58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鼎智科技于2023年4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5月12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173.58万股)。

鼎智科技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鼎智科技按照本次发行价格30.60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157.2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73.58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330.78万股,发行人发行后的总股本增加至4,802.2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7.71%。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311.55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157.2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35,410.32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40,721.8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4,236.2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6,485.67万元(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已共同签署《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实际获配数量(万股)延期交付数量(万股)限售期安排
1东莞粤科鑫泰工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8035.106个月
2广发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6.8035.106个月
3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46.8035.106个月
4深圳迈瑞股权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32.8824.666个月
5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5.9611.976个月
6星通成长辛壬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2.609.456个月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807.356个月
8磊垚新三板点石成金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6.604.956个月
9贝寅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6.604.956个月
10乾弘悦享多策略三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604.956个月
合计231.44173.58-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年4月13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0899254238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万股):173.58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万股):-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311.5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973.01万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事宜。

2023年3月22日,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承销协议》,明确授予中信建投证券行使

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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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言 王旭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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