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五龙贸易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3-015)》,五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龙公司”)持有天虹股份191,908,453股(占天虹股份总股本比例16.42%),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天虹股份不超过46,753,910股股份(占天虹股份总股本比例4%)。
公司于近日收到五龙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在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12日期间,五龙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96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五龙贸易有限公司 | |||
住所 | 香港湾仔港湾道6-8号瑞安中心26楼04-06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12日 | |||
股票简称 | 天虹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419 |
变动类型(可多选)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集中竞价 | 696.7600 | 0.60% | ||||||
A股 大宗交易 | 500.0000 | 0.43% | ||||||
合 计 | 1196.7600 | 1.03%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9190.8453 | 16.42% | 17994.0853 | 15.3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190.8453 | 16.42% | 17994.0853 | 15.3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天虹股份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3-015)》,五龙公司持有天虹股份19190.8453万股股份(占天虹股份总股本比例16.42%),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天虹股份不超过4675.3910万股股份(占天虹股份总股本比例4%)。五龙公司本次减持在上述减持计划中,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 备查文件 |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