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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2月17日,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3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土拓明科技有限公司对相关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关于不再实缴北京中关村芯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资的承诺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北京中关村芯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出资2,000万元,已实缴1,000万元;未实缴的1,000万元,本公司不再实缴,对应的合伙份额,本公司将转让给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具体转让时间,本公司将与北京中关村芯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潜在受让方沟通协商确定。

二、北京东土拓明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劳务派遣事项的承诺

北京东土拓明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在2年内将拓明科技劳务派遣员工占比降低至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具体解决措施包括:

1、逐步与现有业务中符合发行人用工标准的劳务派遣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将劳务派遣人员转为正式员工,或将富余劳务派遣人员及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降低劳务派遣员工比例;

2、开展新增项目时,派驻更多的正式员工或在项目所在地进行自主招聘,与新招聘员工直接签署《劳动合同》,以减少劳务派遣人员需求;

3、在符合客户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劳务外包的方式,将部分业务整体外包给具备专业能力的劳务外包单位,降低劳务派遣员工比例。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北京东土拓明科技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事项的承诺

关于北京东土拓明科技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事项,本人承诺:

1、本人作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将敦促北京东土拓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明科技”)按照已提出的解决措施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

2、如拓明科技因劳务派遣人数超过规定比例而发生诉讼、仲裁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则本人无条件地全额承担该等应当补缴的费用、罚款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拓明科技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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