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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3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诚泰”)基于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顺利开展融资业务,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为安庆诚泰向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债权人及担保额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石化支行,

30,000.00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诚泰100% (间接持股)1.16%030,000.0035.1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1年12月06日

(三)注册地点: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皇冠路8号

(四)法定代表人:孙仲华

(五)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六)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胶制造;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七)股权结构:安徽集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集泰”)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系安徽集泰全资子公司,暨公司间接持有安庆诚泰100%股权。安庆诚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12月(经审计)2023年3月
资产总额99,609,467.61118,118,794.48
负债总额1,155,501.1419,838,170.7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
流动负债总额1,155,501.1419,838,170.73
净资产98,453,966.4798,280,623.75
项目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00
利润总额-1,534,601.89-173,342.72
净利润-1,534,601.89-173,342.72

三、担保协议基本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以与银行实际签署为准,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目前已确定的担保协议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担保方被担保方指定银行担保方式担保额度 (万元)保证期间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诚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石化支行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30,000.006年

公司提供担保的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不涉及其他股东方是否同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及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不涉及其他股东方是否同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累计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担保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累计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利于保障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及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不涉及其他股东方是否同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意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465.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实际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1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责任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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