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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3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

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情况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2023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关联方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化学”)、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邹榛夫以自有资产为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2,000.00万元。

二、本次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已审议通过的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8,00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次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2023年度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范围内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

三、关联方提供担保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关联方安泰化学、邹珍凡拟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

2、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存在关联关系:安泰化学为公司控股股东;邹珍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目前公司与各方当事人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3307X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东郊工业园建工路8号海旺工业大厦首层法定代表人:胡晓颖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89年1月18日营业期限:1989年1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邹榛夫经营范围: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房屋租赁;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截至2023年3月31日,安泰化学总资产为260,338,018.08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6,061,373.22元,2023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为-3,844,849.7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关联关系说明: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49,325,6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06%。

经查询,安泰化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邹珍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2,48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2,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三)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费用及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如公司需向关联方支付符合市场水平的费用或涉及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目前公司与各方当事人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关联方实际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

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

(五)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2023年公司与安泰化学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857.14元。公司与安泰化学发生的交易已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审议及披露。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施业务发展计划、推进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公司实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本次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为公司正常申请综合授信所需,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无重大影响。安泰化学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述关联方无重大影响。

本次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材料的准备及报送、办理融资担保等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申请书、合同、协议等)等事宜。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在已审议通过的112,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8,000.00万元,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有效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生产

经营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定、长远发展。公司关联方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2023年度,公司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公司关联方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邹榛夫应回避表决。

(二)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3年度,公司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和流动资金的周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相关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关联方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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