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0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并于2023年5月1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董事七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陈先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先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陈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组建第六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内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业委员会,其中:
战略委员会委员为陈先保先生、王熹徽先生、陈奇女士,陈先保先生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李姚矿先生、汪大联先生、陈冬梅女士,李姚矿先生为主任委员(李姚矿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提名委员会委员为王熹徽先生、汪大联先生、陈奇女士,王熹徽先生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汪大联先生、李姚矿先生、陈奇女士,汪大联先生为主任委员。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陈先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陈奇女士、陈俊先生、徐涛先生、杨煜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胡晓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陈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任职条件。
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
2、邮政编码:230601
3、联系电话:0551-62227008
4、传真号码:0551-62586500-62227040
5、办公邮箱:chenj@qiaqiafood.com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杜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杜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
2、邮政编码:230601
3、联系电话:0551-62227008
4、传真号码:0551-62586500-62227040
5、办公邮箱:duj4@qiaqiafood.com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龙元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陈先保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陈先保先生曾为安徽省工商联副主席、合肥市工商联主席、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坚果炒货专业委员会会长,并获得了全国劳动模范、安徽省劳动模范、合肥市劳动模范等多项荣誉称号,在《食品科学》、《粮油食品科技》、《创新与思考》等杂志上发表多篇论文。1982年7月-1995年5月在安徽省糖业烟酒公司工作,曾先后担任副科长、技术开发部主任、科长等职;1998年2月-2001年8月任合肥华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1年8月-2006年10月任合肥华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徽洽洽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10月-2007年6月任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徽洽洽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6月-2008年6月任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徽洽洽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6月-2011年7月任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7月-2013年1月任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1月-2015年8月任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陈先保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陈冬梅董事为叔侄关系,与陈奇董事为父女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先保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6 月出生,2009 年毕业于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本科学历,文学学士学位经济学专业,商学学士学位金融专业;2022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9 年 9 月
-2011 年 1 月任职于加拿大皇家保险公司,保险理财顾问;2011年 4 月-2012年 12 月任职于北京加华伟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2013 年 1 月-2014 年 9 月任安徽华元金融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分管投资和资管业务;2014年9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陈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陈先保董事长为父女关系、与陈冬梅董事为堂姐妹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冬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98年2月-2001年8月任合肥华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01年8月-2008年6月先后任安徽洽洽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董事;2008年6月-2013年1月任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3年1月-2015年6月任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陈冬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陈先保董事为叔侄关系,与陈奇董事为堂姐妹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冬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3年9月-1998年7月任合肥橡塑总厂财务部主
办会计;1998年7月-2003年9月先后任安徽国祯能源集团国祯热电控股公司财务总监、亳州热电公司财务总监、安徽生物药业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9月-2008年6月任安徽洽洽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6月-2013年1月先后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止公告日,陈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汪大联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律师,本科学历。1991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曾任职于合肥市电信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2013年5月至今在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执业,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现任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金证互通资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汪大联先生已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姚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9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创业投资研究所所长,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300520)、安徽三联交通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600935)、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88027)独立董事。近年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10 多项,发表论文30 多篇,出版专著2 部。2005年被评为安徽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获得安徽省教学成果奖、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等多项奖励。李姚矿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熹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月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现任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主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近年来获得了教育部颁发的自然科学一等奖、系统工程学会颁发的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青年科技奖、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颁发的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颁发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出版专著1部,发表论文30余篇。王熹徽先生尚未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涛先生,中国国籍,1984年6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复旦大学EMBA就读。2006年-2016年在洽洽食品先后任销售业务员、大同办事处主管、泉州办事处主管、粤西区域销售经理、广东大区销售经理。2016年至今历任洽洽食品销售事业部总经理助理、销售事业部总经理、首席增长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增长官。
徐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杨煜坤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1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本科学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2005年7月-2016年7月,先后任联合利华生产副经理、合肥工厂计划采购和全国HPC第三方管理高级经理;2016年7月-2017年3月,任美国金州食品有限公司康派克中国区总经理;2017年3月加入洽洽食品,先后任公司供应链总部供应链副总监、总监,供应链运营中心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任供应链运营中心总经理、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电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首席供应链官,兼任供应链运营中心、信息中心负责人。
杨煜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胡晓燕女士,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高级会计师。2006年-2012年任美的冰箱事业部外销财务会计、财务主管;2012年-至今任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财务经理、税务经理、财务管理部经理、共享中心财务经理、财务中心副总会计师、财
务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晓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杜君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6年9月至2019年1月,任职于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2019年2月至2021年4月,任职于公司证券部。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公告披露日,杜君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龙元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7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7月—2008年12月任职安徽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自2009年2月入职公司综合审计部,现任审计中心综合审计经理,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龙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