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30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30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扬州万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主营业务收入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3,065.05万元、57,574.95万元、216,746.28万元,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85.34%、
70.99%、58.70%;发行人来自于锂电池行业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1.71%、71.99%、90.85%。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2)说明2022年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核心设备自产能力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机器设备原值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3.58%、
3.92%、2.49%,外协加工费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2.64%、
5.62%、8.55%。
请发行人:说明自产设备是否为物料自动化处理产线核心,是否存在核心零部件依赖外部供应商的情形,外协加工是否涉及核心生产环节。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未决知识产权诉讼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22年9月,深圳市尚水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起诉发行人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一种固液混合设备”及发明专利权“一种叶轮组件及使用该组件的固体和液体混合设备”。2023年4月,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发行人及子公司湖南宏工侵犯ZL201320293144.1实用新型专利权。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请发行人:(1)说明上述未决诉讼的最新进展、败诉风险、可能承担的侵权责任及具体影响;(2)说明其他主要专利、专有技术等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对发行人业务经营或收入实现有重大影响。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扬州万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经营业绩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0,651.91万元、66,746.23万元、63,897.55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52.57万元、15,309.87万元、9,893.24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94.26万元、-10,688.36万元、-1,847.37万元。
请发行人:(1)说明2022年业绩下滑的原因;(2)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3)结合行业竞争格局、发行人核心团队稳定性、在研项目等情况,说明业绩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风险。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财务不规范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 2019年、2020
年发行人通过供应商进行转贷,分别涉及金额6,593.09万元、10,384.00万元。2020年,发行人与关联方周平、嘉悦农业、西安曼纳存在资金拆借行为,合计拆出资金1,338.60万元。
请发行人:(1)说明关联方资金拆借是否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2)说明转贷与资金拆借的整改措施,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扬州万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