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2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光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代表共26人,代表的股份总数182,195,120股,占公司总股本36.12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147,694,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81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名,代表股份34,500,8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402%;中小投资者(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21名,代表股份54,094,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4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2,192,22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2,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091,3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2、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2,192,22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2,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091,3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3、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2,192,22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
2,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091,3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4、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表决情况:同意182,192,22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2,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091,3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4,387,1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877,425.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845,290,327.72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2,188,52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6,6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087,6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的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共计7.78亿元人民币授信,用于开具保函、票据等日常经营性业务。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2,192,22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2,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091,3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续聘期限为一年。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2,192,22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2,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091,3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8、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9,159,89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09%;反对6,6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23%;股东杨光为关联方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洪军为关联方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关联方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杨光、洪军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回避143,027,72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493,3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律师、张晓帆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