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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生物: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3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决定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38,68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综上,公司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共计138,68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156,193,021股减少至156,054,334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5月13日起45天内(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

联系人:徐博

联系电话:027-87001772传真号码:027-65521900电子邮箱:mdswdsh@163.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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