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3-19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义乌市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宇睿鑫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睿鑫通”)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原因 |
宇睿鑫通 | 否 | 90,178,582 | 100% | 8.60% | 否 | 2023年5月11日 | 2026年5月10日 | 上海金融法院 | 司法冻结 |
合计 | - | 90,178,582 | 100% | 8.60% | - | - |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宇睿鑫通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宇睿鑫通
宇睿鑫通 | 90,178,582 | 8.60% | 90,178,582 | 100% | 8.60% |
合计 | 90,178,582 | 8.60% | 90,178,582 | 100% | 8.60% |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宇睿鑫通尚未收到关于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书,具体股份冻结等情况正积极与法院核实,力争尽快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2、宇睿鑫通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股份冻结与公司无关,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宇睿鑫通股份冻结的变动及风险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