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召开前对以下涉及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地审阅,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已认真审议了《关于与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与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刘凤委 王文西 章苏阳
年 月 日